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能許可〔2023〕185號
廣東彙洲紙業有限公司:
報來《廣東彙洲紙業有限公司建設50萬噸/年廢紙再生造紙項目節能報告》收悉。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的相關要求,我局對該項目節能報告進行了審查,審查意見如下:
一、廣東彙洲紙業有限公司建設50萬噸/年廢紙再生造紙項目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和建設方案符合國家相關節能法規及節能政策的要求,原則同意該項目節能報告。
二、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建設1條年產20萬噸瓦楞原紙生產線、1條年產30萬噸箱板紙生產線,主要構築物包括廢紙處理車間、造紙車間、成品倉庫、廢水處理站、給水站、動力中心、廢紙堆場等,主要設備包括碎漿機、磨漿機、透平風機、烘缸、施膠機、卷紙機、空壓機、鍋爐、焚燒爐等。項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標:項目建成投產後,年綜合能源消費量不高於145580噸標準煤(當量值),其中年原煤消耗量不高於105151噸、電力消耗量不高於27994萬千瓦時、廢渣消耗量不高於73780噸;項目未脫墨廢紙漿單位產品能耗不高於55.28千克標準煤/噸、瓦楞原紙單位產品能耗不高於195.14千克標準煤/噸、箱板紙單位產品能耗不高於199.88千克標準煤/噸。
三、請你司嚴格按照行業標準及規範落實節能報告各項節能措施,優先選用能效標準領先的產品和設備,將能效指標作為重要的技術指標列入設備招標文件和采購合同,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後工藝及設備。並根據《能源管理體係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工業企業能源管理導則》(GB/T 15587-2008)、《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 17167)等規範,健全能源管理體係,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建立能源計量管理體係。
四、請你司根據本審查意見和項目節能報告,對項目設計、施工、竣工驗收以及運營管理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及時報告本審查意見落實情況和項目有關重大事項。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請你司組織對項目節能相關情況進行驗收,並將節能驗收報告報我局和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留存,同時按照《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相關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線監測係統,定期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請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依據《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33號令),對項目組織開展節能監察。我局將適時對本節能審查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五、本節能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兩年內有效,項目逾期未開工建設或建成時間超過節能報告中預計建成時間兩年以上的,應重新進行節能審查。項目如需變更,請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23年第2號令)第十六條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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