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雲浮市發展改革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下達我省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應急恢複重建2023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用於災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災後恢複重建,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及原則
(一)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災後恢複重建和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投資規〔2021〕675號)規定的範圍進行申報。
(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中央資金不重複交叉安排同一項目,此次不得重複申報其他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
二、工作要求
(一)合理確定申報項目及投資。各地要根據核定的受災情況及目標任務,專項用於災區供水、排水、道路、橋梁、水庫等基礎設施,以及學校、醫院等公益性設施的應急恢複建設。其中計劃新開工項目應有紮實的前期工作基礎、具備開工條件,在建項目各項建設手續應當完備,以急需恢複建設的重大項目為主,原則上不分散安排小項目。請按照集中財力、不留缺口的要求,對申報項目嚴格把關,控製申報項目數量,申報項目應真實可靠,並能盡快組織實施,確保補助資金專款專用,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不形成資金沉澱,工程建設要經得起檢查和審計。申報文件應注明“經認真審核,所報投資計劃符合我市財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資能力,不會造成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前期工作不成熟、地方建設資金未落實、項目單位列入失信“黑名單”的項目不得申報。
(二)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申報項目前期工作應達到可研深度,已開工建設或在2023年底前開工建設,確保中央預算內投資一經下達,即可用於項目建設。
(三)壓實責任。申報項目必須逐一填寫項目單位及項目責任人,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及監管責任人,責任人必須是單位相關負責同誌。
(四)加強績效管理。申報項目需嚴格按照中央預算內投資績效目標管理要求,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提高中央預算內投資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
三、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程序
(一)通過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進行網上申報。請組織項目單位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製度加強項目代碼管理和應用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規〔2018〕817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使用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加強項目儲備編製三年滾動投資計劃的通知》(粵發改投資〔2016〕1142號)要求,做好申報項目領取代碼、入庫填報、信息完善和審核等工作,於11月5日前將申報項目推送至省發展改革委(投資處)賬戶。
(二)項目單位在填寫項目信息和各地市發展改革部門審核信息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1.在項目庫“基本信息”模塊下的“主要建設規模”和“(年度)主要建設內容”中,應填寫立項批複文件確定的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
2.在項目庫“基本信息”模塊下填寫項目單位、項目責任人、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及監管責任人,並準確填寫聯係電話。
3.按申報項目類型,在項目庫“基本信息”模塊下的“審核輔助標識03”中標注“2023年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應急恢複重建”。
附件:1.災後恢複重建和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專項(災後恢複重建方向)2023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表(XX市)
2.災後恢複重建和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專項(災後恢複重建方向)2023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績效目標表(XX市)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3年11月2日
主辦單位: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承辦單位:廣東省投資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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