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區域性公路交通應急裝備物資(廣東)儲備中心工程勘察設計(第二次)招標公告
發布時間:2015-09-15 10:15:00  來源:廣東省代建項目管理局


1.1    招標目的

1.1.1  廣東省代建項目管理局現通過國內公開招標方式,選擇國家區域性公路交通應急裝備物資(廣東)儲備中心項目的設計勘察單位,誠邀有意向的投標人參加投標,具體事宜如下:為了獲得工程勘察設計方案,招標人以公開招標方式,在給定任務書、統一收費標準、投標人滿足投標資格的前提下,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推薦,確定最佳勘察設計方案及其勘察設計承包人。

1.2    項目概況

1.2.1  工程名稱:國家區域性公路交通應急裝備物資(廣東)儲備中心工程勘察設計(第二次)。
1.2.2  使用單位:廣東省公路管理局(廣東省公路管理局路橋中心)
1.2.3  招 標 人:廣東省代建項目管理局
1.2.4  工程位置:清遠市佛岡縣逕頭鎮,原國道G106線大坪收費站地塊。
1.2.5  工程範圍:工程占地麵積約120畝,距G4約40公裏,距白雲國際機場約120公裏, 屬於廣東省公路管理局管轄地塊,建設用地占地麵積約80274.4㎡,包括106國道紅線以外東西兩個地塊,西區39071.4㎡,東區41203.0㎡。
1.2.6  項目建設內容:
      以可研批複為主要內容,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4個單層重型應急裝備儲備庫;
     (2)1個單層應急物資儲備倉庫;
     (3)1個鋼橋裝備儲備庫;
     (4)值班室+水泵房;
     (5)4個演練區,混凝土路麵標準;
     (6)1座跨國道人行天橋,主要起到內部連通東區和西區兩側倉庫的作用,不對外使用;
     (7)擋土牆;
     (8)新建道路。
     (9)1個單層維修車間,維修車間作業區;
        建設內容按可研批複中的描述為主,具體建設規模以最終規劃部門核發的批複為準,最大跨度為30米。
1.2.7  規劃用地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地字第2013-15號,地字第2013-16號)。
1.2.8  項目批準文件:《關於國家區域性公路交通應急裝備物資(廣東)儲備中心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複函》(粵發改投資函〔2015〕1224號)。
1.2.9  資金來源: 省財政專項資金(省級交通運輸事業發展專項資金) 。
1.2.10  估算總投資為21039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5261萬元、設備購置安裝及工器具費用14041 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735萬元、預備費1002萬元。其中設備購置不在本項目設計範圍,但設計單位提供相關土建與設備銜接技術服務。

1.2.11  招標內容:包括如下內容:
1、工程設計
A、建築用地紅線範圍內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工程建設;
B、本項目的方案設計及修改(含效果圖)、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管線綜合、施工用地圍蔽設計、施工及設備招標配合、現場指導監督和配合服務、相關報建配合、結算配合服務、保修配合服務,提供竣工圖編製所需電子文件及竣工圖審核等保證本項目正常投入運營所需的其他發包方認為會納入的其他專業設計。
注:【設計工作內容包括本項目的建築物構築物設計、室內工程設計,配套市政設計以及上述建築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關專業的設計內容,如總平麵布置、綠色建築設計、豎向設計、各類管網管線設計、施工用地圍蔽設計、室外配套工程(包括綠化、圍牆、燈光等)、外水、外電工程、周邊交通疏解、房建工程(包括裝修工程、標識係統、環保設施)、監控室、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包括給排水、強電、智能化弱電係統、視頻監控係統軟硬件和監控室土建裝修、通風空調、消防、通訊等),演練區、訓練區等的詳細設計,及包括保證建築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的其他專業(包括供配電等)工程設計。】
C、在用地紅線內及周邊為保證項目在生產建設、使用運作期間的安全所必須采取的措施,所需的設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河堤加固;
(2)山體邊坡防護;
(3)場地土石方平衡;
(4)開展本次設計所必須的由政府、設計方自行組織及發包人認為有必要的專家評審均屬於設計單位工作範圍,由投標人自行考慮相關費用。
D、公路交通應急裝備物資采購清單由使用單位提供,設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公路交通應急裝備物資結合現場實際,做好應急裝備儲備庫、應急物資儲備庫、鋼橋裝備儲備庫等的平麵布置。
2、確定公路交通應急裝備物資庫數量和單個庫麵積。
3、應急裝備儲備庫、應急物資儲備庫、鋼橋裝備儲備庫單個庫應急裝備物資的儲備方案(具體放置位置)。
4、對遷移困難的建築物和構造物,設計單位做出局部比較方案。
E、專業設計投標人無相關資質的,須在本次投標文件中進行報價,並在設計投標總報價中由投標人自行考慮相關費用。外水、外電等設計分包應征求當地主管單位意見,分包合同需經發包人審批同意。
      2、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包括但不限於初測、定測實施工作和編製工程測量報告等內容)、約500米地下光纜區域管線盲探。
3.概算編製包含應急裝備物資采購方案(方案由使用單位提供)、土建等的項目整體。


