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價格函〔2021〕1984號
省衛生健康委:
《關於請核定非免疫規劃疫苗預防接種服務費收費標準的函》(粵衛財務函〔2020〕107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函複如下:
一、非免疫規劃疫苗,是指由居民自願接種的除政府規定的免疫規劃疫苗以外的其他疫苗。我省非免疫規劃疫苗預防接種服務費收費標準調整為21元/劑次(包括接種耗材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非免疫規劃疫苗預防接種服務費屬於國家定項目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減免收費、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調整收費標準和坐收坐支。各級財政不再就本次收費標準調整另行安排相關經費。
三、本通知自2021年10月20日起執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繼續延長非免疫規劃疫苗預防接種服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1〕332號)同時廢止。執行期間如遇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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