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關於組織遴選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省級培養學員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省直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培養造就一大批教育家型教師、卓越教師和骨幹教師,根據《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項目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師〔2020〕6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公布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省級培養項目培養機構競爭性遴選結果的通知》(粵教師函〔2021〕1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省級培養項目培養學員的遴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範圍和推薦名額
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學員申報者應為全省範圍內幼兒園、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市縣級中小學教師發展機構(包括市縣級教科研機構、電化教育機構等)以及省教育研究院、省教育技術中心等機構中從事基礎教育教學及教研工作的在崗教師、校長、班主任和教研員(含民辦學校校長、教師)。
省級培養項目分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三種培養類型,其中名教師培養分為幼兒園、小學文科和理科、初中文科和理科、高中文科和理科、特殊教育及智能教育等9個子項目;名校長培養分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和智能教育等5個子項目;名班主任培養分為小學、初中、高中等3個子項目。具體省級培養項目規劃表見附件1。
請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及省直屬有關單位結合師資隊伍的實際情況,按推薦名額擇優推薦符合省級培養項目要求的教師、校長、班主任參加遴選。原則上各地市每個子項目均需按要求推薦不少於1名人選,並適當向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傾斜。各地市及省直屬單位具體推薦名額見附件2。
二、推薦條件
(一)各類培養學員均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具有良好師德表現,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熱愛教師職業,積極實施素質教育,教書育人,關愛學生,為人師表。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曆,從事教育教學教研、學校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或相當於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的校長職級。
3.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並取得了較好成效。近5年主持市級(或參與省級,排名前3)以上教改實驗項目或教育科研課題,公開發表有創見的教育教學論文,或出版反映個人辦學思想或辦學實踐的專著,或作為主要成員(排名前3)獲得過省級以上教學成果二等獎以上獎勵,或在學科(專業)領域中取得過市級(或省直單位)以上充分認可的工作實績和先進經驗。
4.具有強烈的自我發展需求、良好的專業素養和發展潛力,是市級(或省直單位)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或者已完成市級(或省直單位)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培養並考核合格,或者是省級骨幹教師培養學員,或者已完成相當於上述層次類型的教育人才項目培養。
5.身體健康。名教師、名班主任培養學員申報者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名校長培養學員申報者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6.同等條件下,全國模範教師、全國優秀教師、全國教育係統先進教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級教師、南粵優秀教師、南粵優秀教育工作者等榮譽獲得者優先。
7.粵東粵西粵北地區、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的申報者,應承諾參加培養過程及培養結業後3年內隻在同類地區、同類學校間流動。
8.已獲得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廣東特支計劃等人才計劃支持的教學名師,或曆屆省名班主任,或已參加過“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省級培養項目的人員,或省級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不再參與推薦遴選。
(二)名教師培養學員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完全擔任一個班級的一門學科(必須是國家課程方案中的學科)的教學工作(教研員除外)。
2.教育教學效果好,近5年被評為縣級以上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或取得其他與教學成效相關的獎勵。
3.具有較強的示範帶頭能力,近5年來至少承擔3次以上縣級以上公開課、示範課、觀摩課或學術講座(幼兒園和特殊教育教師可適當放寬),並獲得良好效果。近5年來指導和培養過2名以上青年教師。
4.名教師培養學員申報者應在教育教學改革實踐中積極探索、勇於創新,教學觀念先進、特色突出,立足崗位取得良好的育人成效和教學業績,在本區域和本學科(專業)領域內得到同行和社會的充分肯定和認同。
5.智能教育名教師培養項目申報者所在學校(單位)應具備開展智能教育的軟硬件設施和實踐經驗,或者是廣東省中小學信息技術能力提升工程2.0項目的試點校,且申報者主持課題或發表論文與信息化主題相關,或者執教過智慧學習環境的課例獲得過市級(或省直單位)以上獎項。
6.特殊教育名教師申報者須來自特殊學校或開設有特教班的普通中小學或教研單位的教師或教研員,從事特殊教育教學教研工作5年以上。
(三)名校(園)長培養學員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名校長(園長)培養學員申報者必須是現任正職校長(園長),曾擔任校級領導5年或正職校長(園長)3年以上,在教育教學改革與學校管理實踐中積極探索、勇於創新,有豐富的辦學實踐,治校能力強,辦學業績突出,在本區域有較大的影響。
