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價格函〔2024〕328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相關垃圾焚燒發電企業:
一、根據原省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粵價〔2012〕170號)及我委《關於進一步做好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垃圾處理量核定工作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0〕1915號)等文件規定,經審核,現公布我省有關垃圾焚燒發電企業2023年上半年的垃圾處理量及折算的上網電量(詳見附件1)。
二、經審核,調整東莞市新東元環保投資有限公司2022年下半年的垃圾處理量及折算的上網電量(詳見附件2)。
附件:1.我省垃圾焚燒發電企業2023年上半年垃圾處理量及相關電量情況表
2.東莞市新東元環保投資有限公司2022年下半年垃圾處理量及相關電量情況表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4年5月14日
主辦單位: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承辦單位:廣東省投資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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