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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批轉省發展改革委關於2015年廣東省深化經濟體製改革重點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信息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 時間:2015-07-29 10: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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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2015〕72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批轉省發展改革委關於

2015年廣東省深化經濟體製改革

重點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省發展改革委《關於2015年廣東省深化經濟體製改革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批轉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9日

省發展改革委關於2015年廣東省深化

經濟體製改革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製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國發〔2015〕26號)要求,根據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廣東省全麵深化改革2015年工作要點》、《廣東省2015年重點推進的改革事項》,現就2015年深化我省經濟體製改革重點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推進政府自身改革

  (一)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按照國家部署,再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全麵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貫徹實施《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管理製度,建立健全行政許可實施績效評估和監督製度。優化行政審批流程,簡化跨層級、跨部門審批事項的辦理,在全省推廣行政審批標準化和網上並聯審批等新模式。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建立健全與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相配套的後續監管體係,探索開展市場監管方式改革。推進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製度改革,進一步完善新藥注冊特殊審批機製。(省編辦、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別牽頭負責,下同) 
  (二)加快建立政府部門權責清單製度。全麵實施省直部門權責清單和職能調整目錄。選擇汕頭、韶關、惠州、茂名、揭陽等市及其所轄各1個縣(市、區)為試點,編製並公布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民政、財政、交通運輸、農業、林業、商務、國資管理等9個部門的省市縣三級縱向權責清單。全麵推進市縣清理行政職權和編製權責清單工作,年底前公布全省市縣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省編辦) 
  (三)繼續完善省網上辦事大廳。繼續推動網上辦事大廳向鎮街一級延伸,年底前實現網上辦事大廳連通到全省所有鎮街。加快推動國家和省垂直業務係統與網上辦事大廳對接,細化全省行政審批事項通用目錄子項並推動進駐網上辦事大廳。修訂完善省網上辦事大廳建設規範,製定省網上辦事大廳效能監察評價指標體係。推進建立全省統一的電子證照係統、企業專屬網頁和市民個人網頁,推進政府係統全流程網上辦事。(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編辦) 
  (四)大力推進價格改革。認真落實國家加快價格改革工作部署,進一步取消、下放、放開、轉移一批價格事項,修訂《廣東省定價目錄》,嚴格控製和縮減政府定價的範圍和項目。建立健全藥品市場價格監管規則,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進一步理順非居民天然氣價格,實現存量氣與增量氣價格並軌,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開展放開部分直供大用戶供氣價格試點。推進深圳輸配電價試點改革。按照國家部署,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合理調整農業水價,建立精準補貼機製。完善汙水處理和排汙收費政策並提高收費標準。全麵實施保基本、促節約的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製度。深化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繼續清理取消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推進“零收費”改革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衛生計生委、省農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五)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研究製定我省實行市場準入負麵清單製度的意見,進一步擴大實施負麵清單管理的領域和行業範圍。建立健全產業政策公平性、競爭性審查機製。深化商事製度改革,擬訂廣東省工商登記條例,深入推進“先照後證”改革,加強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前置改後置審批事項目錄的動態管理。全麵開展工商登記標準化改革,加快電子營業執照係統建設,加快實現全省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簡化和完善企業注銷流程,對個體工商戶、未開業企業以及無債權債務企業試行簡易注銷程序。(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編辦) 
  (六)強化市場監管體係與社會信用體係建設。研究擬訂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製定和公布省級政府部門市場監管清單。推進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惠州、中山等市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試點。貫徹落實《廣東省市場主體許可經營項目監管清單》和《廣東省市場主體住所或經營場所許可監管清單》,完善工商登記改革後續監管辦法。深化質量監管體係改革,製定全麵深化標準化製度改革方案,探索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製度改革、氣瓶監管體製改革。落實《廣東省社會信用體係建設規劃(2014-2020年)》,全麵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製度、統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換製度、重點領域失信行為聯合獎懲製度,創建社會信用體係建設試點省和一批示範城市。推進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係統建設,正式開通“信用廣東網”。配合建設全國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建立嚴重違法和失信企業名單製度,實施企業年度報告、即時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抽查和經營異常名錄製度。加快培育一批信用服務機構。(省工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質監局) 
  (七)全麵完成公務用車製度改革。認真落實《廣東省全麵推進公務用車製度改革總體方案》和《廣東省省直機關公務用車製度改革實施方案》,切實做好省直機關公務用車製度改革各項後續工作,確保各地級以上市和縣(市、區)改革工作於9月底前完成,鄉鎮改革工作於12月底前完成。研究製定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意見。(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廳) 
  (八)推進行政執法體製改革。規範省級執法隊伍,推行市或市轄區一級執法,推動執法重心下移和執法事項屬地化管理。理順城市管理執法體製,加強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建設,探索縣級綜合設置市場監管機構。率先改革市場監管執法體製。完善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推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製度。(省編辦、省法製辦、省工商局) 
  二、培育發展市場主體

