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廣東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規程》),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單位編製了《廣東省審計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在廣東省人民政府網和本單位門戶網站上查閱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係
(一)信息分類
本單位在職責範圍內,負責主動公開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1.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機構職能情況;內設機構情況
2.部門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單位名義發布或者本單位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範性文件等。
3.行政執法
4.辦事指南
主要包括:審計工作規範、審計行政複議、舉報等信息。
5.工作動態
主要包括:審計結果公告,部門會議、領導同誌活動及有關工作部署、進展等信息。
6.財政預決算
7.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工作報告
8.其他
(二)編排體係
本機關在編排以上各類政府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劃分1-3級類目(具體見《廣東省審計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獲取方式
(一)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本單位主動向社會公開的內容具體參見《廣東省審計廳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可從本單位門戶網上查閱。
公開形式
1.政府網站上公開,信息公開網址為http://gdaudit.gd.gov.cn/。
2.通過新聞發布會、吹風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查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登錄本單位門戶網站後進入相應欄目,點擊檢索即可獲取該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單位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1.提交申請
申請人點擊政務公開欄目——依申請公開欄目,進入廣東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係統(https://ysqgk.gd.gov.cn/84/choice),按照廣東省審計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流程圖(附件1)要求辦理。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描述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或者其他有助於本單位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遞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當場遞交,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等方式遞交完整的《廣東省審計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附件2),並提供有效證件。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傳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采用書麵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向本單位申請獲取政府信息。
3.申請處理
本單位收到申請後,對申請進行審查。對於填寫不完整、內容不明確或未按要求提供有關身份證明材料、關聯性證明材料的申請,將要求補充或更正。對於填寫完整且有關身份證明材料齊全的申請將正式登記受理。根據申請的內容,本單位收到申請(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複。
如需延長答複期限,本單位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複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單位征求第三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
本單位依申請提供的信息時,除不應該公開的內容外,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不收取檢索費、複製費(含案卷材料複製費)、郵寄費。
本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谘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辦公室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361號
辦公時間: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聯係電話:020-87078360
傳真:020-87078367
郵政編碼:510630
四、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