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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澳門《CEPA投資協議》和《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

信息來源:商務部網站 時間:2017-12-18 14: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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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國務院批準,2017年12月18日,商務部副部長高燕與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在澳門簽署了內地與澳門《CEPA投資協議》和《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

  兩個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其中《CEPA投資協議》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協議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協議-附件1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協議-附件2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投資協議-附件3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經濟技術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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