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受疫情影響未能參加2022年上半年全國英語等級考試考生的退費通告
各相關考生:
2022年上半年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已於3月19日至20日舉行。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到場參加考試的考生,可向考點所在地市招考機構申請退回報名費用,並以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最終處理結果為準。具體事項如下:
一、申請退費條件及需要材料
(一)考試期間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請電話聯係申請機構,確認本人是否在考前紅黃碼名單內。名單內考生無需提供證明材料,名單外考生須提供考試期間的非綠健康碼彩色截圖。
(二)因疫情原因被隔離,無法到場參加考試的考生,提交防疫部門、街道(居委)或單位(學校)出具的隔離證明,如健康碼信息有相關文字,也可提交作為證明材料。
(三)考點因疫情原因無法正常開考的,由考點統一出具證明,考生無需提交申請。
(四)考點正常開考,考前通知考生不能到校參加考試的,由考點統一出具證明並附涉及考生名單(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報考科目代碼),考生無需單獨提交申請(建議考生向考點確認是否符合此類條件)。
(五)因注射新冠疫苗無法提供考前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未能參加考試的,提交注射新冠疫苗證明。
(六)考試期間已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提交確診證明。
除上述情況外,其餘考生不可申請退費。
二、申請退費流程
(一)申請退費時間:3月25日17:00前,逾時視為自願放棄。
(二)申請機構:除深圳、東莞、汕尾市外,本次考試所報地市招生考試機構。
(三)申請方式:將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上述相關證明材料拍照,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申請機構指定郵箱(見附件),郵件標題為“(221PETS退費)姓名+身份證號”,郵件正文需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報考科目代碼、報考科目名稱、聯係電話。請考生嚴格按照上述格式發送電子郵件,以免影響審核結果。
三、其他事項
(一)退費申請經逐級上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並最終核準退費的考生,報名費將按原繳費渠道全額退回。
(二)經核準退費考生已通過的2021年下半年合格成績保留延長至2022年下半年。
附件:廣東省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因疫情影響申請退費工作聯係方式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廣東省2022年上半年全國英語等級考試
因疫情影響申請退費工作聯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