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廣 東 考 區 報 考 簡 章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以下簡稱PETS)是教育部教育考試院主辦、向社會全方位開放,用於測試應試者英語能力的等級水平考試。
報考者不受年齡、職業、學曆、戶口所在地等限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除外),可根據本人掌握英語的實際情況,選考不同的級別,但一次隻能報考一個級別。
本考試不接受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報考;嚴禁考生一次考試重複報考同一科目,否則將按違規處理。
一、開考級別及考試時間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2023年下半年PETS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PETS統一采用網上報名係統進行報名。
三、報考手續
(一)報名
1.注冊ETEST通行證賬號。本次PETS報名須使用ETEST通行證賬號。考生在2023年6月28日9:00後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ETEST通行證頁麵(https://passport.neea.edu.cn),填寫個人信息並上傳照片,取得ETEST通行證。
ETEST通行證賬號在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所有使用ETEST通行證的報名係統中通用。
未注冊考生可登錄https://passport.neea.edu.cn/網站,使用電子郵箱或手機注冊ETEST通行證賬號。如果考生已注冊通行證,在PETS網上報名時無需再次注冊。
2.報名。2023年下半年我省全國英語等級考試考生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報名考生須在報考時間內使用ETEST通行證賬號,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PETS頁麵(http://pets.neea.edu.cn)點擊“在線報名”進行報名。
3.推薦瀏覽器:穀歌、火狐、IE9+、360瀏覽器(選擇極速模式)。
(二)繳費
已報名考生須在報名後24小時內完成繳費,否則本次報名失效,不予保留考位。報名網站支持支付寶及網上銀行(務必使用推薦瀏覽器)進行繳費。
報名時未一次性完成繳費流程的考生可登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報名網站,繼續完成繳費(注意考生繳費時間不得超過提交報名後的24小時)。
(三)準考證打印
完成報名及繳費的考生,可自2023年9月14日9時起,登錄PETS報名網站進入“報考信息”頁麵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成績與證書
本考試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兩檔。筆試得分60分及以上為筆試合格,口試得分在3分及以上為口試合格。教育部教育考試院自2019年3月考試起,對考生前次單項合格成績進行自動保留。考生相鄰兩次考試的姓名和證件號碼完全一致,且當次參加考試的科目(筆試或口試)與上一次另一科的考試科目(筆試或口試)的成績都合格時,可獲得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核發相應級別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兩次報考不同級別的科目,即使不同級別單項科目均合格也不能獲得合格證書。
考試成績公布後,考生可自行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並可下載、打印考試成績單(pdf格式)。在一次考試中沒有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而隻有單項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不再下發筆試或口試單科成績合格證。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須在成績公布後5個工作日內向考點提出複查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複查工作結束後,複查結果由考點告知考生。
為進一步做好考生服務,方便考生快捷領取《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自2021年3月考試起,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將以電子版證書代替原有紙質版證書,考生可自行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證書查詢”頁麵下載、打印證書,該電子版證書等同以往發放的紙質版證書。
五、注意事項
(一)報名期間,考生登錄報名網站後可查詢並選擇本次可報考考點,考點可接受的考生數量有限,額滿即止。
(二)考生繳費時間不得超過提交報名後的24小時。
(三)聽力殘疾考生完成報考後可申報筆試聽力部分免考,具體指引見附件。
(四)考生入場時必須主動出示《準考證》、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軍人及武警人員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或公安戶籍部門開具的貼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證號碼證明等),並自覺接受考點身份驗證,同時自備黑色字跡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
(五)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入場,筆試當天上午8:45後禁止考生進入考場,口語考試上午9:00後、下午2:00後禁止考生進入口試候考室。
(六)每一級別考試均包括筆試和口試兩部分,筆試和口試分別進行,先筆試後口試。一、二、三級筆試考生須將試題冊封麵條形碼粘貼條粘貼至答題卡上規定位置,考生錯貼、漏貼、損毀條形碼粘貼條將按違規處理,筆試和口試成績均無效。
六、考點聯係方式
附表:聽力殘疾考生申請PETS聽力免考指引
附表
聽力殘疾考生申請PETS聽力免考指引
一、申請方式及流程
報名參加PETS筆試並申請提供合理便利的聽力殘疾考生,應於報名成功後向省教育考試院所提出正式書麵申請,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審核確認。申請期限為報名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包括:
1.《聽力殘疾考生報考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附後);
2.考生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複印件;
3.考生本人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
如由法定監護人代辦,還應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及聯係方式。
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確認後出具《聽力殘疾考生申請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理便利結果告知書》並發至考生。考生須在考試當天攜帶《告知書》進入考場,作為考試時享受合理便利的憑證。
二、聽力免考考生答題要求
聽力部分免考的考生,聽力部分作答無效。其他考生進行聽力考試期間,聽力免考的考生不得翻看和作答,聽力考試結束後,方可答題。聽力殘疾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同其他考生。
三、聽力免考的考生分數計算方式
按“考生筆試成績(除聽力部分)×總分值/筆試總分(除聽力部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