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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規定

時間 : 2023-12-08 22:02:47 來源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為貫徹落實《關於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15號)精神,現製定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下稱普通專升本)工作規定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廣東省戶籍的普通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

  2.具有廣東省戶籍,且在報名時具有廣東省戶籍連續滿3年(未滿3年的,需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報名時為廣東戶籍)的普通高校往屆專科畢業生。

  3.具有廣東省戶籍,且在報名時具有廣東省戶籍連續滿3年,同時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僅限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累計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曆的專科畢業生(含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證書落款日期在2024年2月底前)。

  4.非廣東省戶籍,就讀廣東省普通高校的應屆專科畢業生。

  5.非廣東省戶籍,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錄取並就讀的應屆專科畢業生。

  6.報考職教師資專業的,需符合上述條件之一,且必須在誌願填報開始前取得與報考專業相對應的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等。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應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教育部等四部門實施的“學曆證書+若幹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簡稱1+X證書)、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B級及以上證書。具體證書種類由招生院校根據專業培養要求指定,並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

  7.報考建檔立卡類別的,需符合戶籍、學曆等相應報考條件,且必須為原省級以上扶貧管理部門登記在冊人員。廣東省戶籍的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為廣東省鄉村振興局登記在冊,有建檔立卡資料的考生(以廣東省鄉村振興局提供的數據為準);外省戶籍原建檔立卡的考生,原則上應為原國家層麵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係統本人信息頁截圖並蓋當地管理機構公章)。

  8.退役大學生士兵可申請參加相關高校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文化課考試專升本招生,具體辦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學曆教育資格的高校非應屆畢業在校生(含保留學籍的學生)。

  2.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製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報考費


  2024年普通專升本報名實行網上預報名、網上審核和網上交費。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考生提交預報名資料後,省招生辦進行資料審核,考生須登錄“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係統”(下稱報名係統)(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看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審核結果為“通過”或“待驗證”的考生可以交費;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1月23日17:00。

  考生報名時,須認真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及上傳相關材料,並確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考生如憑無效證件或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證件報名,一旦發現,取消考生報名資格,已錄取考生取消其報名及錄取資格。

  (一)報名方式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報名係統報名。具體如下:

  1.預報名。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共8天)為網上預報名時間,考生通過互聯網登錄報名係統進行預報名,閱讀相關報考規定、要求,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錄入報名信息,選定考點所在地市,綁定手機號,按照係統指引采集相片,上傳資料,獲取預報名號並設定密碼。逾期不再辦理預報名手續。

  (1)考生須自行進行在線專科學曆學籍驗證

  考生需要先下載安裝“學信網app”並通過實名驗證。

  已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往屆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在報名係統“學曆學籍驗證”模塊輸入相關專科畢業信息,使用“學信網app”掃描學曆驗證二維碼並同意授權核驗選擇的學曆信息,然後由係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學曆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須自行前往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網上申請專科學曆認證,報名後續流程請參見第(5)點中第②項。

  尚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普通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在報名係統“學曆學籍驗證”模塊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和姓名等信息,使用“學信網app”掃描學籍驗證二維碼並同意授權核驗選擇的專科學籍信息,由係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學籍查驗“不通過”的考生,不予報考。

  考生在報名前可以根據本人專科畢業的實際情況提前辦理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下稱學曆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稱電子注冊備案表)。具體驗證方式詳見附件3。

  (2)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就讀外省普通高校的非廣東戶籍應屆專科畢業生。預報名時須自行進行在線專科學籍驗證,在填報信息獲取預報名號後,還需在專科學曆學籍驗證界麵上點擊“驗證專科錄取信息”按鈕進行普通高校專科錄取信息驗證,由係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驗證結果為“通過”的考生才能上傳報名資料供審核;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考生報考的姓名、身份證號與專科錄取時的不相符),可谘詢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係電話:020—62833628。

  (3)在我省參加自學考試且已獲得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符合畢業條件,已成功辦理2023年12月畢業手續,但未領取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畢業生可以報考,在預報名時填報信息獲取預報名號後,點擊“自考畢業情況驗證”,由係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驗證結果為“通過”的考生才能上傳報名資料供審核,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不予報考。在外省參加自學考試的,可以由該省教育考試機構出具成績單及“符合畢業證明”。

  (4)考生須將以下資料掃描或拍照上傳至“報名係統”(須確保資料真實、完整、清晰),供報名審核:

  ①戶口本(首頁、本人姓名頁)。

  ②已取得專科畢業證,但報名係統學曆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還必須上傳專科畢業證書、學曆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

