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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能源局關於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信息來源:省能源局綜合處 時間:2024-01-19 19: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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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廣東省能源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麵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部署要求,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穿到能源管理工作的全流程、各環節,助力法治廣東建設走在全國前列。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設情況

  (一)加強學習提高站位,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

  1.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局黨組堅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組會議第一議題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點內容,結合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落實“五學聯動”機製,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和在第十個國家憲法日之際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斷增強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理論認同、情感認同,強調充分發揮法治對能源領域治理管理的引領、規範和保障作用,持續推動能源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現代化。

  2.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局黨組高度重視法治建設,製定落實《廣東省能源局2023年法治機關建設工作要點》,提前謀劃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對局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開展年度評價檢查,以查促改,提升局法治政府建設水平。局主要負責同誌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定期聽取全局法治機關建設情況彙報。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抓好分管領域法治建設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法治建設重大部署,將履行法治建設情況列入年終考核述職內容。

  (二)深化能源領域改革,提升普遍服務水平。

  1. 深化重點領域體製改革。一是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優化涉企審批服務,簡化新能源項目核準(備案)手續,推動微電網內網源荷儲項目打包核準(備案)。將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以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權限下放至市縣級節能審查機關,加強對市縣執法的指導和監督。二是深入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印發《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實施方案》《廣東電力零售市場管理辦法》《廣東省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實施方案》,修訂《廣東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規則》;推動廣東電力現貨市場由試運行轉入正式運行,研究廣東市場與南方區域市場銜接方案,銜接做好南方區域市場結算試運行。三是深化油氣體製改革。持續推動LNG接收站公平開放,全年第三方自采通過各LNG接收站進口天然氣資源。完善管網運行調度和天然氣管輸體係,推動穗莞幹線、珠中江幹線等工程建設,提升氣電聯動和區域間天然氣互保互供水平。

  2.提升能源公共服務水平一是提升能源普遍服務水平。我省公共充電樁保有量、充電電量和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能力數量均居全國第一。二是不斷提升“獲得電力”水平。配合省自然資源廳等單位聯合印發《不動產登記“一件事一次辦”工作實施方案》,推動不動產過戶時水電氣聯動過戶。三是加強高質量發展用能保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高質量發展用能保障的通知》,以實體經濟為本、堅持製造業當家,提出高質量發展用能保障十條措施,確保民生和社會事業項目用能、加強先進製造業用能保障、加強產業有序轉移項目用能保障,提高節能審查辦理效率,優化項目節能審查服務等。

  (三)健全能源法規體係,規範重大事項決策流程。

  1. 加強重要領域立法。根據工作需要和省人大立法工作計劃,抓緊組織製定《廣東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條例》,組織論證谘詢,廣泛聽取意見,推動盡快出台,規範我省成品油流通市場管理。嚴格落實規範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製度,依法依規編製印發《廣東省能源局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廣東電力零售市場管理辦法》《廣東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等3份部門規範性文件。

  2. 堅持科學民主決策。一是嚴格落實重大事項集體決策。編製公開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明確重大決策事項範疇,並實行動態管理。按照《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要求,重大問題、重大項目、大額資金使用決策均經局黨組會議討論決定,重大規劃、重大改革措施等事項均經局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全年召開黨組(擴大)會51次,局務會28次。二是提升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度。通過召開聽證會、座談會、公開掛網等方式,主動向社會、有關單位和企業征求《城鎮汙水處理能源消耗限額》《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設施能源消耗計算與限額》《棉印染產品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限額》《聚乙烯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等標準政策方案意見,認真研究吸納反饋意見,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四)提升能源領域執法效能,嚴格規範執法。

  1. 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按照局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及相關清單要求,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記錄並歸檔,在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等平台公開行政執法信息,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開展局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依照合法性和規範性標準,評查局行政執法案卷,指導規範局行政執法和案卷歸檔工作。

  2. 紮實推進雙隨機監管。一是完善製度文件。製定局2023年度隨機抽查計劃,動態更新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隨機抽查對象庫和人員庫。二是開展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監管。為督促檢查對象落實各項節能措施,合理利用能源,通過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台,抽取7家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節能監察,抽取22個項目開展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並按要求及時規範公開檢查結果。對華能東莞燃機二期工程、廣東電網珠西南外環配套500千伏線路工程和國家管網“縣縣通工程”興寧-和平-連平項目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展雙隨機檢查,督促項目依法合規建設。三是加強能源領域招標投標隨機監管。對廣東電網粵港澳大灣區500千伏外環西段工程、省能源集團惠來電廠5-6號機組工程、廣東電網500千伏東莞西南部受電通道工程等6個項目招投標工作開展檢查,推動構建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的招標投標市場。

