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價格〔2024〕68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廣東能源集團惠州天然氣開發有限公司:
廣東能源集團惠州天然氣開發有限公司《關於核定惠州LNG接收站外輸管道項目管道運輸價格的請示》(惠開函〔2023〕140號)收悉。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延用城鎮管道燃氣價格管理辦法和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發改規〔2023〕7號)等規定,現就惠州LNG接收站外輸管道項目管道運輸試行價格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經過惠州LNG接收站到國家管網集團省管網公司跨網輸氣的管道運輸價格為0.0729元/立方米(含稅),其餘管道運輸價格為0.1199元/立方米(含稅)。
二、上述管道運輸價格包含輸氣損耗等費用,管道運輸企業不得在運輸價格之外加收其他費用。
三、執行日期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執行期間如遇管道運營主體等情況發生變化或國家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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