  ③具有廣東省戶籍連續滿3年的非全日製學曆考生,須上傳在我省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1年以上(含1年)證明(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都需累計滿1年及以上)。

  ④報考職教師資類專業的,考生還須上傳報考院校招生簡章公布的與專業相對應的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證書或專業技能課程B級及以上證書。

  ⑤非廣東戶籍報考建檔立卡類別的,考生還須上傳有關建檔立卡的證明資料(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係統本人信息頁截圖並蓋當地管理機構公章)。

  ⑥符合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還須在報名結束前上傳相應的獲獎證書等證明資料。省招生辦審核後,普通專升本錄取前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符合加分資格的考生名單。

  ⑦考生須依據《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體格檢查表》(附件6)的規定,自行前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填報誌願開始前將體檢結果上傳至報名係統中(體檢表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填報誌願第一天)。

  (5)資料審核

  ①考生上傳的資料由省招生辦在網上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分為“通過”“待驗證”和“不通過”3種,不通過的將反饋不通過的原因,1月21日18:00前完成所有預報名考生資料審核。審核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根據不通過的原因,須在1月22日18:00前上傳補充資料,逾期未上傳補充資料的,視為放棄報名。

  考生選報了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的,由招生院校負責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初審。各院校必須認真對考生上傳的資料進行審核,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嚴格把關,認真按照報考規定審核考生上傳的資料。初審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辦進行複核。

  ②考生預報名時學曆驗證結果為“不通過”,且在報名期間還未獲得學曆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考生,可選擇“申請補學曆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閱讀並簽訂“補報資料承諾書”後,審核時將考生設置為“待驗證”,設置為“待驗證”的考生可以交費。考生須將學曆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上傳至報名係統,由省招生辦審核,上傳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0日。逾期未提交學曆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考生,將被取消報考資格,不予打印準考證,不安排考試。

  2.選擇考試科目。考生須認真查閱擬報考院校的招生簡章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下稱《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詳細了解各招生院校招生專業的相關要求。按擬報考院校專業的學科門類選擇專業基礎課科目;對於專業綜合課,考生要結合自身擬報考院校及專業實際,選擇報考省統考或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也可同時選擇報名參加1個省統考科目組和1個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的進行考試。

  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公共課為1門,增加1門專業課。

  3.確認報名。2024年1月23日17:00為報名交費截止時間。

  (1)考生可通過報名係統自行查看審核結果,審核結果為“通過”或“待驗證”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交費,確認報名資格。

  (2)交費成功的考生才能參加編排考場座位、打印準考證;未交費的考生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二)報考費

  報名考生需交報考費40元/科。省統考科目報考費在報名係統繳交,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報考費由招生院校收取。已成功報名(交費成功)的考生,若個人原因放棄報名,不予退回報考費。


  三、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一)2024年普通專升本考試科目共設4門,分別為2門公共課、1門專業基礎課、1門專業綜合課。公共課、專業基礎課每科考試時間120分鍾、卷麵滿分值100分;專業綜合課每科考試時間150分鍾(設計基礎210分鍾)、卷麵滿分值200分。

  其中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公共課為1門,增加1門專業課,專業課考試時間120分鍾,卷麵滿分值100分。

  公共課為政治理論和英語2門,其中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公共課為政治理論1門。

  專業基礎課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1年版)分設的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曆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2個學科門類進行設置。各學科門類對應的專業基礎課見附件4。

  專業綜合課分省統一命題和院校自行命題兩種。部分專業(具體專業見附件5)的專業綜合課實行省統一命題考試,其他省級統考沒有覆蓋的專業,招生院校可選擇用相近的省統考專業綜合課替代,也可自行組織命題。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由招生院校在省招生辦規定的時間範圍內舉行考試。

  廣東省2024年普通專升本招生專業對應的專業綜合課詳見《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或報名時登錄報名係統查閱。

  (二)省統一考試科目的考生考場座位統一編排管理。為了適應網上評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編排考場和座位號,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係統自行打印考生準考證。

  (三)省統一考試科目的考試要求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專科升本科同一層次的要求編寫確定,詳見《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

  (四)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時間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兩天,具體安排見下表:

  廣東省2024年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時間表(北京時間)

  圖片


  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的專業課,以及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科目,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考試時間由院校在省招生辦規定的時間範圍內自行決定並通知考生。

  “設計基礎”考試注意事項:1.答卷紙和草稿紙由考場提供;2.考生自帶設計作圖用具和材料;3.考生自帶畫板或畫夾,要求不大於4開並且幹淨(無任何圖案、圖形等痕跡);4.除圓規、直尺、三角板之外,禁止攜帶任何其他輔助製圖工具。