  (九)完善產權保護製度。健全歸屬明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製度,各類企業法人財產權依法得到保護。根據國家國有資產交易流轉的相關監管辦法,嚴格規範我省國有資產產權流轉,提高國有資產交易流轉的規範性和透明度。查處侵犯市場主體產權的典型案例,引導和改善保護產權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加快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製度。(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國土資源廳) 
  (十)推進國資國企改革。深入實施《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麵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開展省屬企業國有資本運營和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做實做強恒健控股國有資本運營平台,推進粵海控股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落實國家關於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製定我省實施意見。製定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及配套政策,出台省屬國有資產優化配置實施方案。落實國家關於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方案和企業董事會董事評價辦法,製定我省實施辦法。建立企業經營投資責任和資產損失責任追究製度,製定我省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化省屬企業負責人薪酬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合理確定並規範省屬企業負責人薪酬水平。落實國家關於國有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改革指導意見,製定我省實施辦法。組建廣東國資新興產業發展基金。開展省屬國有企業財務預算公開試點,年底前實現省屬國有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製度全覆蓋。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製定省鹽業體製改革方案。製定深化電力體製改革的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政策,開展售電側改革試點。(省國資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十一)促進非公有製經濟健康發展。全麵落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鼓勵非公有製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製,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製企業。落實國家關於非公有製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具體辦法,製定我省實施辦法。加快構建政府公共資源向各類投資主體公平配置機製,進一步向社會資本開放城際鐵路、疏港鐵路、支線鐵路等領域項目。鼓勵民間資本通過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並購基金等形式投向實體經濟領域。繼續開展重大項目麵向民間投資招標活動。製定出台鼓勵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製度的意見,大力推進我省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製度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金融辦) 
  (十二)推進混合所有製經濟改革。研究製定我省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署、推進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實施意見,有效有序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開展省屬二級及以下企業圍繞資產增量率先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試點。製定混合所有製企業員工持股的實施辦法。(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十三)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工作。支持江門市加快推進全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工作。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主線,在全省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試點,積極申報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示範基地。推進體製機製創新,健全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服務支撐體係,提升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公共服務水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三、推進財稅和金融改革

  (十四)深化預算製度改革。實行全麵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管理製度,製定深化預算管理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探索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製,編製省級2016-2018年中期財政規劃。推進零基預算改革試點。製定全麵推進預算公開實施辦法,率先實現政府以及部門預決算除法定涉密信息外全麵公開,製定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及配套辦法,做好過渡政策安排。適應國家限額管理要求,加快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製和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預警機製。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製定權責發生製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製度改革方案。加快建立財政庫底目標餘額管理製度。研究製定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有效辦法。加快建立完善財政資金實時在線監督係統。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提高政府購買服務資金占公共服務項目資金的比例。(省財政廳) 
  (十五)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製度。製定進一步合理劃分省以下各級政府事權的實施辦法和省以下財政收入劃分調整的實施意見,開展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製度試點。繼續清理整合專項資金,省級一般專項資金壓減至219項以內,省級一般性轉移支付占財政轉移支付比重提高到60%以上。深化公共資源交易體製改革,擴大交易範圍。繼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綜合改革。(省財政廳、省編辦) 
  (十六)深化稅製改革。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將“營改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等領域,全麵完成“營改增”任務。落實增值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環境保護費改稅等改革任務。加快推進地方稅收體係建設,完善地方稅收征管機製。(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十七)健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體製機製。繼續推進珠三角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快廣州、深圳區域金融中心建設。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加快發展民營銀行等服務小微企業的中小金融機構。製定加快農村金融改革整體方案。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出台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推動開展普惠金融“村村通”。製定促進和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政策措施。積極發展債券市場,大力推廣項目收益債券、可續期債券、創投企業債券以及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等創新品種,探索開展債轉股降低企業債務。出台推動金融、科技、產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繼續推進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等市金融、科技、產業融合創新發展試點。製定完善相關政策,通過擔保再擔保和風險投資等辦法,多渠道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貴、融資難問題。製定地方金融監管和風險處置辦法。規範發展互聯網金融,出台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意見,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做好《存款保險條例》實施工作。製定建立巨災保險製度的實施辦法,推動信用保證保險領域產品創新,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和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支持農業保險向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進一步擴大農業“政銀保”項目試點範圍。(省金融辦、省財政廳、人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廣東保監局、廣東證監局) 
  四、深化投融資體製改革

