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布2023年度廣東省普通高等醫學教育附屬醫院(第一批)備案名單的通知
粵教高函〔2023〕20號
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健康局(委),各高等醫學院校,各有關醫院:
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中醫藥局關於普通高等醫學教育臨床教學基地管理辦法〉等文件的通知》(粵教高〔2019〕9號)精神,經高校組織專家組評審,並報廣東省普通高等醫學教育臨床教學基地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作為暨南大學非直屬附屬醫院,廣州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作為廣州醫科大學非直屬附屬醫院的備案,該醫院具備廣東省高等醫學教育臨床教學基地(附屬醫院)條件,現予以公布。
按照《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中醫藥局關於普通高等醫學教育臨床教學基地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高校附屬醫院由高等學校每5年組織複評或根據合作協議有效期(協議期少於5年的)組織複評,合格的應續簽合作協議,並於複評後3個月內將複評結果報領導小組備案,不合格的報臨床教學基地領導小組予以摘牌。
廣東省普通高等醫學教育臨床教學基地領導小組
(廣東省教育廳代章)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