1.2.12  重要提示和風險提示:
1.受外圍條件製約本項目可能涉及國防線纜的遷移、土地廟的遷移、墳墓的遷移問題可能導致在方案設計階段或其他設計階段出現設計調整,本項目設計費不因上述原因發生的變動而改變,鼓勵設計合理避讓土地廟;
2.本項目嚴格執行限額設計,投標設計方案估算及概算建安費用不得超過可研建安費用,預算不得超出概算建安費用。項目建設過程發生規模較大調整導致概算大幅增加時,投標人應提供資金對比情況,由發包人與有關部門協調並明確對超原項目範圍設計的處理意見,投標人無條件支持;
3.鼓勵和提倡投標人在滿足規劃條件下,在項目總用地範圍內合理布設總平麵,除三棟原有居住辦公建築不納入設計外,其餘建築物根據需要拆除或保留,但必須按原有功能另行複建,鼓勵對土地廟等遷移拆除困難的建築進行合理避讓;
4.設計費用應包括為設計提供支撐保證設計獲得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安全評估和專家論證等各項費用;
5.本項目有山體開挖工作量需要鑽探山體,地質情況初步顯示有卵石土,投標單位要充分考慮鑽探所遇各種風險。
6.設計單位要配合報建報批工作並保障工作車輛的安排使用。
[注釋]招標內容可視工程具體情況刪除不需要的內容。根據具體項目的實際情況,合同範圍可增加和刪除及細化明確。
1.2.13 工程建議施工日期為2015年  月,竣工日期為2016年   月。

1.3    前期服務機構

1.3.1  機構名稱:(可研編製單位)廣東粵路勘察設計有限公司。
[注釋] 如果有前期服務機構,應公開披露其名稱。
1.3.2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布前最終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在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的同時提供給所有投標人參考,否則前期參與的服務機構中標無效。

1.4    投標資格(在評標時進行審查)

1.4.1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3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
[注釋] 合同履約糾紛是指招標人過去3年內曾與申請人簽訂合同,並且對申請人不滿意。
1.4.2  國內申請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1)、(2)項資質:
(1)工程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測量)專業類甲級工程勘察資質。
(2)工程設計資質:具備以下①、②、③項設計資質之一: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建築工程設計資質(建築行業甲級,或建築行業(建築工程)專業甲級);
③建築設計事務所資質。
 [注釋] 具體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定》(建設[2001]178號)和《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填寫。要求同時具備2項或以上資質證書的,申請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若申請人不同時具備上述第(1)(2)項資質,申請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組成聯合體投標的須由負責設計工作的單位作為聯合體投標牽頭方。聯合體各方(包括主辦方及聯合體成員)不得再單獨或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投標。如中標人不具備相關專業設計資質或其它專項資質,應當自行完成本項目主體的設計業務,並在保證整個建築工程項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經發包方同意,需將其他部分專業設計業務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
1.4.3  外國或香港、澳門、台灣的設計企業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進行合作設計。
1.4.4  申請人及項目負責人在本市已建立誠信檔案,並可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查詢檔案信息。
[注釋] 以交易服務機構網上公布的備案有效期為準。
1.4.5  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一級注冊建築師資格。
 [注釋] 從下列資格中選一項:
       一級注冊建築師。
       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
       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
1.4.6  申請人委派的建築和結構專業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執業資格,其餘各專業負責人具有注冊執業資格,或者具有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者中級技術職稱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
1.4.7 提交了按招標公告附件1的格式和內容簽署並蓋章的《投標人聲明》。

