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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推進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4-01-29 10:28 來源: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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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推進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的意見

粵退役軍人規〔2024〕2號


各地級以上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局(委)、醫保局:

  為進一步完善我省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係,做好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退役軍人事務部等6部門關於印發〈殘疾退役軍人醫療保障辦法〉的通知》(退役軍人部發〔2022〕3號)、《退役軍人事務部等4部門關於印發〈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的通知》(退役軍人部發〔2022〕49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退役軍人工作重要論述,結合廣東實際,完善優撫醫療保障製度,提高優撫醫療補助標準,加大醫療優先優惠力度,改進優撫醫療費“一站式”結算服務,使我省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得到更好的優撫醫療保障待遇,進一步提升優撫對象獲得感、幸福感和榮譽感。

  二、工作目標

  通過依法落實政策、健全完善製度、辦理流程再造、加強部門協作,進一步提升我省優撫醫療保障工作製度化、信息化和精細化水平,形成保障製度健全、保障內容明確、保障方式便捷的優撫醫療保障機製,更好保障優撫對象醫療待遇,緩解優撫對象醫療負擔。

  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各地各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國家製定出台的《殘疾退役軍人醫療保障辦法》《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結合實際,將我省戶籍享受撫恤補助的烈士遺屬(含烈士老年子女)、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殘疾退役軍人、在鄉複員軍人、參戰退役軍人、參試退役軍人、帶病回鄉退役軍人、“五老”人員(上述人員以下簡稱優撫對象)納入優撫醫療保障範圍,以當地社會醫療保障體係為基礎,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社會、個人共同負擔的優撫醫療保障製度,確保優撫對象按照屬地原則相應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障優撫對象在享受相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按規定享受城鄉醫療救助和優撫對象醫療補助。

  (二)保障殘疾退役軍人醫療待遇。因戰因公致殘的殘疾退役軍人舊傷複發的醫療費用,參加工傷保險並依法認定為工傷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解決。未參加工傷保險但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有工作的由工作單位解決;所在單位無力支付和無工作單位的,從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中解決。因戰因公致殘的殘疾退役軍人舊傷複發,由其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組織醫療衛生專家小組進行確認,醫療衛生專家小組出具舊傷複發醫學鑒定意見。因戰因公致殘殘疾退役軍人取得舊傷複發醫學鑒定意見後,有工作單位的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無工作單位的按規定申請優撫對象醫療補助。

  (三)提高優撫醫療補助標準。根據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優撫對象貢獻大小,合理提高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標準。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優撫對象住院治療的,在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報銷範圍內,按規定報銷醫療費後個人自付醫療費較重的給予補助。其中,一至六級殘疾退役軍人政策內的住院醫療費用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後,符合醫療目錄範圍內的個人自付費用補助比例為100%;七至十級殘疾退役軍人、紅軍失散人員、烈士遺屬(含烈士老年子女)、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複員軍人補助比例不低於50%;帶病回鄉退役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補助比例不低於30%。“五老”人員住院醫療補助標準和孤老烈屬、孤老複員軍人、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門診補助標準由各地自行製定。各地原規定的醫療補助水平低於本意見的,按本意見執行,高於本意見的,應予保留,並做好相關銜接工作。

  (四)加大醫療優先優惠力度。優撫對象在優撫醫院享受優先就診、檢查、住院等服務,並免除普通門診掛號費。組織優撫醫院為殘疾退役軍人、“三屬”、在鄉複員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帶病回鄉退役軍人優惠體檢,其中烈士遺屬和一至六級殘疾退役軍人體檢優惠幅度不低於50%,其他對象體檢優惠幅度不低於20%。沒有優撫醫院的地市,可委托其他地市優撫醫院或指定當地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體檢。

  鼓勵和引導其他醫療機構自願減免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檢查費、床位費等相關醫療服務費用,並向社會公開對優撫對象優先、優惠的醫療服務項目。

  (五)完善“一站式”結算服務。各地級以上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主動作為、醫保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推行優撫對象醫療費“一站式”結算服務,將優撫對象醫療費“一站式”結算納入“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優撫對象,在統籌地區內醫保定點公立醫院住院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支付補助範圍的醫療費用,出院時按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優撫醫療補助政策實現“一站式”報銷結算。非醫保統籌地區或跨省異地住院等無法實現“一站式”結算的優撫醫療補助費用,本人憑異地住院資料,在按政策完成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或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基礎上,由戶籍所在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定報銷。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烈士遺屬、殘疾退役軍人、在鄉複員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帶病回鄉退役軍人等優撫對象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是國家的寶貴財富。加強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涉及優撫對象切實利益,體現黨和政府對優撫對象的關心關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將加強優撫醫療保障工作與推動“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有機結合,進一步提高優撫對象醫療保障水平,更加方便優撫對象看病就醫。

  (二)加強部門協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牽頭,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醫保等部門密切協作,分工負責。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確有困難但不符合城鄉醫療救助資助參保條件的優撫對象納入基本醫療保障範圍,統一辦理無工作單位一至六級殘疾退役軍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手續,根據參保繳費人數和繳費金額,向當地財政部門申請繳費資金;按預算管理要求編製年度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向醫保部門提供優撫對象人員身份、補助類型、補助標準;牽頭做好優撫醫療保障經費與醫院結算及協議管理工作,會同衛生健康、醫保部門理順“一站式”結算流程(含費用結算、清算方式等具體流程)。財政部門要將本級財政應擔負的優撫醫療保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合理安排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並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按規定做好已參加工傷保險且依法認定為工傷的因戰因公致殘殘疾退役軍人舊傷複發醫療費用支付工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和監督醫療機構為優撫對象提供優質醫療服務,支持、鼓勵和引導醫療機構製定相關優惠服務政策,落實優質服務措施。醫保部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救助製度覆蓋範圍,按照規定保障參保優撫對象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待遇;配合做好優撫醫療補助“一站式”結算和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台對接工作。

  (三)做好經費保障。優撫醫療保障經費由中央、省、市、縣共同承擔。中央優撫醫療保障經費由省級按照中央文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測算分配下達地市。省、市、縣優撫醫療保障經費由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根據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財政負擔能力、優撫對象醫療費實際支出等因素測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確定後,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優撫醫療保障經費主要用於一至六級殘疾退役軍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補助;無工作單位和單位無力參保及困難優撫對象參加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補助;殘疾退役軍人、孤老烈屬、孤老複員軍人門診補助;優撫對象住院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按規定比例的補助;對所在單位無力支付或者無工作單位的殘疾退役軍人舊傷複發醫療費補助;嚴重慢性病、需長期醫療藥品依賴而家庭負擔確有困難的臨時救助補助;其他特殊醫療資助項目;優撫對象優惠體檢補助等。優撫醫療保障經費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

  (四)強化激勵保障。各地要將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納入創建雙擁模範城(縣)的內容,適時宣傳開展優撫醫療保障工作尤其是“一站式”結算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會同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對各地貫徹落實本意見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及時研究處理基層反映的問題,幫助和指導各地做好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實施,有效期5年。各地可根據本意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研究製定相應的實施細則。2009年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廣東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的意見》(粵民優〔2009〕2號)同時廢止。


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4年1月16日


  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5部門關於進一步推進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的意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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