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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實驗外語學校2024屆國內高校保送工作方案

時間 : 2023-12-11 17:19:28 來源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我校是經教育部確定具有向高校推薦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之一。按照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2024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為加強保送生推薦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全麵落實高校 陽光招生工程”,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好保送工作,特製定本方案。

一、成立保送工作領導小組

保送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由學校校長、主管高中校領導、高中部教務處主任和學生處主任、高三年級主任、教師代表12名組成。

校長任組長,分管高三工作的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實行組長負責製。

保送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保送生推薦工作。包括保送推薦考試工作和學生推薦資格的審核工作。

保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實行親屬回避原則。

二、成立保送監督工作小組

監督工作小組由廣外教育集團總經理、學校黨總支書記、黨總支紀委委員、教師代表1人。

廣外教育集團總經理任組長,學校黨總支書記任執行組長,實行組長負責製。

監督工作小組主要負責保送工作的全程監管。包括對保送推薦考試的考風考紀的檢查和舞弊行為的處理;對登分、查分、學生誌願填報和學生推薦資格審核等進行監督。紀檢受理電話為教育集團總經理和黨總支書記的辦公電話。

保送監督工作小組實行親屬回避原則。

三、保送推薦資格成績構成

高一、高二年級共4次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命題和閱卷的期末考試成績,占保送推薦資格總成績30%;高三年級保送推薦資格考試成績,占保送推薦資格總成績70%

四、高三年級保送推薦資格考試組織流程

1.命題與製卷

高中教學處組織確定命題範圍和要求,然後上報學校事會,由學校事會安排校外專家或名師負責命題和製卷工作,本校老師不得參與。

2.考務工作

該工作在保送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監督領導小組全程監管下進行。由主管高中校領導、教學處主任負責組織,一切按照高考考務標準執行。

3.閱卷和分數統計

該工作在保送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監督領導小組全程監管下進行。在固定時間固定地點統一網上評卷,閱卷過程全程錄像。具體操作按照區教育局組織的期末統考閱卷流程操作。

保送工作領導小組委派電腦專業人員將各科成績的原始分導入電腦,自動生成分數,保送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工作小組審核無誤後向師生公布。

五、保送動員與信息發布

召開高三年級師生和家長會,在原已宣傳保送生推薦條件的基礎上,發布保送相關信息:廣外附設外語學校保送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工作小組成員,保送生條件及成績評定辦法,高校保送信息,《廣實外校保送生誌願表》廣實外校保送報送材料工作程序》等。

六、填報誌願

獲得保送推薦資格的學生根據自身成績、興趣填寫《廣實外校保送生誌願表》,由學生和家長簽字後交班主任,由年級主任彙總後交保送生工作領導小組。

七、確定推薦名單具體流程

1.根據教育部及各高校關於保送生工作時間表,公示物理類、曆史類的高中階段學生總成績及排名,語文+數學+英語年級總成績及排名,語文+英語年級總成績及排名,英語年級總成績及排名

2.根據有關規定,確定我校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名單。

3.及時公布有關高校的招生信息。

4.保送排序方法及名額分配

曆史班學生按高中曆史班總成績每4名為一段,物理班學生按高中物理班總成績每4名為一段。曆史班1-4名為第一段,第5-8名第二段,以此類推;物理班1-4名為第一段,第5-8名為第二段先曆史班後物理班,以此類推。曆史班物理班總成績排名同段對等,不同段高段優先。

同段不同科的學生,根據招生學校的考試科目,相應參考語文+英語的年級排名或英語年級排名或語文+數學+英語的年級排名,名次靠前者優先。

曆史班物理班同段等額分配,若同段內名額未報滿,則將名額轉至同段的另一科。若有具備保送生資格的學生放棄保送,則可在對應的科類中遞補,但學生的原始定位名次不變、原始定位的段次不變。當遞補的人數超過本學科一段人數時,再遞補的名額轉到另一科,來交替遞補。

英語總排名160名之後的學生沒有保送推薦資格。

八、填報材料

在確定好相關高校的推薦名單後,根據各高校不同要求,學校組織相關學生填寫材料。學生必須按照《廣實外校保送報送材料工作程序》進行填寫。材料必須保證真實有效,保證兩不變,即:考生在年級的排名位置不變;考生所有分數不變(由保送領導小組統一認定)。所有材料複印兩份分別交由學校保送領導工作小組和監督小組保存。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或違規操作,立即取消保送推薦資格。

九、高校審查材料

高校根據學校所報材料進行審查。若高校將審查的結果通知給學校,學校會將高校審查的結果反饋給學生,再通知學生確認;若高校將審查的結果通知給學生本人,學生應將高校審查的結果報告給學校保送工作領導。

十、組織培訓

對於已經確定推薦的學生,由學部負責組織培訓。

十一、組織考試

根據高校的要求組織學生接受相關高校選拔。對於考點不設在我們學校的,學校原則上不派老師帶隊,但會提出一些指導性意見,由學生與家長自行組織參加。

十二、錄取確認

獲得多所高校擬錄取資格的保送生,需在指定時間內確認一所擬錄取高校,並辦理確認手續。擬錄取高校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確認程序如下:

學生提交確認一所擬錄取高校的說明,附上其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簽名確認,學校加具情況屬實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學校彙總本校保送生錄取學校確認情況,連同收齊學生確認說明材料,按照規定時間提交省招辦

省招辦根據考生確認情況上傳保送生擬錄名單到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

公示期滿後各高校辦理錄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