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製背景
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界定了政府民生兜底保障的範圍和程度,是各級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責和人民享有相應權利的重要依據。2023年8月,經國務院批複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落實國家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省財政廳等21個部門編製起草我省2023年版標準。經省政府同意後由省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省2023年版標準對標國家標準,結合我省實際,聚焦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優軍服務保障、文體服務保障(“七有兩保障”)等九個領域,設置了22大類、81個項目。每個項目均做到“五明確”,即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和負責單位。
三、重點原則
省2023年版標準編製過程中重點把握了以下原則:
一是對標國家,全力落實。與國家標準進行充分銜接,確保國家明確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在我省全覆蓋、無遺漏、全落實。本次國家新版標準涉及調整的服務項目,我省新版標準均同步對標調整。
二是堅持兜底,盡力而為。牢牢把握基本民生需求,注重厘清政府和市場、基本和非基本的邊界,統籌考慮各類群體需求,力爭在覆蓋範圍上“應保盡保”。按照均等化要求,81個項目中完全不限戶籍提供的占比達70%,走在全國前列。
三是結合實際,量力而行。綜合考慮全省不同區域發展差異和財政承受能力,省2023年版標準延續2021年版標準水平。經省財政廳綜合評估,對照國家標準調整及規範完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支出責任等帶來的增支,對各級財政運行的影響可控。
四、調整情況
對標國家標準,結合我省實際,省2023年版標準對比2021年版標準涉及調整服務項目共66項。
一是新增服務項目1項。落實國家新版標準,新增“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服務”,主要為準備懷孕的農村生育婦女在孕前3個月至孕早期3個月增補葉酸,並提供健康指導、追蹤隨訪等服務。
二是修改完善項目65項。其中,涉及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負責單位修改的項目分別有21項、36項、49項、7項和5項。
五、組織保障
省發展改革委將牽頭適時組織實施情況的聯合檢查和效果評估,加強監測預警,相關情況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報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係統梳理並修訂完善各行業領域現有標準規範,推動標準水平動態有序調整,加快製定一批急需、短缺的標準。各地要統籌做好本轄區內基本公共服務標準落實工作,已製訂實施省級以下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的城市,要對照省級2023年版標準,抓緊開展相應調整,於2024年6月底前印發實施。鼓勵各地各部門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數字化、投入多元化和區域共建共享等方麵開展創新,加快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相關附件: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印發《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的通知 【部門圖解】一圖讀懂 | 《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之五 老有所養 【部門圖解】一圖讀懂 | 《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之四 病有所醫 【部門圖解】一圖讀懂 | 《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之三 勞有所得 【部門圖解】一圖讀懂 | 《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之二 學有所教 【部門圖解】一圖讀懂 | 《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之一 幼有所育 【部門圖解】一圖讀懂 | 《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之八 優軍服務保障 【部門圖解】一圖讀懂 | 《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之七 弱有所扶 【部門圖解】一圖讀懂 | 《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之九 文體服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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