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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圖解】一圖讀懂 | 《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之六 住有所居

信息來源:本委 時間:2024-01-24 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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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圖讀懂 《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之六 住有所居.jpg


  一、編製背景

  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界定了政府民生兜底保障的範圍和程度,是各級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責和人民享有相應權利的重要依據。2023年8月,經國務院批複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落實國家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省財政廳等21個部門編製起草我省2023年版標準。經省政府同意後由省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省2023年版標準對標國家標準,結合我省實際,聚焦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優軍服務保障、文體服務保障(“七有兩保障”)等九個領域,設置了22大類、81個項目。每個項目均做到“五明確”,即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和負責單位。

  三、重點原則

  省2023年版標準編製過程中重點把握了以下原則:

  一是對標國家,全力落實與國家標準進行充分銜接,確保國家明確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在我省全覆蓋、無遺漏、全落實。本次國家新版標準涉及調整的服務項目,我省新版標準均同步對標調整。

  二是堅持兜底,盡力而為。牢牢把握基本民生需求,注重厘清政府和市場、基本和非基本的邊界,統籌考慮各類群體需求,力爭在覆蓋範圍上“應保盡保”。按照均等化要求,81個項目中完全不限戶籍提供的占比達70%,走在全國前列。

  三是結合實際,量力而行。綜合考慮全省不同區域發展差異和財政承受能力,省2023年版標準延續2021年版標準水平。經省財政廳綜合評估,對照國家標準調整及規範完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支出責任等帶來的增支,對各級財政運行的影響可控。 

    四、調整情況

  對標國家標準,結合我省實際,省2023年版標準對比2021年版標準涉及調整服務項目共66項。

  一是新增服務項目1項。落實國家新版標準,新增“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服務”,主要為準備懷孕的農村生育婦女在孕前3個月至孕早期3個月增補葉酸,並提供健康指導、追蹤隨訪等服務。

  二是修改完善項目65項。其中,涉及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負責單位修改的項目分別有21項、36項、49項、7項和5項。

  五、組織保障

  省發展改革委將牽頭適時組織實施情況的聯合檢查和效果評估,加強監測預警,相關情況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報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係統梳理並修訂完善各行業領域現有標準規範,推動標準水平動態有序調整,加快製定一批急需、短缺的標準。各地要統籌做好本轄區內基本公共服務標準落實工作,已製訂實施省級以下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的城市,要對照省級2023年版標準,抓緊開展相應調整,於2024年6月底前印發實施。鼓勵各地各部門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數字化、投入多元化和區域共建共享等方麵開展創新,加快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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