2.任職期間個人或所在學校(幼兒園)獲得縣級以上獎勵或榮譽稱號。
3.積極開展學校管理研究,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示範帶頭能力,近5年來,至少承擔3次以上縣級以上專題講座,並獲得良好效果。
4.近5年積極開展辦學實踐改革,主持開展較高水平和級別的辦學改革課題,取得相應成效,具有一定的社會認可度和知名度。
5.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中小學教育教學報刊上發表有創見的學校管理類論文,或出版反映個人辦學成效的專著。
6.智能教育名校長培養項目申報者所在學校應具備開展智能教育的軟硬件設施和實踐經驗,或者是廣東省中小學信息技術能力提升工程2.0項目的試點校,且申報者主持課題或發表論文與信息化主題相關。
(四)名班主任培養學員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現任班主任或年級長或德育學科教研員,曾擔任班主任5年以上。
2.在班主任工作中積極探索、勇於創新,有豐富的學生工作經驗,育人成效突出,在本區域有較大的影響。曾獲縣(市、區)級以上優秀班主任表彰獎勵或在市級以上班主任專業能力大賽中取得優秀成績,原則上是市級以上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員。
3.近5年來,至少在省市縣級班主任培訓中開設專題講座、班會示範課3次以上。
4.在中小學教育教學報刊上發表有創見的德育類論文,或出版德育類專著。
5.承諾培養期結束後繼續擔任班主任或德育學科教研員3年以上。
6.具有較高的班級管理水平,注重與家庭的溝通協調,積極開展家校活動,所帶班級獲得過先進班集體或文明班級等稱號。
三、遴選原則
(一)師德為先。培養學員應具有高尚的師德,在推薦、遴選和培養過程中堅持對師德違規行為“零容忍”。
(二)競爭擇優。製定標準條件,通過競爭性方式擇優遴選培養學員。
(三)分類指導。按培養學員標準要求和學科(專業)、學段、地區等因素,分地域、分層次、分類型、分學科(專業)進行遴選和培養。
(四)均衡發展。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縮小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的差距,培養學員遴選適當向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緊缺學科以及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傾斜。
(五)公平公正。嚴格遴選條件和工作程序,嚴格執行公示製度,確保遴選結果和培養過程公正、公平。
(六)強化輻射。注重考察遴選對象的示範輻射能力和範圍,引領和幫助當地青年教師專業發展情況。
四、推薦和遴選辦法
各培養項目培養學員由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和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遴選條件和推薦名額,自下而上逐級審核遴選推薦,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審的方式確定。
(一)個人申請與單位初審
符合培養學員選拔條件的個人,在省教育廳網站(https://edu.gd.gov.cn/)下載《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項目學員申報表》(附件3),如實完整填寫後,根據要求,附上相關佐證材料一同提交個人所在學校(單位)。所在學校(單位)對申報者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初審後上報縣(市、區)教育局。
省直學校(單位)按照上述程序,將申報材料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二)縣(市、區)教育局推薦
縣(市、區)教育局在學校(單位)上報名單的基礎上,通過召開意見征求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縣域內的教師、校長、教研員和教育行政機構有關科室、教研機構的意見(若通過會議征求意見,申報者、近親屬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應回避),並對申報者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及規範性進行審核,對申報者的師德表現、業績能力和綜合素質進行評價,擇優確定推薦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後上報地市教育局。
(三)地市教育行政部門複核、遴選推薦
地市教育局在縣(市、區)教育局推薦申報人選的基礎上,根據推薦名額確定本地市推薦人員,各學段推薦數量盡量符合各學段教師人數比。地市教育局要組成由本市教師代表、校長代表以及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機構人員等參與的推薦評議會,根據選拔條件的要求,對申報者的師德表現、業績能力等進行評價。評議會一般應采取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確定推薦人選。地市教育局對評議會通過的推薦人員名單采用有效方式在本地市範圍內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上報省教育廳,同時反饋給申請人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及所在學校(單位)。
省直學校(單位)申報者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審核把關,並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送省教育廳。請各地各單位於2021年3月23日前完成相關工作並上報至省教育廳。
(四)省教育廳選定
由省教育廳組織專家采用答辯、評審等方式進行遴選,擇優確定學員人選,並對人選進行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作為培養學員的,確定為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省級培養項目培養學員。
五、工作要求
(一)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是我省基礎教育領域培養造就教育家型教師和校長的特色品牌項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安排專門部門和人員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選拔條件,本著擇優推薦、寧缺勿濫的原則,按規範程序操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排除不正之風幹擾,確保培養學員推薦工作質量。對弄虛作假的個人和學校(單位)將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各地各校在推薦培養學員人選時,應注意統籌兼顧不同學段不同類型的學校,特別是要統籌好城市學校與農村學校、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不同學科之間的推薦人選。現任中小學正職校長(含公辦學校派駐合作辦學學校任校長人員)不作為名教師、名班主任培養學員人選推薦。教研員可以按研究領域申報相關學段、學科名教師或名班主任培養學員。原則上各地推薦教研員人數不得超過推薦人員總數的10%。
