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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聽證會的通告

信息來源:價格處 時間:2023-12-19 0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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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發改價格函〔2023〕181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政府製定價格聽證辦法》等相關規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擬於2024年1月下旬在廣州市召開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聽證會,對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征求經營者、消費者和有關方麵的意見。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聽證會參加人

  本次聽證會設聽證會參加人26名。其中,消費者15名,經營者1名,其他利益相關方1名,相關領域專家、學者2名,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協委員1名,政府有關部門人員4名,消費者委員會人員1名。

  二、旁聽人員    本次聽證會設旁聽席,旁聽人員5名。

  三、新聞媒體    本次聽證會設記者席。

  四、聽證會參加人、旁聽人員和與會采訪新聞媒體的產生方式

  (一)消費者參加人共15名,消費者參加人通過自願報名,采取隨機抽取並邀請新聞媒體現場監督的方式產生。

  (二)經營者由省發展改革委委托省南粵交通投資建設有限公司推薦產生、其他利益相關方由省發展改革委委托廣東省高速公路營運管理協會推薦產生。

  (三)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社會組織及政府有關部門等參加人,分別由相關單位、組織或者所在單位推薦後由省發展改革委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由省發展改革委聘請。

  (四)旁聽人員采取自願報名的方式產生,報名人數超過規定人數時,采取隨機抽取並邀請新聞媒體現場監督的方式產生。

  (五)與會采訪的新聞媒體由省發展改革委邀請。

  五、消費者參加人與旁聽人員報名條件

  (一) 消費者參加人

   報名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未被剝奪政治權利;

  2.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態度,能夠真實地反映意見;

  3.對聽證事項有一定的了解,具備一定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議事和語言表達能力;

  4.能夠按時全程參加會議,遵守聽證會紀律;

  5.同意公開必要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職業和聯係方式)。    

  (二)旁聽人員

  報名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未被剝奪政治權利;

  (2)能夠按時參加會議,遵守聽證會紀律。

  六、報名辦法    

  凡有意成為消費者參加人或者旁聽人員的,按照下列要求和途徑報名:

  (一)報名時間:12月19日至12月27日17:30

  (二)報名方式:

  登錄省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http://drc.gd.gov.cn)

  “查詢下載/資料下載”欄點擊下載“消費者參加人報名表”或“旁聽人員報名表”,按要求填寫後連同居民身份證的複印件郵寄、傳真或掃描發送電子郵件至省發展改革委。

  1.郵寄報名

  采取郵寄方式報名的,請在信封表麵注明“聽證會報名資料”,並將報名表格及居民身份證的複印件郵寄至: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省發展改革委價格處,郵編:510031(以報名截止前收到郵寄資料為準)。

  2.傳真報名

  采取傳真方式報名的,請將報名表格及居民身份證的複印件傳真至省發展改革委並致電確認是否傳真成功。傳真及聯係電話:020-83134175。

  3.電子郵箱報名

  采取電子郵箱方式報名的,請將報名表格及居民身份證的掃描件一並發送電子郵件至fgw_jgc@gd.gov.cn。

  七、召開本次聽證會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聽證會消費者參加人報名表

2.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聽證會旁聽人員報名表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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