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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776號代表建議答複的函

時間:2020-08-11 09:59:55 資料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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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類)

粵教案函〔2020〕296號

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廣東省十三屆人大

三次會議第1776號代表建議答複的函

黃耘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大對粵東西北欠發達地區教育轉移支付力度的建議》收悉。經綜合省財政廳、茂名市政府的意見,現答複如下:

一、省財政不斷加大對粵東西北地區教育轉移支付力度

一直以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粵東西北經濟欠發達地區教育事業發展。省財政不斷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不斷加大對粵東西北欠發達地區支持力度。據初步統計,2019年省級共安排教育轉移支付資金293.78億元,其中,對欠發達地區(除珠三角核心區7市外)的教育轉移支付資金達251.85億元,占對下教育轉移支付總金額的比重達85.73%,對茂名市(縣)教育轉移支付29.74億元,占全省的10.12%。

二、根據《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不宜按照省對義務教育的補助標準,加大對學前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


等教育等補助力度

《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將義務教育全麵納入財政保障範圍,義務教育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規定予以保障。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體製。而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其他非義務教育,實行以政府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其他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製,不宜按照省對義務教育的補助標準,對學前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予以補助。省財政將繼續按照有關規定,在重點保障義務教育的前提下,優化支出結構,積極支持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現代職業教育。

三、多年以來,省均以在職教師人數、學生人數等為基本因素,按因素法安排教師生活補助、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麵的轉移支付資金,對教師、學生人數多的地市已給予傾斜

學校的教師工資津補貼、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經費應按學校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負擔。考慮到欠發達地區財力薄弱,省財政通過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大力支持市縣加強教師待遇保障和學校建設,並以在職教師人數、學生人數等為基本因素進行因素法安排。2019-2020年省財政分別安排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生活補助資金46.82億元,“兩相當”政策省財政獎補資金16.91億元。2020年省財政繼續安排上述資金共34.9億元支持各地幼兒園、中小學建設。

建議欠發達地區統籌使用好省轉移支付資金和本級財力落實教師待遇保障,支持當地學校建設。省財政將進一步加大對下轉移支付力度,支持欠發達地區教育事業發展。

專此答複,誠摯感謝你們對教育工作的關心支持。

廣東省教育廳

2020年6月10日

(聯係人及電話:羅東升,020-37628933)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省人大常委會選聯工委,省府辦公廳,省財政廳,茂名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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