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於印發廣東省現有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備案改為審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黨委網信辦、公安局、民政局、市場監管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精神,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六部門關於做好現有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備案改為審批工作的通知》(教監管廳〔2021〕2號)要求,省教育廳、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聯合製定了《廣東省現有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備案改為審批工作方案》。
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認真貫徹執行。工作方案印發後,請各市、縣(市、區)教育局通知轄區內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知悉。如在執行中遇到問題,請由地級以上市教育局彙總後,統一向廣東省教育廳反映。
附件:廣東省現有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備案改為審批工作方案.doc
廣東省教育廳 中共廣東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