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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教育研究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公告

時間:2024-03-18 17:43:37 資料來源:廣東省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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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教育研究院是廣東省教育廳管理的事業單位,公益一類,副廳級。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2024年人才需求和事業發展需要,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基礎教育教研員專業骨幹。

  一、招聘對象

  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曆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其他條件:

  1.具有較好的學術素養和較大的發展潛力,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有創新意識和進取精神;

  2.具有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曆學位、副高及以上職稱;

  3.具有6年以上招聘崗位所需基礎教育學校教學或教研經曆,相關教學和教研經曆可累計;

  4.全麵把握本學科知識體係,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麵,取得原創性科研成果並獲同行專家認可,具備以下條件中的2項以上:

  ①曾發表高水平論文,②曾出版個人學術專著或較高質量的教材教輔書籍,③曾參與國家級、省部級課題研究或主持完成市(廳)級以上課題;

  5.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學位報考人員,需同時符合本崗位要求的本科、研究生專業及代碼,詳見附件《廣東省教育研究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崗位表》(附表1)。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製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至2024年3月31日(星期日)。

  (二)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通過網絡報名,有意向考生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可編輯電子版和掃描版,以“姓名+報考崗位”為命名郵件主題)發至電子郵箱jyybgs@gdedu.gov.cn。

  (三)報名材料

  1.《廣東省教育研究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附表2);

  2.身份證複印件;

  3.個人取得的所有學曆學位證書;

  4.報名崗位要求的工作或研究經曆、個人專業水平和業績的佐證材料;

  5.現工作單位及其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編在崗人員提供);

  6.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資格審核

  廣東省教育研究院在報名截止後及時通知並組織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結果及時通過電子郵箱、電話等方式告知。

  六、考試

  考試采取直接業務考核的方式進行,具體包括通訊評議和會議評議。

  1.通訊評議。廣東省教育研究院將通過資格審核的初步人選提交廣東省教育廳,由廣東省教育廳組織同行專家進行通訊評議,並將通訊評議結果反饋廣東省教育研究院。參加通訊評議的同行專家應為本專業領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未通過通訊評議的人選不予聘用。通訊評議結果及時通過電子郵箱、電話等方式告知考生。

  2.會議評議。會議評議分為演講和答辯兩個環節,考核時長不超過15分鍾。

  (1)演講。由人選作應聘演講,以脫稿彙報方式簡要介紹個人經曆、近5年學術科研教學工作情況及主要成果、對本專業領域研究前沿問題的認識、應聘動機和對應聘崗位的工作設想。演講時長不超過5分鍾。

  (2)答辯。演講結束後進行現場答辯,答辯題目包括專業問題。答辯時長不超過10分鍾。

  會議評議總成績及演講、答辯兩個單項成績的滿分均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會議評議總成績=演講成績×40%+答辯成績×60%。如同崗位人選會議評議總成績相同,則按照答辯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答辯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評議小組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評議小組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廣東省教育研究院另行組織會議評議。會議評議總成績在本崗位會議評議時段向考生公布。未通過考核者不予聘用。

  七、體檢與考察

  廣東省教育研究院根據同崗位的會議評議總成績,由高至低分崗位等額確定並及時通知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工作由省教育研究院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實施。體檢和考察結果及時通過電子郵箱、電話等方式告知考生。

  八、公示與聘用

  廣東省教育研究院研究提出擬聘人選,報廣東省教育廳審核確定後,對擬聘人選在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育研究院門戶網站等平台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人選由廣東省教育研究院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其他事宜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廣東省教育研究院將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崗位考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會議評議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並按照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二)考生應誠信報名,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工作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廣東省教育研究院在工作組織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考核、體檢、考察的時間、地點、組織方式等作適當調整,並及時通知考生。請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五)落實回避規定要求,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六)本公告由廣東省教育研究院負責解釋。

  谘詢電話:020-83313390、020-83303412。

  監督投訴電話:020-83346334。

  附件1:廣東省教育研究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崗位表

  附表2:廣東省教育研究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

  附表3:同意報考證明(在編在崗人員提供)


  

廣東省教育研究院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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