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2019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招生辦,有關高校、省屬中職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開展2019年高職院校招生培養改革申報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19〕6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擬開展2019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以下簡稱三二分段)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院校、招生專業及計劃
(一)經申報、審核等程序,確定68所高職院校與213所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在904個專業點開展三二分段試點。試點院校、專業、招生計劃詳見附件。
(二)試點專業招生計劃納入2019年試點中職學校中職招生總計劃和2022年對口高職院校高職(專科)招生總計劃。未經省教育廳批準,不得超計劃招生。
二、招生對象
(一)中職學段招生對象為廣東戶籍或符合各地“中考”報名條件的外省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高職學段招生對象為對應中職學校招生專業“三二分段”班具有正式中職學籍且符合高職階段招生所在年度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學生。
三、培養方式
三二分段試點專業的學製為5年。試點高職院校和對應中職學校,聯合行業企業,共同製定五年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錄取的初中畢業生以“三二分段試點班”的名義單獨編班,先在中職學校就讀3年,通過轉段考核且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進入對口高職院校對應專業學習2年;其中,符合省教育廳相關規定的試點院校試點專業,高職學段2年的教學工作可放在試點中職學校進行。
四、錄取和銜接方式
(一)中職學段招生全麵實行“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依據、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辦法。由高職院校和中職學校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依據、結合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麵向應屆初中畢業生擇優錄取,不得超計劃招生。除特殊專業外,不得再單獨組織考試。學生均須到當地市招生辦辦理誌願填報手續。
(二)轉段考核以過程考核為主,轉段考核成績由中職學段前兩年若幹門文化基礎課和專業核心技能課程成績組成。課程考試實行教考分離,由高職院校組織命題,對口中職學校在該課程學習結束時,組織開展考試。由高職院校和對口中職學校根據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要求,按照轉段考核工作方案,做好轉段考核工作。
(三) “三二分段試點班”學生中職學段畢業後,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和其他相關要求的,可進入對口高職院校對口專業學習:
1.符合高職院校錄取所在年度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2.轉段考核成績符合高職院校招生章程、招生方案等相關要求。
3.在中職學段畢業時取得中等職業教育畢業學曆證書。
4.在第5學期(具體時間由高職院校按照相關文件確定)前獲得相應專業對口的下列資格證書之一或市級以上中職學校技能比賽三等獎(含)以上獎項:
(1)獲得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專業技能課程等級證書E級以上證書;
(2)國家職業資格中級(含)以上技能等級證書;
(3)省(廳局)級及以上行政部門及其授權的省級(含)以上行業學會頒發的中級(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四)高職院校招生專業對資格證書的具體要求,由高職院校在轉段選拔的招生章程中規定。藝術類等無對口資格證書的專業,經高職院校申請、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可以免予取得資格證書。
(五)中職和高職階段的招生簡章、招生方案和轉段考核工作方案等,由高職院校會同中職學校按照國家和省相關文件製定,並報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備案後實施。
(六)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等文件精神,獲得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試點中職學校試點專業試點班在校生,經高職院校核實資格、公示無異議後,符合相關要求的,可免轉段考核,進入對口高職院校對口專業學習。
五、教學管理
(一)三二分段試點班學生在高職學段期間身份確定,不得轉學,原則上不得轉專業;允許轉專業的特殊情形由高職院校根據有關要求單獨製定規章製度予以明確,並報省教育廳備案。其他專業學生和同一專業非試點班學生均不能轉入有關專業試點班學習。試點班學生身份,以中職學段招生錄取時身份為準,錄取數據必須進入省中招服務平台。試點班學生中職學段期間,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的,可以轉學或轉專業,但不再享受試點班相關待遇,且一經轉出,不得再轉回試點班。
(二)三二分段試點班學生前3年按照中等職業教育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後兩年納入高等教育管理範疇。收費、學籍分別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相關政策執行。
(三)三二分段試點班教學應嚴格執行《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教職成〔2016〕3號),未經省教育廳備案,中職學段學生頂崗實習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中職學校要提前做好學生高職入讀前的教育和管理。鼓勵和支持高職院校與對口中職學校深入合作,會同行業企業,共同組織學生實習;共同探索訂單培養、現代學徒製等校企精準對接、精準育人模式。
六、工作要求
(一)經省教育廳批複同意的佛山、東莞市現代職業教育體係、順德區校企“三元融合五年貫通”等項目應納入三二分段招生培養改革範圍進行管理。
(二)試點中職學校所在地級以上市教育局負責統籌組織試點招生的宣傳發動、學生報名、中職學段招生錄取、高考報名和隨遷子女資格審核等工作,要將三二分段試點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範圍。
(三)試點院校應按本通知要求,調整或重新簽訂合作協議,加強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建設,製定完善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任務,嚴格把好中、高職學段招生入門關。加強溝通和交流,共同製訂和實施五年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四)試點高職院校應於2019年5月30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將以下材料電子版發至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終身教育處,電子郵箱:gdzyjy@qq.com,郵件主題:學校全稱+三二分段試點材料。材料清單:1.正式公文(PDF掃描件);2.合作協議(蓋學校公章,PDF掃描件);3.轉段考核方案(Word電子版、PDF掃描件);4.專業人才培養方案(Word電子版);5.三二分段試點中職學段招生簡章和章程(蓋學校公章,PDF掃描件)。
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終身教育處聯係人:楊帆,電話:(020)37629455;省教育考試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試處聯係人:鄧繼紅,電話:(020)38627851。
附件:2019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名單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4月 26日
附件:2019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名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