(三)根據《實施辦法》要求,培養學員所在學校及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研究製訂培養學員培養期間有關保障措施和條件,共同促進培養學員專業發展。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項目學員申報表》中相應欄目內做出承諾、加蓋公章。省教育廳確定培養學員後,將由培養機構與培養學員、培養學員所在地市教育局(或省直單位)簽訂三方協議書,明確各方權責。
(四)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對推薦、遴選工作的監督和檢查。主動加強與培養機構、培養學員之間的工作銜接、組織協同。我廳將采取抽查方式調查各地推薦組織工作的情況。在推薦工作期間,我廳設立投訴舉報電話(020—37629059),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應對外公布當地投訴舉報電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六、申報材料要求
為進一步提升“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申報和遴選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省教育廳對培養學員遴選、培養、績效、管理等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指導,並依托華南師範大學設立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項目執行辦公室(以下簡稱項目辦),具體落實“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的日常工作。2021年申報推薦材料將采用紙質材料和網絡平台相結合的方式報送。具體要求如下:
(一)材料清單
1.《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項目學員申報表》(統一使用A4規格紙張雙麵打印)1份,電子word版、審核蓋章後原件和掃描件。
2.涉及申報者年齡、學曆、繼續教育經曆、職稱、職務和工作年限等事項無需提供證明材料,實行承諾告知製度。由申報者如實填報並予以承諾,所在單位負責審核。
3.申報者的代表性教育教學論文或論著及有關佐證材料,審核蓋章後報送掃描件。其中,論文不超過4篇,須包含所載刊物封麵、版權頁、目錄頁、論文頁、封底,按篇掃描;論著不超過2部,須包含封麵、版權頁、目錄頁、關鍵內容頁(不超8頁)、封底,按部掃描。
4.申報者有代表性的教科研課題材料(不超過3個課題的立項書或結題書等),審核蓋章後報送掃描件。
上述材料均須經學校和縣(市、區)教育局審核並加蓋公章。
5.《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推薦培養項目學員情況簡表》(附件4)1份,由各地市教育局彙總填寫,統一使用excel製作並用A4紙打印,電子版、蓋章後原件和掃描件。
6.為更有效考察名教師培養項目申報者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智能教育名校長培養項目申報者的智能教育領航力和學校智能教育基本情況,名教師培養項目申報者(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名教師培養項目申報者除外)須提交一段5-8分鍾的“微課視頻”,記錄在課堂內外教育教學過程中圍繞某個知識點(重點、難點、疑點)或教學環節而開展的精彩教與學活動全過程。智能教育名校長培養項目申報者需要提交一份主題為“麵向未來教育,我們學校怎麼做”的微視頻。要求內容需要體現學校自身特色,展現校長對智能教育的思考和設計。視頻要求選題簡明、目標準確、設計合理、內容正確、邏輯清晰、結構完整、語言流暢、形式新穎。上傳視頻格式為FLV(命名:微課/微視頻-姓名.flv),分辨率不大於640×480,文件大小不大於500M。請各地市教育局(或省直單位)在網絡平台上報送視頻材料。
《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項目學員申報表》、《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推薦培養項目學員情況簡表》兩項紙質材料原件於2021年3月23日前,以地市(省直單位)為單位寄送至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項目執行辦公室(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華師科技大樓三樓省百項目辦315室,郵編510631),並將申報表(word文檔)、申報者情況簡表(excel文檔)報送至項目辦郵箱。
(二)網絡申報
各地市教育局(省直單位)在確認擬推薦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學員候選人後,要通過登錄廣東教師工作平台(http://gdjs.gdedu.gov.cn/gdhed_main/index.php),點擊“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中小學)”模塊進入“教師申報評定係統”,按要求如實填報網絡申報信息,並上傳相關申報材料。各地各單位沿用原有賬號密碼登錄平台,如遇到問題可詳詢項目辦。
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項目辦聯係人:楊悅晨,鍾羅金;聯係電話:020-85212271、85214108;電子郵箱:gdsbqw2020@163.com。
省教育廳師資管理處聯係人:蔣秦群、邱旭英;聯係電話:020-37628623、37629059。
附件:
附件1 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省級培養項目規劃表.docx
附件2 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省級培養項目學員2021年推薦名額分配表.docx
附件3 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項目學員申報表.docx
附件4 廣東省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推薦培養項目學員情況簡表.docx
廣東省教育廳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