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4年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各高職院校:
現就做好我省2024年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下稱依學考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專業
省內所有高職院校(含高等專科院校,下同)均須開展依學考錄取工作。
2023年已招生且通過全國職業院校專業設置管理與公共信息服務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申報並經教育部同意2024年招生的普通高職(專科)普通類專業均須安排招生,體育類、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和舞蹈類,下同)專業由院校視情況安排。
二、招生計劃
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計劃原則上要達到年度申報的省內招生計劃(不含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中高職三二分段轉段及五年一貫製轉段,下同)的75%。
各院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編製係統”,完成計劃編報,經省招生辦公室、省教育廳規劃處及職終處審定後向社會公布。具體招生計劃申報及編製工作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和被夏季高考本科高校錄取的缺額計劃,由院校在夏季高考統籌使用。
三、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
(一)按《關於做好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3〕7號)要求完成了高考報名。
(二)參加了2024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其中,藝術類、體育類(下稱藝體類),還須參加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體類相應術科統一考試。
(三)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高中階段須修滿規定的學時、獲得相應學分,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合格考,下同)科目考試合格。非應屆畢業生須持有普通高中畢業證或同等學力證明。依學考錄取的新生報到時須核驗其普通高中畢業證或同等學力證明,無普通高中畢業證或同等學力證明的,不予報到和注冊。
(四)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文件執行。
四、考試安排及成績使用
(一)考試安排
1.廣東省2024年1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考試報名及考試時間安排另文通知。
2.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藝體類專業術科統考時間安排另文通知。
(二)成績使用
1.普通類,考生合格考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卷麵成績總分(下稱學考成績),作為依學考錄取的主要依據,成績當年有效。
2.藝體類,考生學考成績及術科統一考試成績(下稱術科統考成績),作為依學考錄取的主要依據,成績當年有效。投檔時依據考生學考成績和術科統考成績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投檔。
體育類專業,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學考成績×40%+術科統考成績×1.5×60%。音樂類、美術類和舞蹈類專業,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學考成績×50%+術科統考成績×1.5×50%。
五、招生辦法
高職院校依學考招生分普通類、藝體類進行錄取。
(一)分數線劃定
省招生委員會根據各科類招生計劃,考生成績,以一定比例分別劃定各科類最低錄取分數線。
(二)誌願填報
達到我省劃定相應科類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考管理係統考生端填報誌願。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誌願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報考普通類專業的考生,可填報20個院校專業組誌願;報考藝體類專業的,可填報10個院校專業組誌願。每個院校專業組可填報6個專業誌願、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普通類和藝體類專業不能兼報,考生隻能選擇其中一類進行填報。誌願填報時間另文通知。
(三)投檔方式
依學考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原則,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誌願投檔錄取。一個院校專業組為一個投檔單位。
1.普通類,按照考生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檢索考生誌願。藝體類,在考生學考成績、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照考生合成總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檢索考生誌願。
2.考生檔案一旦投出,不再檢索考生後續誌願。投檔後由高校進行擇優錄取。
(四)錄取辦法
高職院校根據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省招生辦統一組織征集誌願錄取。
(五)政策照顧
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高考報名時,按規定辦理相關申報手續,經公示符合加分的,在其學考成績增加相應分值。
(六)有關說明
1.高職院校根據省招辦審核通過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2.已被依學考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其他任何專科層次招生錄取,但可報名參加夏季高考,並參加本科層次招生錄取(不能參加夏季高考專科層次的招生錄取),如被本科院校錄取,取消其依學考錄取資格。報到時,高職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層次院校錄取新生報到注冊。
3.未被依學考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專科招生錄取。
六、時間安排
注:根據工作實際,以上時間安排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各中學和各高職院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工作落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各中學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動員符合報考條件學生積極報考。各高職院校要認真製定依學考錄取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各高職院校招生章程須報經省招生辦公室核定備案後向社會公布。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各高職院校和各中學要強化服務意識,利用各類媒體,紮實做好高職院校依學考錄取的宣傳發動,讓廣大考生和家長充分知曉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試點政策,動員和鼓勵一部分普通高中畢業生盡早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
(三)加強條件保障。各地、各高職院校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針對改革試點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足,及時反饋,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切實為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請各市教育局速將本通知轉發各縣(市、區)教育局、各中學。
廣東省教育廳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