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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設置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文史研究館)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信息化等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稿。

(二)參事業務一處。組織參事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組織參事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參事對地方性法規等重要文件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參事參與重大督查活動,對政府工作進行民主監督。組織特聘參事、特聘專家開展研究工作。

(三)參事業務二處。組織參事參加有關會議和開展統戰聯誼活動。組織參事開展與國內外知名智庫、決策谘詢機構的交流合作。承辦省參事決策谘詢會,以及參事相關刊物的編輯管理工作。承擔港澳台參事的組織聯絡工作,協助港澳台參事在港澳台地區開展與工作職責相關的各類活動。

(四)文史業務處。組織館員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組織館員撰寫和整理文史資料,開展文史研究、藝術創作、文化交流和展示活動。組織館員圍繞文化建設的重要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建言獻策。組織館員參加有關會議和開展統戰聯誼活動。組織館員開展與國內外文化機構的交流合作。組織特聘館員、特聘專家開展研究工作。承辦館員相關書籍和刊物的編輯管理工作。承擔港澳台館員的組織聯絡工作,協助港澳台館員在港澳台地區開展與工作職責相關的各類活動。

(五)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參事、館員的遴選和特聘參事、特聘館員、特聘專家的選聘工作。負責參事、館員隊伍的管理服務工作。


辦公地址:廣州市解放北路542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