1.5   報名、招標文件獲取及資格審查方式
1.5.1 報名、招標文件獲取及資格審查方式:
1.投標人按本公告1.5.2規定的時間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進行報名。
2.本項目不需要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在廣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本項目招標公告附件下載,招標文件一經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視作已發放給所有投標人。
3.本項目采用資格後審方式(在評標時進行審查)。
1.5.2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1. 遞交投標文件起始時間:2015年10月14日10時30分,截止時間:2015年10月14 日11 時30 分。
2. 開標時間:2015年10月14日 11 時30分。
3.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後,開標時間因故推遲的,相關評標信息仍以原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信息為準。
1.5.3 投標注意事項:
1、投標人代表應憑以下資料遞交投標文件: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時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原件核對、填妥並蓋章的《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二份,表格可從服務指南欄目下載;
2、開標時投標人代表應親自到場,並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時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原件核對。
3、投標報名費為100元/標段,報名費須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完成繳納。參加投標之前,投標人應查詢企業IC卡、擬報項目負責人的使用狀態以及預存報名費賬戶中的存款額度,以免出現企業IC卡以及擬報項目負責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預存報名費賬戶中的存款額度不足的問題。
上述情況有可能導致投標信息無法錄入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務係統。如出現上述情況,投標人有可能失去投標機會,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6    現場考察
1.6.1  集合時間:投標人在招標公告發布後的7天內自行前往現場考察。
1.6.2  集合地點:投標人自行前往現場考察。
風險提示:鑒於本項目地形條件複雜,請投標單位務必在投標前現場考察。
1.7    費用
1.7.1  工程勘察費最高投標限價為  38  萬元,岩土工程勘探費用投標綜合包幹單價不得高於200元/米。
       工程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  145 萬元。
1.7.2  財政投資項目應實行限額設計,初步設計的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不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複的範圍,編製初步設計概算不得超過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
       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應當堅持估算控製概算,概算控製預算,預算控製決算的原則。
1.7.3  未中標單位經濟補償及補償金額
本工程設未中標單位經濟補償。中標價=工程勘察設計費總額+未中標單位經濟補償總額(未中標單位經濟補償包含在中標價內),中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評審排序,在收到招標人的第一筆預付款後分別向未中標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含稅金等): 
分別給予評審排序第2名至3名投標人  1.75  萬元;
       分別給予評審排序第4至8名的投標人  1.5 萬元;
       其餘投標人費用自理,如果投標人不足8名,剩餘的方案設計費支付給中標人。
注:1.如果招標失敗,則當次不向未中標單位支付經濟補償。2.招標人和中標人有權在實施方案中參考使用獲得經濟補償的所有投標方案成果的部分內容。
1.7.4  工程設計費包涵建築用地紅線範圍內修建性詳細規劃編製費。

1.8    工期

1.8.1  設計工期:具體按合同條款約定執行。

1.8.2  勘察工期:具體按合同條款約定執行。


1.9    其他事項
1.9.1  投標時是否需要提交設計模型: 不需要   。
1.9.2  招標代理費用由招標人直接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不占用勘察設計費。
1.9.3  招標項目的電子地形圖由投標人自行到廣州市建設大馬路10號廣州市城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購買。投標人可通過衛星圖象觀察本項目的周邊環境。 
1.9.4  項目的其他情況在設計任務書中詳細介紹。本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更詳細的信息以招標文件為準。
1.9.5 有關投標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相關事宜,與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聯係。
1.9.6  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麵提出。
異議受理部門:廣東省代建項目管理局
電話:020-83137033
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483號粵財大廈30樓   
1.9.7本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廣東省代建項目管理局網站及《南方日報》上發布。當以上網站發布的公告內容不一致時,以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為準。


