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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能源局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培育新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信息來源:省能源局新能源處 時間:2024-01-22 17: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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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培育新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3-2025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反映。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能源局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12月29日


廣東省培育新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行動計劃(2023-2025年)

  為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製造強省建設的工作部署,加快培育新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促進產業邁向全球價值鏈高端,依據省委、省政府《關於高質量建設製造強省的意見》(粵發〔2023〕7號)等文件精神,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情況

  本行動計劃所指的新能源產業主要包括風能、太陽能、新型儲能、氫能、智能電網、核能、天然氣及其水合物、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領域。

  (一)發展現狀。近年來,我省積極統籌利用新能源資源和開發條件,堅持技術引領、項目帶動,推動新能源開發與產業發展相互促進:一是產業規模不斷壯大。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實現規模化應用,核電裝機規模、天然氣儲備能力全國領先,海上風電進入快速發展通道。截至2019年底,全省新能源產業集群營業收入約4100億元;新能源產業集群涉及的發電裝機規模5153萬千瓦(其中核電裝機1614萬千瓦,氣電裝機2250萬千瓦,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裝機1289萬千瓦),較“十二五”末增長93%。2022年,全省新能源產業集群營業收入約7100億元;新能源產業集群涉及的發電裝機規模8605萬千瓦。二是產業技術水平加快提升。風力發電機組、逆變器、高效太陽能電池和集熱器、氫燃料電池電堆等研發製造處於全國領先地位,氫能利用、儲能技術、充電樁和智能電網建設位居全國前列,自主品牌“華龍一號”三代核電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天然氣水合物連創試采紀錄。三是產業集聚效應逐步顯現。在海上風電、太陽能、氫能產業方麵產生了一批優勢特色企業,形成了骨幹企業帶動、重大項目支撐、上下遊企業集聚發展的態勢。

  (二)存在問題與麵臨挑戰。存在問題:一是資源利用不夠充分。太陽能發電裝機規模明顯低於蘇浙魯等省份,天然氣開發利用水平還有待提高,地熱能、海洋能、天然氣水合物等資源豐富的新能源尚處於示範、試采階段,開發成本較高。二是能源基礎設施建設仍需加快。部分地區電網建設滯後於新能源大規模發展的需求,粵東粵西粵北部分地市及縣區天然氣管網不完善。三是自主創新能力有待提高。國家級和省級聯合創新平台建設推進緩慢,高級創新人才缺乏,企業研發投入不足,關鍵核心技術、設備和材料依賴進口。四是整體競爭力不強。缺少帶動力和控製力強的龍頭企業,產業配套和集聚效應不夠明顯,高端裝備製造水平落後於長三角地區,產業標準體係和產品檢測認證體係有待完善等。麵臨挑戰:一是國際貿易壁壘增多、技術封鎖加劇。二是各省份競相將新能源產業作為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競爭越發激烈。三是國際天然氣價格波動劇烈,省內自產氣源少、天然氣利用成本處於高位。四是土地資源、環境保護、軍事影響等約束趨緊,國家相關補貼政策退坡等,給新能源發展帶來新的挑戰。

  (三)優勢和發展機遇。我省是經濟大省,能源消費需求大,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和“一核一帶一區”發展戰略的全麵實施,為新能源產業發展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政策和市場環境;新能源產業已具備較好的發展基礎和較強的競爭能力,海洋能、地熱能、生物質能資源和技術優勢突出,商業化開發應用進程有望加速;港口資源和海洋油氣潛在資源豐富,在海上天然氣及其水合物開采、LNG接收站建設等方麵具有很大發展潛力;省內良好的製造業基礎和電子信息產業優勢,為新能源製造業提升、產業融合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二、工作目標

  大力發展海上風電、太陽能、先進核能等優勢產業,加快培育新型儲能、氫能、智能電網等新興產業,建設沿海新能源產業帶和省內差異布局的產業集聚區,助推能源清潔低碳化轉型,到2025年,形成國內領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產業集群。

