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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有關事項的通告

時間 : 2023-02-22 18:04:19 來源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我省原定202317-8舉行自學考試延期至41-2日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延期考試時間和準考證打印時間

考試時間:202341日至2日,共2天。準考證打印時間:32210:00起開通。

二、延期考試人員範圍

參加延考人員範圍為我省已報考了20231月自學考試並完成繳費的考生。考生無須重新報考,按原報考選擇的20231月自學考試考區參加考試。

三、延期考試課程

本次考試課程與20231月自學考試安排課程相同,時間節點和順序不變,即:17日對應41日平移;18日對應42日平移。

、成績公布與複核申請

(一)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成績預計在20235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自學考試管理係統查詢合格成績,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詢當次全部考試成績,具體安排請留意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相關信息。

(二)成績複查申請

 1.申請複查程序。考生如對本人某科成績有異議的,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向參加考試所在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成績複查申請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在當次考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以內安排具體受理時間地點請考生密切關注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公布的受理時間地點後不再受理成績複查申請。成績複查僅限於複查答題有無漏評、漏記分、錯記分、加錯分,評分標準、評分細則以及對答題評分寬嚴有異議等問題不在複查範圍之內。

2.複查結果告知。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專人進行試卷複查後,複核結果將通過自學考試管理係統通知考生,對複查後發現分數有誤的還將書麵通知考生(按報考時考生確認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請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谘詢複查結果。

、違規處理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違紀作弊考生,並如實將相關信息記入誠信檔案,涉嫌組織作弊、替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廣大考生務必誠信應考。

考試違規處理事先告知書和違規處理決定書將按照20231月自學考試報考時考生確認的聯係手機和通信地址郵寄考生也可在成績公布後,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係統查詢違規處理的相關情況。

六、考生退費受理規定

由於考試時間變更,可能會導致部分考生因特殊情況參加不了延期考試,為此,我們擬對這部分考生作退費處理,請考生按以下規定時間和程序辦理20231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的退費手續。

(一)退費申請時間

3710:003917:00逾期未按規定要求提交申請的,視為繼續參加20231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不予退費

(二)退費申請程序

考生憑本人準考證號和密碼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係統考生端(考生報考),認真閱讀並確認提交《考生自願放棄參加廣東省20231月自學考試延考承諾書》(以下簡稱《考生承諾書》,見附件),各地市考辦對提交《考生承諾書》的考生進行審核彙總後報省考辦核準。經省考辦最終核準退費的考生,報考費將按原繳費渠道全額退回。

考生提交《考生承諾書》後,屆時將不能打印此次延考準考證參加考試,請考生慎重考慮。

七、關注公告信息

考生持續密切關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官微及本人所在考官網、官微發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其它通知信息,以確保考生及時知悉本次考試相關消息。


附件:《考生自願放棄參加廣東省20231月自學考試延考承諾書》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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