  (十八)繼續深化企業投資管理體製改革。加快擬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備案、監督管理等地方法規。全麵推進企業投資項目負麵清單管理試點,實施投資準入負麵清單、行政審批清單和政府監管清單管理。加快建立覆蓋全省的企業投資項目管理係統,推進企業投資項目網上全程辦理、並聯核準,建立健全投資項目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製。(省發展改革委) 
  (十九)推進政府投資管理體製改革。製定省級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完善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管理體製。製定我省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中心和療養院管理體製改革實施方案、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業務用房項目管理辦法。研究製定項目報建及驗收事項綜合審查機構設立辦法。(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二十)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製定創新投融資體製實施細則。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製定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出台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辦法。深化鐵路投融資改革,設立省鐵路發展基金。(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五、推進創新驅動發展體製機製建設

  (二十一)開展全麵創新改革試驗。出台我省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製機製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幹意見》實施方案,研究製定推進全麵創新改革試驗的實施方案,在知識產權、科研院所、高等教育、人才流動、國際合作、金融創新、激勵機製、市場準入等方麵開展改革探索,破除不利於創新發展的體製機製障礙,為我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現產業轉型升級提供製度和政策保障。(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二十二)推動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落實國家關於深化科技體製改革實施方案,充分發揮廣州、深圳在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中的龍頭帶動作用,與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7個地級市共同建設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積極落實國家賦予自主創新示範區的稅收優惠、創業投資、股權激勵等激勵政策,把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打造成為集聚創新資源的高地。(省科技廳) 
  (二十三)健全產學研協同創新體係。深化高校科研體製改革,製定深入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的實施意見。以企業為主導建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集聚創新資源,推動專利在產業關聯企業和研發機構間的協同管理、許可使用和價值實現。依托行業領軍企業、骨幹轉製院所、高水平大學,整合創新資源,推動建設一批產業共性技術研發基地。製定重大科技專項專利導航實施方案。構建軍民融合創新機製,促進軍民融合式發展。製定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和發展的意見,加快新的廣東省科學院建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知識產權局、省科學院) 
  (二十四)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製。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幹政策意見》,擬訂廣東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條例。完善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分配與激勵機製。完善職務發明製度,健全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製,提高骨幹團隊、主要發明人受益比例。開展事業單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製定廣東省經營性領域技術入股試點實施方案,開展試點工作。建立促進國有企業創新的激勵製度,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開展國有大型企業創新驅動發展重大改革創新試點。製定深化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管理改革實施方案。出台建立科技報告製度和創新調查製度的具體辦法。健全創新成果轉化服務平台,完善孵化器評價體係和激勵機製,創新孵化模式,促進孵化器增量提質。(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知識產權局、省國資委) 
  (二十五)實施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構建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深入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建立健全科研人才雙向流動機製,完善科研人員在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流動社保關係轉移接續政策。完善人才評價製度,分類推進職稱製度改革,探索建立適應不同領域、不同用人主體和不同崗位需求的人才評價政策體係。製定更加開放的人才引進政策,完善跨境跨國人才服務機製。推進全國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粵港澳人才合作示範區)建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 
  六、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製機製

  (二十六)創新城鎮化發展機製。編製實施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和珠江三角洲全域規劃,加快推進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市民化,有序推進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爭取開展國家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建製鎮示範試點並納入國家特大鎮擴權增能試點範圍。推進城鄉規劃建設體製改革試點省建設。加快推進節約集約用地示範省建設,繼續開展“三舊”(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全麵推進廣州、深圳市土地管理製度改革試點工作。製定國有建設用地地上地下使用權管理辦法。健全新區規劃體係,推動實施粵東西北各市新區基礎設施、產業發展、低碳生態等專項規劃。進一步推進粵東西北振興發展股權基金投資工作,建立基金投資信息化管理係統,完善基金管理機製。推動建立規範、多元、可持續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製,推動設立綠色建設發展基金,探索設立區域協調發展基金,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開展項目收益債券試點。爭取納入國家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範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國土資源廳) 
  (二十七)加快推進戶籍製度改革。落實放寬戶口遷移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製度。出台居住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實行以居住證為載體提供相應基本公共服務。製定異地務工人員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實施辦法。製定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推動新型城鎮化試點地區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製。落實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製的指導意見,製定我省實施意見。(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十八)深化農村綜合改革。落實國家關於深化農村改革方案,製定我省實施辦法。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根據中央關於農村土地承包關係長久不變的意見,製定我省實施辦法。認真落實《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yabo 11选5 印發〈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加快推進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台建設的意見〉的通知》。製定促進農民合作社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開展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和農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試點。製定推進農村集體產權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推動建立農村集體“三資”(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服務平台。進一步擴大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貸款。繼續推進佛山市南海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並根據國家部署開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探索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全麵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製定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擴大改革試點範圍。健全農業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推進國家級農村改革試驗區等建設。製定農墾體製改革的實施意見。出台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實施方案。擬訂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省農業廳、省委農辦、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金融辦、省供銷社、省農墾總局) 
  七、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製