  (一)擴大產業規模。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產業營業收入超過1萬億元,增加值超過2000億元;新能源產業集群涉及的發電裝機規模約14430萬千瓦,天然氣供應能力超過800億立方米,供氫能力超10萬噸。

  (二)提升創新能力。在海上風電、太陽能、氫燃料電池、智能電網、核電、天然氣及其水合物等領域建成一批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國家級和省級創新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創新型龍頭企業,形成一批國內領先、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核心技術和自主品牌,推動廣東成為國內新能源示範區、產業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區。

  (三)完善基礎設施。到2025年,建成天然氣主幹管網約5800公裏,進口LNG接收站儲氣能力達到638萬立方米(液態);累計建成充電站約3萬座,公共充電樁約45萬個,加氫站超200座,基本建成適應珠三角、輻射周邊的充電、加氫設施體係;初步建成安全、可靠、綠色、高效的智能電網體係。

  (四)強化產業協同。通過整合或調整規劃,建成一批在國內外具有影響力的新能源裝備和產品研發製造基地,新能源產業規劃、設計、運維等應用服務體係不斷完善,資源配置和產業協同更加高效。

  三、重點任務

  (一)有序推動清潔能源開發應用。規模化開發海上風電,積極推進分布式太陽能發電,安全高效發展核電,提高天然氣利用水平;推進丙烷脫氫等工業副產氫、穀電製氫及清潔能源製氫等氫源建設,擴大氫能利用規模;穩步推進生物天然氣開發;推廣地熱能在集中供熱、製冷、燃機發電等方麵的應用,示範開發海洋能。推進可再生能源、氫能在5G基站、特高壓、充電樁、大數據中心等領域的應用。(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著力加強關鍵技術攻關。依托能源領域廣東省實驗室的建設,以企業為主體,聚焦係統集成、硬核技術、關鍵材料、精密工藝等方麵短板實施攻關。推動南海神狐海域天然氣水合物試采,支持兆瓦級波浪能試驗、地熱能綜合利用示範,加快前沿技術產業化進程。(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1 技術攻關領域

1.海上風電。重點開展低風速、大容量、抗台風、防鹽霧風電機組技術攻關,加強主軸承研發製造,提升葉片設計及新材料研發應用,推進風電機組集成、遠距離輸電、新型風機基礎、海上風電全壽命周期安全運維、退役風機葉片回收利用等技術研發。

2.太陽能。支持高效低成本晶矽電池生產,推動N型高效電池、柔性薄膜電池、鈣鈦礦及疊層電池,漿料工藝及裝備的研發和產業化。加強薄膜電池集成應用技術(BIPV)以及逆變器、智能組件等關鍵技術的創新與應用。

3.新型儲能。推動儲能關鍵材料、單元、模塊、係統中短板技術攻關,強化電化學儲能安全技術研究。推動鋰離子電池等相對成熟新型儲能技術成本持續下降,推動壓縮空氣、液流電池等長時儲能技術進入商業化發展初期,加快飛輪儲能、鈉離子電池等技術試驗示範,以需求為導向,探索開展儲氫、儲熱等其他儲能技術研究。

4.氫能。開展PEM電解水製氫、太陽能光解水製氫等氫源低成本高效製備、低溫和高溫燃料電池電堆、關鍵材料、零部件及其係統集成的技術攻關,加快金屬板氫燃料電池電堆、質子交換膜、催化劑、碳紙以及高壓儲罐、低壓固態儲氫、低溫液氫係統、新型氨氫能源、固體氧化物電解製氫等技術研發。

5.智能電網。重點攻關智能電網核心材料及元器件,突破智能電網重大裝備,建設電力大數據平台、能源區塊鏈平台係統,加強人工智能與電力融合、能源工業互聯網、電力全域物聯網、多能互補綜合供能/供電、電力通信、電力網絡安全等裝備及係統研製。

6.核能。重點推進第四代核電技術的研究,加快陸上小堆、海上小堆和其他快堆關鍵技術研發,推動核能供熱、海水淡化、製氫、餘熱再利用等綜合開發利用。加強可控核聚變等前沿顛覆性技術研究。