1.10   招標人
1.10.1 名稱:廣東省代建項目管理局
1.10.2 郵政編碼、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483號粵財大廈30樓
1.10.3 電話(手機)號碼:020-83137033
1.10.4 傳真號碼:020-83137033
1.10.5 電子郵箱:

1.11   招標代理機構
1.11.1 名稱:廣州建達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1.11.2 郵政編碼、地址:511400、廣州市番禺區市蓮路東華花園13號鋪
1.11.3 電話(手機)號碼:020-84620110  
1.11.4 傳真號碼:020-84620110 
1.11.5電子郵箱

1.12   交易服務機構
1.12.1 名稱: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12.2 郵政編碼、地址:  510635  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4樓      
1.12.3 電話(手機)號碼:  020-28866000     
1.12.4 傳真號碼:  020-28866141             
1.12.5 網址

1.13   招標管理機構
1.13.1 名稱: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1.13.2 郵政編碼、地址:  510635  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3樓                 
1.13.3 電話(手機)號碼:   020-28866209、28866215     
1.13.4 傳真號碼:  020-28866203                    
1.13.5 網址                  












附件1:
投標人聲明
廣東省代建項目管理局:
本公司就參加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我單位保證投標資審材料及其後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
二、我單位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我單位知悉並確保具備履行代建項目設計勘察職責的能力,包括但不限於:沒有處於被行政或司法機關責令停業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務或停止投標資格的狀態;沒有出現嚴重的信用和信譽危機;沒有處於財產被接管或凍結或破產的狀態;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3年內:我單位及我單位工作人員沒有司法機關或紀檢監察機關已書麵認定的行賄記錄,沒有因違反國家和省有關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被行政處罰或行政處分,沒有發生過重大建設項目責任事故。
四、我單位與招標人、招標代理、使用單位沒有隸屬關係或其他利害關係。
五、我單位在本投標文件確定的項目負責人在近五年的從業經曆中沒有任何違法、違規而被查處的不良記錄。
六、我單位已充分了解本項目的投資規模、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及相關風險,如中標,我單位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約定要求完成代建項目設計勘察工作。
七、我單位沒有以下情況:參加過廣東省省屬代建項目建設(指代建或施工或設計或監理單位)超過代建合同約定工期24個月及以上沒有竣工驗收並移交使用單位使用;曾經在廣東省省屬代建項目發生過拖欠工人工資,造成工人討薪鬧事的;不在招標公告附件2名單內。
八、若我單位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我單位法定代表人將在收到招標人書麵邀請函後7個工作日內,參加雙方法定代表人見麵會。
九、我單位已經認真閱讀本項目合同條款,同意合同條款中所約定的各項內容,保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約定執行。
我單位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我單位願意接受公開通報,放棄中標資格,放棄投標保證金,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後果,並自願停止參加廣東省省屬非經營性代建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一年。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企業公章) 

附件2

 

一、參加過廣東省省屬代建項目建設(指代建或施工或設計或監理單位)超過代建合同約定工期24個月及以上沒有竣工驗收並移交使用單位使用的企業有:

序號

單位名稱

承建項目

1

廣州市城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

廣東省社會科學中心項目代建單位

2

廣州珠江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廣東省社會科學中心項目監理單位

3

廣州市房屋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廣東省社會科學中心項目施工單位

4

廣東省機電建築設計研究院

廣東省社會科學中心項目設計單位

 

 

 

二、曾經在廣東省省屬代建項目發生過拖欠工人工資,造成工人討薪鬧事的企業有:

序號

單位名稱

承建項目

1

廣州市房屋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廣東省社會科學中心項目施工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