  (二十九)加快推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組織實施廣東自貿試驗區總體方案和管理辦法,積極探索國際貿易投資便利化等方麵改革。實行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麵清單管理模式,對負麵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項目實行備案製,同步實施內資負麵清單,建立市場準入的統一平台,加快構建與國際高標準對接的投資貿易規則體係。研究推進廣東自貿試驗區法製領域、投資領域、金融開放與合作、行政管理體製、市場準入和監管、海關監管模式等改革創新,建設依法規範的行政體係和公平競爭的市場機製。強化國際貿易航運功能集成,創新與大宗商品交易、跨境電子商務、融資租賃、國際船舶登記等新業態相適應的監管製度。緊緊圍繞創新人民幣跨境業務、促進投融資和彙兌便利化、深化粵港澳金融市場、機構、監管合作等,深化金融開放創新。創新粵港澳合作機製,建設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省商務廳、省自貿辦、省發展改革委、省金融辦、省編辦、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三十)提升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歐美等發達國家交流合作水平。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製定並落實廣東省參與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實施方案,加強廣東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在產業、能源、科技、教育、旅遊、文化等領域的務實合作,推動廣東企業走出去。打造“一帶一路”重要的國際貿易門戶、對外投資窗口、現代物流樞紐和金融服務中心。加強與中西部地區互動合作,建立與沿線地區鐵路運輸、口岸通關協調機製,建設“中歐班列”廣東始發站。加強與歐美等發達國家在更高水平、更多層次、更寬領域的交流合作。研究設立廣東省絲路基金支持境外投資項目建設。支持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建設。加強廣州、深圳、珠海、湛江和汕頭等海上合作戰略支點建設。辦好廣東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國際論壇暨國際博覽會。推動廣東-馬六甲海洋工業園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外辦、省口岸辦、省貿促會) 
  (三十一)實施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按照國家部署,重點擴大服務業和一般製造業開放,執行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率先推行外商投資普遍備案、有限核準的管理製度,認真做好國家鼓勵類項目核準權下放承接工作。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和CEPA(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框架下開展將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合同章程審批改為備案管理。健全外商投資監管體係,率先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三十二)加快推進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深入實施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政策措施,在CEPA框架下進一步擴大對港澳開放,重點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逐步放開育幼養老、建築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準入限製。麵向港澳率先形成基於負麵清單、以備案為主的外商投資管理體係。加快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省港澳辦、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三十三)創新對內對外開放合作機製。深入推進內貿流通體製改革,爭取國家支持在廣州市開展國家內貿流通體製改革和發展綜合試點。深化境外投資管理製度改革,製定境外投資管理實施辦法,對省管權限內境外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實行備案製管理。推進外商投資管理體製改革,加快推進東莞市開展外商投資管理服務試點。製定創新加工貿易模式的實施意見,按照國家部署執行修訂後的加工貿易限製類商品目錄。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開展貿易多元化試點。出台加快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繼續推進廣州市跨境電子商務試點,支持汕頭、江門、東莞等市向海關總署申請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試點業務。爭取國家在我省開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加快推進廣東地區區域通關和檢驗檢疫一體化改革,開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試點。製定推進我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改革方案,引導、培育企業利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高技術高附加值項目建設。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開展口岸查驗機製創新試點,探索口岸綜合執法試點。建成全省統一的電子口岸平台。綜合利用債權、股權、基金等方式,大力支持產能和裝備走出去。(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口岸辦、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八、深化民生保障相關改革