7.天然氣及其水合物。重點推進高溫高壓深水領域氣田勘探開發技術、高精度勘查及原位探測技術、高效開采的多井型鑽完井技術、儲層改造增產技術以及運輸儲存、安全環保開采等關鍵技術攻關。

8.生物質能。加強農林廢棄物二代先進生物燃料技術攻關,推動清潔焚燒、二噁英控製、中高溫發酵、幹式厭氧發酵、生物質天然氣提純、生物質液體燃料等關鍵技術和相關設備的研發。

  (三)加快建設產業創新平台。加快新能源技術創新平台建設,協同構建新能源實驗室體係,充分整合省內外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等創新資源,形成新能源基礎研究骨幹網絡。推動建設一批重大科學裝置,重點支持先進能源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及分中心建設,積極支持省屬產業和科技投資平台對接央企研發平台,支持國際知名企業在我省設立研發中心。營造開放包容的創新環境,用足用好國家各類科技創新支持政策,鼓勵科研單位建立跨領域、跨學科的創新聯合體,鼓勵省內新能源龍頭企業與國外領軍企業合作開展技術研究,構建開放合作、共創共享創新生態圈。(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2 重點建設產業支撐平台

1.國家地方共建新型儲能創新中心。圍繞電化學儲能、機械儲能、超導儲能、熱儲能、氫儲能等新型儲能五大領域,聚焦大容量、高安全、長壽命、高效率的規模化儲能裝備和技術攻關,實現儲能關鍵核心共性技術的開發、轉移擴散和首次商業化應用。

2.先進能源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重點開展加速器驅動嬗變研究裝置(CiADS)、強流重離子加速器裝置(HIAF)建設,開展先進核能、化石能源、多能互補、固態儲能等領域的研究。

3.先進能源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雲浮分中心、汕尾分中心、佛山分中心、陽江分中心。依托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點開展海上風電基礎理論和共性應用技術研究,燃料電池關鍵材料與集成技術、氫能動力係統及其關鍵零部件、製氫加氫關鍵技術研發。

4.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究所。開展生物質能、波浪能和地熱能的應用基礎研究與技術開發。開展天然氣水合物成藏理論研究、開采技術及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研究等。

5.南方電網數字電網研究院。綜合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為新能源、微電網、綜合能源的監測和管理提供服務。開展海上風電等智慧能源相關核心控製器硬件在環測試。

6.南方電網科學研究院。開展交直流高效輸送風電方式、深遠海柔性直流輸電工程成套技術、新型儲能技術、智能微電網試驗研究。

7.廣東省智能電網新技術企業重點實驗室(廣東電網)。推動發輸變配用係列智能化產品基礎研究、工程化應用和產業化,實現智能產品規模化轉化應用。

8.廣東省能源互聯網創新中心。開展能源互聯網直流化、能源信息化等核心關鍵技術研究和關鍵設備研發,推動直流係統及直流設備產業化標準和規範建立,並建立成果轉化與產業化基地。

9.高能高安全性動力鋰離子電池電解液及隔膜材料與製備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麵向儲能動力電池關鍵材料領域,開展基礎問題研究,研發提升電池能量密度、循環穩定性及安全性等關鍵技術。

10.中國地質調查局海洋地質科技創新中心(南沙)。開展天然氣水合物勘探開采、核心技術、裝備研發以及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災害防控等關鍵工程技術攻關。

11.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廣東省電力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開展海上風電、高溫燃料電池分布式發電、液氫工程化研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離激元技術、四代核電與聚變堆工程化研究,智能電網與儲能係統研究。

12.中廣核研究院有限公司。推動華南首個快中子能譜研究堆申請國家重大科學裝置,依托熱室基地開展燃料輻照後檢測、先進核能材料、燃料再生循環利用、核安全機理性、材料失效分析等研究。

13.廣東能源集團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開展高溫燃料電池、電解製氫、先進電化學儲能、CO2捕集與資源化利用技術、海上風電塗層、海底電纜衝刷監測、電力智慧運維和診斷、園區智慧綜合能源管理等研究。

