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049號代表建議答複的函
(A類)
粵教案函〔2021〕262號
張福田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提高粵東西北經濟欠發達市轄區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比例的建議》收悉。經綜合省財政廳的意見,現答複如下:
一、有關情況
為推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支持粵東西北地區教育均衡優質發展,省財政不斷優化教育轉移支付方式,強化教育扶持力度。據統計,2016-2020年,省財政共安排粵東西北地區的教育轉移支付資金1003.74億元,占省級財政教育轉移支付資金總額的79.88%。2016-2020年,省財政安排745.95億元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落實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2021年省財政繼續落實安排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166億元,其中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132億元。2019年,我省建立全省學前教育生均撥款製度,省財政從2019年起對欠發達地區分三檔按70%、50%、30%的比例予以補助,補助標準由2019年的300元/生·年逐年提高到2021年的500元/生·年。2019-2021年,省財政共安排粵東西北地區學前教育生均撥款資金12.45億元。
市轄區教育是我省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市轄區承擔教育任務也逐步加重。一方麵,隨著縣改區的推進,市轄區在數量、地域麵積、人口總量等都在增加;另一麵,農村學生隨著進城務工、經商的家長向城市學校遷移,近年來我省義務教育在校生數呈現農村減少、城鎮快速增長的趨勢。省財政高度重視市轄區教育投入,改變過去對市轄區不補助的做法,逐步對粵東西北地區市轄區給予適當補助,支持市轄區教育發展。2020年省財政對河源市源城區教育各項補助為11758.362萬元,比2019年增加3185.054萬元,增幅為37.15%。
二、關於將省財政對粵東西北經濟欠發達市轄區的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比例提高到80%的建議。
按照現行財政體製和基礎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製,市縣政府承擔當地基礎教育的主體責任。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廣東省教育領域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粵府辦〔2020〕11號),義務教育公用經費屬於省級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省財政考慮到粵東西北地區的實際困難,在公用經費分擔比例上已經向欠發達地區傾斜,對原扶貧開發重點縣、原民族自治縣、海陸豐革命老區困難縣等地區的義務教育公用經費100%負擔。目前,中央對我省的義務教育公用經費分擔比例為5:5,學前教育公用經費全部由我省自行承擔。在義務教育公用經費分擔比例上,省財政除對珠三角地區為50%外,對其他地區的分擔比例分別為60%、80%和100%;在學前教育生均撥款經費分擔比例上,除珠三角地區自行承擔外,省財政對其他地區的分擔比例分別為30%、50%和70%。
2020年11月,經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建立健全我省教育經費保障體係的實施意見》,明確要發揮地級以上市對基礎教育統管責任,加大市級財政對市轄區教育轉移支付力度,支持所轄縣(市、區)基礎教育相關經費保障政策落實。
因此,在當前財力格局不變的情況下,暫不宜大範圍調整粵東西北經濟欠發達市轄區的補助比例。在今後工作中,省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的調整、我省基礎教育發展需要和財力狀況,適時調整學前教育生均經費和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製相關政策措施。建議各地級以上市完善市與市轄區財力分配機製,加大市級財政對市轄區的教育轉移支付力度,支持市轄區積極應對擴學位帶來的財政壓力。
專此答複,誠摯感謝您對廣東教育工作的關心支持。
2021年6月9日
(聯係人及電話:盧穎佳,020-37628933)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協提案委、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