  四、錄取批次及類別設置


  2024年普通專升本設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檔立卡三個錄取批次。提前批為需要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職教師資類專業。普通批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曆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2個學科門類的專業。建檔立卡批次僅限原建檔立卡考生報考,在普通批次錄取完成後進行投檔錄取。

  各批次錄取先後順序為提前批→普通批→建檔立卡批。


  五、招生院校及專業計劃


  2023年已經開展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的院校及專業,原則上2024年需開展普通專升本招生。招生專業、招生計劃、辦學地點、專業基礎課、專業綜合課、收費標準,由省招生辦彙總後向社會公布。廣東省2024年普通專升本招生院校和專業詳見《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或報名時登錄報名係統查閱。未經審核批準、公布的計劃及專業,不得招生。

  各招生院校根據審核通過的招生專業及計劃編印學校招生簡章,並在招生簡章中公布招生專業的辦學地點、專科專業要求和專業對身體條件的限製等規定,以及錄取原則和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指定參考書等內容。院校須於2023年12月22日前將招生簡章上傳至“廣東省普通高校專升本管理係統”(以下簡稱管理係統),並在院校網站上公布。

  我省普通專升本招生專業名稱按照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及《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等文件執行,具體招生專業由各院校在《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擬招生專業與公共課和專業基礎課對應表》(附件4)中選定,統考專業對應的專業綜合課見附件5;其他省級統考沒有覆蓋的專業,招生院校可選擇用相近的省統考專業綜合課替代,也可自行組織命題。

  各招生院校須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檔立卡考生的計劃,並根據實際情況分配到有關學科門類(專業)。

  各招生院校於2023年12月17日前登錄管理係統,按照招生錄取批次,結合本校招生實際,分院校專業組編報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高等教育處、職業教育與終身教育處及省招生辦公室將對院校申報的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等信息實行網上聯審。


  六、考試組織和管理


  招生院校必須嚴格按照我省普通專升本招生有關規定做好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命題工作,嚴格考試組織工作,確保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的公平公正。

  (一)命題工作。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統考科目由省招生辦統一組織,非統考的專業綜合課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專業綜合課命題,直接關係到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人才選拔的質量,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視專業綜合課命題工作,在配合省招生辦做好省統考科目命題教師推薦選聘的同時,在學校自命題科目命題人員選聘和管理、命題原則和要求把握、試卷安全保密、試卷印製和保管及寄送等環節上,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管理,嚴肅紀律,確保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命題工作順利進行。

  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各普通專升本招生院校及院係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普通專升本考試培訓班。命題教師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普通專升本培訓班,不得參與編寫考試輔導教材。

  (二)考試組織。各考點要結合我省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的相關要求,做好考場布置工作,盡可能為考生提供安全、衛生、良好的考試環境。加強考試的監督管理,從嚴治考,對考試違紀作弊行為予以堅決製止和查處,嚴肅考風考紀。要設立考場巡視員製度,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的監考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要按規定嚴肅處理。

  各院校的紀檢監察部門應加強對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全過程的監督和檢查。自命題科目考試試卷由招生院校保存3年,省招生辦將在保存期內進行抽查。

  (三)考點安排。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的省統考科目考點由各地市招辦(考試中心、考試院)安排,院校自主命題科目考點由招生院校安排。考點應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考生在報名時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謹慎選擇參加省統考科目考試所在地市,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改。


  七、規範加分照顧政策


  對符合我省普通專升本招生報考相關規定,並獲得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高教主賽道、青年紅色築夢之旅、職教賽道)(以下簡稱“互聯網+”大賽)或教育部等37部門主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以下簡稱職業院校大賽)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主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以下簡稱職業技能大賽)獎項的考生,可在其文化課省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分值投檔,具體規定如下:

  (一)獲得“互聯網+”大賽國賽金獎或銀獎(團隊)、職業院校大賽或職業技能大賽國賽一等獎及以上的高職(專科)學生,可在其普通專升本招生文化課省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5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二)獲得“互聯網+”大賽國賽銅獎或省賽金獎(團隊)、職業院校大賽或職業技能大賽國賽二等獎的高職(專科)學生,可在其普通專升本招生文化課省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三)獲得“互聯網+”大賽省賽銀獎或銅獎(團隊)、職業院校大賽或職業技能大賽國賽三等獎的高職(專科)學生,可在其普通專升本招生文化課省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八、誌願填報


  2024年普通專升本實行考後知分填報誌願,考試成績公布後,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按院校專業組模式進行誌願填報。

  (一)誌願設置。提前批(職教師資類專業)設置1個院校專業組誌願,普通批設置10個院校專業組誌願,建檔立卡批次設置5個院校專業組誌願。每個院校專業組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誌願及1個是否服從調劑選項。