  (四)大力推動產業集聚發展。發揮龍頭骨幹企業帶動作用,重點扶持根植於廣東在海上風電、太陽能、新型儲能、氫能、智能電網、核電等領域具有優勢和潛力的龍頭企業,支持龍頭企業實行EPC總承包模式,引進上下遊供應鏈企業,促進形成以大企業為核心、相關配套企業聚集發展的新能源產業集群。依托產業梯度轉移招商引資對接平台做好新能源產業招商引資工作。(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能源局、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3 產業集聚區發展重點

1.海上風電。重點建設中山風電機組研發中心、陽江國際風電城、汕頭國際風電創新港、汕尾海上風電裝備製造及工程基地和揭陽海上風電運維基地。

2.太陽能。依托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重點建設光伏生產設備、輔料、逆變器和高效PERC電池生產基地;以珠海、韶關、江門等為依托建設新型高效光伏電池片和組件產品集聚區,推進建設廣東(江門)矽能源產業基地。

3.新型儲能。以廣州、深圳、惠州、東莞、肇慶、江門、珠海、中山為重點建設儲能電池製造產業集聚區;以佛山、韶關、江門、清遠、深圳、惠州、東莞、湛江、珠海、肇慶、梅州為重點建設儲能電池關鍵材料產業集聚區;以廣州、深圳、惠州、東莞、肇慶為重點建設儲能係統集成及裝備製造產業集聚區;以珠三角為核心,韶關、汕頭及深汕特別合作區為支點建設電池回收利用產業集聚區。

4.氫能。推進佛山(雲浮)產業轉移園、廣州開發區、佛山南海和高明區等氫燃料電池產業園建設,建立廣深高溫燃料電池及係統研發製造基地,建立廣州、佛山、東莞、雲浮氫能高端裝備產業集聚區和惠州、茂名、東莞、湛江、汕頭氫能製儲運產業集聚區。加快建設廣東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城市群。

5.智能電網。依托廣州、深圳、珠海、東莞重點發展電力專用芯片、智能傳感、通信與物聯、智能終端、電力大數據、智能輸變配工程集成等產業。依托惠州重點發展多能互補能源係統監測、控製和保護裝備的研發、製造。

6.核能。廣州重點發展三代核電裝備製造、四代核電、核聚變裝置設計研發與先進製造;深圳、陽江、東莞、江門重點發展核電運行維護、先進燃料研製、核材料研發與檢測、非動力核技術應用等產業;惠州、江門、湛江、茂名重點發展核電工程施工調試、核能綜合利用等產業。

7.天然氣及其水合物。依托廣州、深圳、珠海、惠州,構建覆蓋設計、研發、總裝、建造和應用等上中下遊環節的天然氣及其水合物產業鏈。推進深圳、惠州、潮州、揭陽、茂名、汕頭、江門等地LNG接收站建設,優化天然氣基礎設施布局。

8.生物質能。依托廣州、深圳、佛山,結合循環經濟產業園、先進製造業產業建設,擴大生物質能應用,帶動相關設備研發製造。

  (五)加快能源新基建。健全全省電網主幹網架,加快推進智能變電站、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網絡建設,構建適應大規模新能源接入並滿足分布式能源“即插即用”要求的全省智能化電網。加快推進沿海LNG接收及儲運設施建設,形成全省多氣源、多主體天然氣供應格局。探索削峰填穀的氫電綜合調峰站建設。強化充電保障能力,優化完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布局,探索車、樁與智能電網靈活互動。穩步推進加氫站、氫油綜合能源補給站和液氫站建設,初步建成與氫能應用相適應的供氫網絡。(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應急管理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重點工程