  (三十四)落實考試招生製度等教育領域改革。認真組織實施《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出台廣東省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及相關配套方案,改革完善高校招生錄取機製,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破解擇校難題。製定實施省第二期發展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推進落實縣域內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製度。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製定我省實施方案。出台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實後續升學政策。推進實施《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建現代職業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省的意見》,製定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施意見,出台進一步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若幹意見。推進內地高等學校與國外和港澳知名大學在粵合作辦學。(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 
  (三十五)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製定新一輪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規劃,出台破除以藥補醫建立科學補償機製的政策措施。全麵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擴大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加快建立分級診療製度。製定醫師多點執業實施辦法。出台進一步鼓勵社會辦醫實施意見。推進城鄉家庭醫生式服務試點。完善大病醫療保險“湛江模式”,全麵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健全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推動省內異地就醫聯網即時結算。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加快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製定重特大疾病特殊醫保補助方案。(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廣東保監局) 
  (三十六)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出台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係的實施意見。製定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推進標準化建設試點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發布政府采購和資助目錄。製定製作和出版分開的實施辦法。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開展非公有製文化企業參與對外專項出版業務試點。完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製,落實國家有關允許社會資本以控股方式參與國有影視製作機構的政策,製定我省實施辦法。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開展新聞出版傳媒企業、按規定轉製的重要國有傳媒企業實行特殊管理股試點。爭取國家支持在省屬文化企業開展職業經理人製度試點。推進公共文化事業單位理事會建設試點工作。(省文化廳、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三十七)深化就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組織實施《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推進省級綜合性創業孵化基地、區域性創業示範基地和省級創業引導基金等重點項目建設。製定2015年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任務清單,積極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意見》,製定我省實施意見。修改《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落實國家有關完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製的意見,製定我省實施意見。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製度,在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和職級並行製度,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開展地市以上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製度試點。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製度改革,製定我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製度改革的決定》的實施辦法。研究提出深化住房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盡快出台進一步加強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九、推進生態文明製度建設

  (三十八)推動建立綠色發展機製。製定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出台我省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綱要,加快建立生態文明建設統籌推進機製和綜合管理製度。研究構建生態保護紅線體係。加強主體功能區建設,研究製定我省主體功能區投資政策指導意見,完善土地、農業等配套製度,啟動開展主體功能區規劃試點。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製度。深化市縣空間規劃改革,加快推進國家“多規合一”試點。製定廣東省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加快國家級生態保護與建設示範區建設,推進國家公園(省立)體製試點,加快推進南嶺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樣性重點生態功能區試點以及梅州、韶關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製定我省風景名勝區體係規劃(2013-2030年)。率先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加快推進自然生態空間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製度。(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審計廳) 
  (三十九)完善環保準入標準體係。強化節能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準入標準,研究製定省節約用水管理辦法。及時修訂《廣東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實施差別化的環境準入政策。製定關於調整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實施細則,及時調整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製定關於促進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指導意見。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製,完善監測預警方法,爭取國家支持我省開展試點。(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 
  (四十)紮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製度改革。修訂《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和《廣東省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條例》。按照國家部署,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推動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公眾監督的監察新格局。完善區域大氣汙染聯防聯治機製和跨行政區河流交接斷麵及入海河流水質保護管理機製。完善空氣質量預報製度,建立重汙染天氣預警應急機製。實行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控製製度。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實施《廣東省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方案》、《廣東省實施大氣汙染防治行動方案(2014-2017年)》。繼續推進廣州、東莞、珠海、惠州等4個全國水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試點。(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氣象局) 
  (四十一)健全資源有償使用機製。積極進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逐步擴大碳排放交易範圍,健全碳排放管理製度體係,爭取國家在廣東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平台。研究製定排汙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意見,推行排汙許可證製度,推進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進一步開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試點,擴大參保企業範圍。製定廣東省環境監測社會化改革試點指導意見、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在城鎮生活汙水、生活垃圾處理和工業園區汙染集中治理等領域穩步推進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試點。在東江流域開展水權試點,研究製定我省水權交易管理辦法。(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省水利廳、廣東保監局) 
  (四十二)推進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印發〈國有林場改革方案〉和〈國有林區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推進國有林場改革。繼續深化集體林權製度改革。(省林業廳) 
  2015年是全麵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的改革部署,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探索,加快推動出台更多既有利於化解當前矛盾、又有利於長遠發展的改革措施,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著力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實施,加強對重大改革問題的調查研究,抓緊推出一批激活市場、釋放活力、有利於穩增長保就業增效益的改革新舉措,使改革新紅利轉化為發展新動力。各級經濟體製和生態文明體製改革專項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強化分類指導,做好重點改革方案的指導、督促、協調、審核等工作,使各項改革任務協調推進。各項改革任務的牽頭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狠抓落實,加強與國家對口部委的溝通銜接,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如期按質完成。各地、各部門要加大重大改革的宣傳力度,正確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推動形成深化改革的社會共識,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原文鏈接:廣東省人民政府批轉省發展改革委關於2015年廣東省深化經濟體製改革重點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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