  3. 加強節能審查和節能監管。一是加大節能審查力度。進一步提升節能審查審批效率,在保證節能評審質量前提下盡可能壓縮評審時間。全年共辦理新建項目節能審查199個,新增能耗約2489萬噸標準煤(等價值)。二是組織開展2023年全省節能監察。印發《2023年節能監察工作計劃》,突出抓好重點領域、重點單位、重點項目的監督管理,深入開展專項節能監察,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用能行為。

  4. 加強能源安全生產監管。一是完善製度機製建設。會同廣東海事局研究起草《廣東省海上風電項目安全監管辦法(稿)》,擬提交省政府以行政規章印發實施,推動海上風電安全監管有法可依。研究起草《廣東省能源安全生產信用監管實施辦法(稿)》,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能源安全生產新型監管機製。印發《廣東省能源行業應急預案體係建設工作方案》,明確“5+2”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製(修)訂任務。製定《2023年全省能源安全生產工作要點》,明確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和電力安全監管領域4個方麵21條年度重點工作任務。製定局能源安全生產、消防工作權力和責任清單(2023版),梳理形成覆蓋能源全鏈條業務的75條權責事項。製定局2023年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檢查計劃,對能源企業重點檢查事項分季度作出安排。深入開展重大事故隱患整治。把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作為貫穿全年能源安全監管工作的主線,結合老舊油氣管道治理、電力二次係統安全、重要輸電通道安全等專項行動,成立28個工作組,聯合市縣兩級能源安全監管部門,出動372人次,對能源企業開展一線督導檢查,督促企業閉環整改到位。

  (五)加強能源政務公開,主動接受各方監督。

  全麵強化政務公開。完善局網頁信息發布意識形態審查製度,規範網頁建設,累計審核發布信息405條,積極做好輿情監測,及時回應群眾關切。指導南方網改版上線“廣東能源”專欄2.0,利用短視頻、圖文漫畫等全媒體形式,圍繞能源安全保障、綠色低碳轉型、科技自立自強、體製機製創新、能源合作交流等重點方向,累計推送原創產品75件。全年依法依規辦理20件依申請公開事項,到期辦結率達100%。二是主動接受人大政協民主監督。健全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機製,積極將代表委員所提建議轉化為可實施的政策措施。全年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共63件。認真辦理群眾來信來訪。落實局谘詢投訴事項辦理工作辦法,暢通舉報箱、電子信箱、熱線電話等監督渠道,如實記錄投訴舉報信息,勤打電話、真誠溝通、換位思考,推動矛盾化解。全年辦理20件信訪事項,到期辦結率達100%。

  (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培育法治氛圍。

  一是積極開展提升法治思維培訓。組織幹部參加省發展改革委法律培訓課程,邀請相關法律專家學者為全局幹部講授培訓信訪工作條例等。全局黨員幹部積極參加學法考試,考試通過率達100%。二是統籌安排普法工作。製訂普法責任清單,明確普法目標任務、普法內容和具體實施措施。組織開展2023年全國節能宣傳周啟動儀式和2023年全省節能宣傳周活動,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法律法規,不斷增強全社會節能降碳意識和能力。舉辦兩期全省能源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培訓班,積極開展全省能源領域“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南粵行”宣傳活動,營造“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安全意識氛圍。

  2023年我局法治建設工作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一是法治保障服務能源治理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全局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局法治工作力量仍然較為薄弱。

  二、2024年法治工作計劃

  2024年,我局將繼續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這一主線,進一步提升做好法治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紮實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為能源發展築牢法治根基。

  (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推進能源依法治理管理。

  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麵履行能源管理法定職責,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法律為準繩製定出台政策文件,做好政策文件出台合規性審查,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依法保障能源供應安全,促進能源低碳轉型,深化能源體製改革、加強能源安全監管,推進新型能源體係建設,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我省能源高質量發展。

  (二)以落實年度法治建設任務為抓手,推進能源治理現代化。

  落實國家和省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要求,製定局2024年法治機關建設工作要點,推動出台《廣東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條例》《廣東省海上風電項目安全監管辦法》,按要求修訂或清理能源領域已不合實際的法規政策條款、文件,編製年度“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計劃,定期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和法治政府建設檢查,為全省能源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三)以建設高素質法治人才為依托,不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加強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把憲法、法律列為幹部培訓的必修課,每年組織開展學法考試和兩期以上法治專題培訓,脫產培訓情況記入局公務員年度考核。加強法治工作力量,配齊配強法製工作幹部。推動局黨員幹部強化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觀念,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推動發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和應對風險的能力。


廣東省能源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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