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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考點安排25日可查!

時間 : 2021-03-24 20:25:50 來源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將於4月10—11日進行,普通高等學校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考試(統考科目)將於4月10日進行。現將具體科目考試時間、考點安排及相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安排

  (一)普通專升本考試時間安排(北京時間)

     項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時間

科目

時間

科目

410

8:00-10:00

政治理論

15:00-17:00

專業基礎課

10:30-12:30

英語

411

9:00-11:30

專業綜合課(省統考科目)

15:00-17:30

專業綜合課

(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

  其中,專業綜合課的設計基礎科目考試時間為4月11日上午9:00-12:30。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的專業課,以及個別藝術類專業和需要麵試或者實操考試等特殊專業的專業綜合課,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考試時間由院校在省招辦規定的時間範圍內自行決定並通知考生。

  (二)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考試時間安排(北京時間)

      項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時間

科目

時間

科目

410

10:30-12:30

英語

15:00-17:00

專業基礎課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

  考前7天(4月3日上午10:00)起,考生可登錄廣東省普通專升本報名係統(https://www.eeagd.edu.cn/ptzsbks)自行打印考生準考證。

  

    二、考點安排

  (一)普通專升本考試考點安排

  1.考點設置。今年普通專升本考試全省共設41個考點,分別是廣東醫科大學、華南師範大學、順德職業技術學院、韶關學院、惠州學院、韓山師範學院、嶺南師範學院、肇慶學院、嘉應學院、廣東技術師範大學、深圳大學、廣東白雲學院、廣州航海學院、仲愷農業工程學院、五邑大學、廣東金融學院、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東莞理工學院、廣東工業大學、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廣東培正學院、廣東東軟學院、廣州城市理工學院(原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學院)、廣州華商學院(原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湛江科技學院(原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華南農業大學珠江學院、廣州理工學院、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廣東工業大學華立學院、廣州應用科技學院、珠海科技學院(原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廣州工商學院、廣州科技職業技術大學、廣東科技學院、廣東理工學院、廣東工商職業技術大學、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廣州新華學院(原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深圳技術大學。

  2.考點編排辦法。僅報考省統考專業綜合課的考生,根據其報考的省統考專業綜合課安排在一所或幾所臨近的高校考點。報考院校自命題專業綜合課的考生,根據院校自命題綜合課進行編排,除報考廣東第二師範學院(安排在華南師範大學考點)、廣州商學院(安排在廣東工業大學)外,其他考生統一安排在招生院校考點。同時報考了省統考專業綜合課和院校自命題專業綜合課的考生,按報考院校自命題專業綜合課的考生進行安排。3月25日10:00起,考生可登錄廣東省普通專升本報名係統(https://www.eeagd.edu.cn/ptzsbks)查詢個人具體考點安排。

    (二)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考試考點安排

  所有報考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考試的考生,統考科目統一安排在廣東工業大學(大學城校區,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100號)考點考試。

  

    三、防疫須知

  為確保普通專升本考試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考生須按如下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和信息申報工作:

  1.所有考生須注冊“粵康碼”信息,未注冊“粵康碼”的考生不予打印準考證,不得參加考試。

  2.目前在考點所在地市之外的考生應了解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提前到達考點所在地市,並按屬地化要求和規定進行管理,以免耽誤考試。根據我省衛生防疫相關規定,從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返粵及“粵康碼”紅碼的人員,須按要求先隔離14天。

  3.3月27日起,對所有考生實行考前連續14天健康監測。所有考生須進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觀察,如實在“粵康碼”中進行健康申報,同時如實填寫考前14天個人健康信息申報表,並在參加考試時提交考點工作人員。未按要求申報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4.考前14天內出現發熱、幹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可疑症狀(以下簡稱可疑症狀)、有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活動軌跡、或“粵康碼”為紅碼的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就醫排查。

  相關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5.未按上述要求執行有關規定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處在隔離期,及出現疑似症狀的考生,須經衛生健康部門評估,確定是否能參加考試。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附件:廣東省2021年普通專升本考試考生健康信息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