  (二)誌願填報。考生隻能按自身報考的考試科目組選擇相應院校專業組誌願及專業誌願進行填報,參加了專業綜合課省統考或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考試的考生,可同時填報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檔立卡批次中符合條件的院校專業組。

  誌願填報的具體安排和要求在考試成績公布後另文通知。


  九、錄取


  (一)普通專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年度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按考生類別(職教師資、建檔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專業基礎課分別劃定三科總分(2門公共課+1門專業基礎課,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為1門公共課+1門專業基礎課+1門專業課,下同)和專業綜合課兩條最低控製分數線。

  (二)根據平行誌願投檔原則,對兩條最低控製分數線均已上線的考生,按其四科總分和院校專業組計劃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即依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和院校專業組計劃,按考生成績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檢索,排位靠前的考生優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誌願逐個檢索,在考試科目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專業組計劃1:1比例從高到低投檔,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擇優錄取,不得跨院校專業組錄取或調劑。

  (三)考生成績排位規則如下:

  1.不同科目組(含省統考科目組和院校自命題科目組)分開、單獨排位。

  2.根據考生四科總分(含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四科總分(含加分)相同時,比較四科總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優先。

  四科總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時,比較三科總分高低,高者優先。

  三科總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時,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較專業基礎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二位序,比較公共課中政治理論科目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三位序,除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外,比較公共課中英語科目成績高低,高者優先。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比較專業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四位序,比較專業綜合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五位序,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增加三科總分排名,排位規則參照上麵執行。

  (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精神,符合上述相應報考條件的高職應屆畢業生,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可以保送錄取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和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相關院校提交相關資料申請保送生資格,經院校審核同意後,由院校按規定進行公示,並向省招生辦進行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五)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省將對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下稱原建檔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檔立卡考生招生計劃,實行計劃單列,單獨錄取。

  (六)2024年普通專升本繼續實行征集誌願。在正式投檔錄取結束後,若院校因上線生源不足、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視情況進行征集誌願錄取,征集誌願投檔錄取的原則如下:

  1.依據三科總分投檔,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2.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的專業,可由招生院校自行決定是否參加征集誌願錄取,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征集誌願時,依據三科總分投檔。

  (七)考生資格審核。各招生院校需按照省招生辦的要求,協助做好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認真負責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和上傳資料的審核。對在審核過程中,招生院校工作人員不負責、不履職,準予不符合報名條件考生報考的,將追究學校有關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並在教育係統內全省通報批評。

  (八)省招生辦負責製作生成普通專升本錄取新生名冊,並加蓋“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專用章”及領導簽章(電子簽章)。高等學校依據省招生辦核準並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冊打印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或授權簽發),不再加蓋省招生辦錄取專用章。學校在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後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直接寄送至被錄取考生。


  十、普通高校專升本在校學習期間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學時要對新生專科學曆等報名資料進行複核,複核未通過的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並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學籍注冊後三個月內,招生院校應對學生人員身份、前置學曆條件、身心健康情況等入學資格情況進行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二)新生入學後的體檢複檢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教育部《關於明確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要求執行,複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普通專升本錄取的考生秋季入學,全日製脫產學習。學校對普通專升本學生可采取插班就讀、獨立編班等形式開展教育教學,並按普通高等教育學生相關管理辦法管理。普通專升本學生畢業時,其畢業證書上標注“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實際時間填寫。


  十一、普通高校專升本畢業與就業


  普通專升本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獲得相應學分,德、智、體考核合格,符合相應專業人才培養規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本科畢業,發給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普通專升本畢業後的就業辦法,與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相同。


  十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校要充分認識到普通專升本招生麵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充分認識到普通專升本的複雜性和艱巨性,從有利於高校科學選才、有利於促進教育公平、有利於考生升學深造的高度,進一步提高認識,處理好發展和穩定的關係,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實,認真研究組織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並妥善解決,確保2024年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穩妥有序進行。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健全機製,不斷完善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保障製度,構建科學、規範的考試招生管理體係。要認真製定本校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方案和招生簡章,嚴格把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核關口,組織實施好招生錄取工作,主動適應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需要。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校要認真做好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宣傳引導工作,堅持正麵宣傳,加大對普通專升本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讓社會充分知曉普通專升本內容和要求,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合理預期,凝聚共識,營造良好氛圍。

  附件:

  1.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含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招生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2.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補報資料承諾書

  3.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生專科畢業學曆驗證方式及注意事項

  4.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擬招生專業與公共課和專業基礎課對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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