  (一)海上風電趕超工程。規模化開發海上風電,加快推進徐聞東、青洲、帆石、三山島、川島、高欄、紅海灣、勒門、海門、洋東等省管海域場址項目建設,穩妥推進國管海域粵東海上風電基地場址項目示範開發,開展深遠海大容量風電機組、遠距離柔性直流送電、漂浮式機組等新技術示範運用,打造廣東海上風電基地,到2025年底全省累計投產海上風電裝機約1800萬千瓦。以省內風機骨幹企業為引領,做大做強海上風電裝備製造業,推進風電機組向大容量、智能化、抗台風方向發展,加快形成集整機製造與葉片、電機、齒輪箱、軸承等關鍵零部件製造,以及大型鋼結構、海底電纜等加工為一體的高端裝備製造基地;提前布局海上風電運維基地,配套相關基礎設施,組織開展運維技術設備研發製造和專業隊伍建設。(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牽頭,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太陽能產業壯大工程。結合“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推進光伏+農業融合發展,拓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大力推廣太陽能建築一體化應用。支持光伏設備、逆變器、封裝、漿料等省內細分龍頭企業,通過並購重組打造品牌、做強做大。重點支持HJT(異質結)電池、TOPCon(鈍化接觸)電池、IBC(背電極接觸)電池等高效晶矽太陽能電池片及CdTe(碲化鎘)光伏發電玻璃的生產和關鍵設備製造;推動鈣鈦礦及疊層電池、柔性薄膜電池等先進技術研發和設備製造,以及光伏組件回收利用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應用。加快光伏產業補鏈強鏈,重點聚焦新型高效電池技術,推動差異化布局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新型儲能產業領跑工程。推進新能源發電配建新型儲能,引導獨立儲能電站合理布局,大力鼓勵工商業企業、產業園區等配建用戶側儲能,積極推進虛擬電廠建設。優化鋰電池製造、關鍵材料、係統集成及裝備製造、電池回收利用產業區域布局。加快發展鈉離子儲能電池產業,推動正負極材料、電解液等核心材料中試生產,推動鈉離子電池製造設備研製。提升儲能變流器、電池管理係統等關鍵部件製造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氫能產業鏈培育工程。聚焦氫能核心技術研發和先進設備製造,加快培育從氫氣製儲、加運、燃料電池電堆、關鍵零部件和動力係統集成的全產業鏈。多渠道增加氫氣供給能力,充分利用省內大型化工項目低成本副產氫源,積極推進富餘核電、可再生能源和穀電製氫。兼顧生產和應用,合理規劃布局,適度超前建設氫氣儲、運、加基礎設施;依托中廣核和中集集團推進低溫液氫設備、高壓儲運、低壓固態儲氫產業建設。利用低溫氫燃料電池產業區域先發優勢,形成廣州-深圳-佛山-環大灣區核心區車用燃料電池產業集群。基於在SOFC(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電解質隔膜片等核心零部件製造方麵全球領先的優勢,布局建設以SOFC為核心的清潔高效發電產業集群。積極拓展氫能多元化示範應用,支持建設大型民用液氫示範工程。(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應急管理廳、國資委、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智能電網高質量發展工程。實施大灣區智能電網重點工程和示範項目,推進人工智能與電力領域深度融合,擴大輸電線路新材料新技術應用,提高全省電網側、用電側的智能化水平。依托廣州、深圳、珠海等產業平台和研究中心,重點發展智能電網基礎裝備、電力專用芯片、智能傳感、電力機器人、輸變配工程集成等產業。支持關鍵領域技術攻關,加強電力大數據、能源工業互聯網、電力全域物聯網、電力網絡安全等裝備及係統研製;推進智能電網關鍵材料、核心部件、設備集成等關鍵技術和設備研發製造。(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牽頭,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廣東電網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先進核能推進工程。堅持積極安全有序開發核電,推動惠州太平嶺、汕尾陸豐、湛江廉江等核電項目安全建設,支持小型堆核能綜合利用。重點開展加速器驅動嬗變研究裝置(CiADS)、強流重離子加速器裝置(HIAF)建設,加強核能先進燃料技術研究,提前布局低溫超導、超強磁能、超高溫材料等核心技術領域。加快三代核電優化升級,持續推進四代核電堆型的研發和應用。加快可控核聚變等前沿顛覆性技術研究。加快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核燃料組件以及事故容錯燃料(ATF)的工程示範研究。按照集中建園為主、分散布局為輔的模式優化產業布局,重點推動廣州南沙產業園和中廣核陽江熱室基地建設。(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牽頭,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天然氣發展利用提升工程。積極落實國家油氣體製改革,促進廣東形成上遊資源多渠道供應、中間管網統一高效集輸、下遊銷售市場充分競爭的全省天然氣市場體係。優化省內天然氣基礎設施布局,進一步提高天然氣接收和儲備能力,大力推進天然氣管網建設工程,加快推進省內天然氣基礎設施向第三方開放。