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關於補充推薦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省級培養項目人選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省直屬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項目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師〔2020〕6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組織遴選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省級培養學員的通知》(以下簡稱《遴選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省級培養項目培養學員補充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充推薦項目及人數
根據省級培養項目規劃及推薦申報情況,請各地各單位按照《遴選通知》要求的推薦人選條件,補充推薦幼兒園名教師、中小學特殊教育名教師、中小學智能教育名教師、高中名校長、中小學智能教育名校長等5個子項目培養學員申報人選,原則上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和省直屬單位每個子項目補充推薦人選限1名。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省級培養項目相關通知要求,公平公正、擇優推薦符合選拔條件的申報人選,補充推薦人選可從已報送的推薦申報人中予以調劑,也可按程序重新推薦符合條件的申報人選。各地各單位新增的補充推薦人選應實行同步公示,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
(二)各地各單位要按照《遴選通知》要求報送補充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於4月19日(星期一)前通過登錄廣東教師工作平台(http://gdjs.gdedu.gov.cn/gdhed_main/index.php),點擊“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中小學)”模塊進入“教師申報評定係統”,按要求如實填報網絡申報信息,並上傳相關申報材料。同時,要以地市(或省直單位)為單位將補充推薦人選的申報表和情況簡表原件寄送至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項目辦(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華師科技大樓三樓省百項目辦315室,郵編510631),將申報表(word文檔)、申報者情況簡表(excel文檔)同步發送至項目辦郵箱。
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項目辦聯係人:楊悅晨,鍾羅金;聯係電話:020-85212271、85214108;電子郵箱:gdsbqw2020@163.com。
省教育廳師資管理處聯係人:蔣秦群、邱旭英;聯係電話:020-37628623、37629059。
廣東省教育廳
2021年 4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