推動建立廣東省天然氣市場服務中心,完善全省天然氣市場運行機製和監管體係。推進重點用氣企業和園區實現天然氣直供(或準直供),推進廣東內河船舶LNG動力改造和船用LNG加注站建設。依托粵港澳大灣區內現有產業基礎和區位優勢,構建功能清晰、核心突出、輻射帶動、協同互補的大灣區天然氣裝備產業發展格局,初步形成包含天然氣開發利用及深海天然氣裝備、LNG裝備等高端裝備研製和服務的產業體係。(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廳、能源局,廣東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天然氣水合物商業化開采加速工程。大力推進天然氣水合物勘查開采先導試驗區建設,基本查清先導試驗區等南海北部重點海域資源儲量,完善開采理論,攻克深水未固結儲層多井型開采的鑽完井關鍵技術與裝備。推動建立大科學裝置“冷泉係統實驗裝置”,加快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深海科技創新中心基地建設,初步建成世界領先的天然氣水合物勘查開發技術及裝備的工程化開發平台。研發近海底高精度探測和隨鑽測井等勘查技術裝備、高效產能模擬實驗裝置、天然氣水合物開采海底沉降等環境監測設備,形成集天然氣水合物勘查、產能模擬、開發和環境保護於一體的係列裝備。支持成立涵蓋天然氣水合物勘探、開發、儲運、服務等環節為一體的工程公司,加快天然氣水合物產業化進程。(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能源局,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生物質資源綜合利用工程。統籌規劃垃圾焚燒發電、農林生物質發電、生物天然氣項目開發,健全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置體係、農林廢棄物和畜禽糞汙收儲運集體係。加快全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推進生物天然氣開發,推動實施珠三角大型餐廚垃圾製氣-有機肥多聯產示範項目、農村種養基地生物天然氣和循環農業示範工程,支持生物天然氣並入城鎮燃氣管網。依托省內研究機構著力突破多種原料混合高產發酵、幹法厭氧發酵等關鍵技術,支持生物質預處理、氣化、製氣、提純等相關技術研發和設備製造。(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牽頭,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製造強省建設領導小組作用,強化部門協作和上下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行動計劃的部署,明確本地區、本部門目標任務和實施路線圖,強化責任落實,做好跟蹤服務,推動行動計劃順利實施。(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牽頭,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製造強省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規劃銜接。堅持規劃引領和統一布局,推動差異化集聚發展,防止低水平重複建設。做好與“十四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國土空間規劃、能源發展規劃、能源基礎設施規劃、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及其他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儲備落實新能源開發和產業項目,配套落實地林海等資源空間,以可持續的項目開發支撐產業發展。(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牽頭,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省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政策扶持。落實國家有關新能源開發的稅收優惠、補貼等扶持政策。對新能源項目審批建立綠色通道,優先安排海上風電以及垃圾等固廢資源化利用的用地用林用海。統籌好現有財政資金支持省能源實驗室等公共創新平台建設、支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支持企業對硬核“空白”技術的研發。研究完善綠電交易機製。鼓勵金融創新,推廣綠色金融,積極發揮省產業發展基金、省創新創業基金的引導作用,加大對新能源產業的支持。通過重大人才工程廣納新能源創新人才,支持省內高校加強新能源關鍵領域學科建設,支持新能源企業和職業院校共建實訓基地。(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地方金融監管局、能源局,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跟蹤評估。積極跟蹤新能源產業發展情況,定期對行動計劃推進情況進行階段性評估,檢查行動計劃落實情況,分析行動計劃實施效果,及時查找和解決問題。對重點項目、重大工程實施動態管理,及時建立和更新名錄清單,完善推進機製,保證重點項目、重大工程順利實施。(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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