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農業農村廳:
中山大學謝有順委員提出的《關於鄉村振興文化先行的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我辦會辦意見如下:
一、以修誌編鑒寫史為抓手,收集整理利用鄉村曆史文化資料,助力鄉村文化振興
(一)以誌鑒為載體係統記述鄉村發展情況,夯實村落文化建設根基。鄉村曆史文化是誌鑒史記載的重要內容。第一、二輪省誌均有對鄉村經濟狀況、基礎設施、文教事業、人民生活、風俗習慣等內容的記述。《廣東年鑒》多年來均設有“村鎮建設”“農業”等欄目,以及記錄鄉村文化建設和曆史文化遺產保護等工作的內容。近年來,我們積極推動全省鎮村誌編修,將部分誌書納入全省第三輪修誌試點,常態化開展業務指導。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鎮村誌參與全國名鎮名村誌文化工程。截至2021年12月,全省累計申報名鎮誌33部,已出版6部;累計申報名村誌24部,已出版7部。我省名鎮誌申報居全國第三、名村誌申報數量居全國第一。其中,2021年廣州《光塔街道誌》、梅州《茶陽鎮誌》入選第六批中國名鎮誌文化工程(全國15部)。誌鑒史編修合理引導了基層的文化自覺,激發了當地文化建設熱情,樹立了村落文化自信,一些知名學者和當地鄉賢紛紛加入編修工作,壯大力量。據不完全統計,“十三五”期間,全省編纂出版鎮村誌176部,夯實了鄉村文化建設根基。
(二)開展村落普查,搶救性收集利用鄉村曆史人文信息。2015年起,由省地方誌辦牽頭,開展了廣東省自然村落曆史人文普查,對全省13萬多個自然村的曆史文化遺產進行地毯式搶救性調查。普查內容涵蓋村落基本狀況和曆史人文等42個大項200多個分項,注重挖掘村落由來、姓氏源流、家規家訓、楹聯碑刻、人物故事、風俗習慣、美食特產等承載村落曆史文脈和道德風範並能反映村落文化傳承的內容,收集數億文字、數十萬張圖片和一批音像、實物資料,搶救性收集整理正在消失的村落文化,為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人類學、民俗學等眾多領域的研究提供豐富素材。在普查基礎上,組織編纂《全粵村情》(總368冊)正在出版,為全省每個自然村建立檔案,保存村落文化記憶;建設全粵村情數據平台,分模塊數字化展示村落曆史人文信息;編輯出版結構化叢書12種,包括紅色文化村、曆史文化村、特色建築、鄉村美食、鄉村非遺、傳統體育、特色技藝等,分係列集中展示村情特色;自2017年起,省地方誌辦牽頭,聯合省文明辦、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等單位連續5年開展多彩鄉村係列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引導社會各界關注鄉村,進一步深入挖掘全省村落人文特色,開展愛國愛鄉地情教育。
(三)多種方式宣傳推介村情,提振鄉村文化自信底氣。我辦媒體平台廣東省情網、方誌廣東微信公眾號動態發布有關鄉村曆史文化推文、圖片、微視頻。《當代廣東》《廣東史誌》以及方誌理研討活動中有鄉村相關問題研討,並登載宣傳鄉村曆史文化、建設情況的文章,不斷塑造鄉村文化形象。我們利用全省各級方誌館和方誌驛站、村情(史)館收藏保護、展覽展示反映鄉村曆史文化、發展變化的重要文獻、實物,講述村落故事,提升鄉村文化自信底氣。
(四)以村情信息為基礎開展資政服務,謀劃村落文化發展未來。我們利用收集記錄的村情信息,發動全省地方誌工作機構開展資政輔治服務,並通過多彩鄉村係列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撰寫資政報告,為村落未來發展建言獻策。近兩年,先後收集資政報告1000多篇,內容涉及農耕文明傳承、文化遺產保護、農村產業發展、電商銷售模式、旅遊資源開發、留守兒童心理健康、鄉村風貌提升等,提出2000多條具有創新性和可行性的意見建議。其中我辦組織撰寫的《關於挖掘利用廣東鄉村根脈文化資源 助力海外統戰工作的報告》和《關於重視地方誌文化、宣傳、統戰“抓手”作用 服務人文灣區建設的報告》,均獲李希書記、孫誌洋副省長批示。部分地市資政報告中的意見建議,經當地黨委政府采納,已經轉化為惠及鄉村人民的施政策略。
二、繼續挖掘村落曆史文化資源,做好記錄、服務、推廣、傳播等工作,講好廣東鄉村故事
(一)繼續以誌鑒史為載體係統記錄鄉村文化。充分利用地方誌書、綜合年鑒、專業年鑒、地方史對鄉村曆史文化資料進行全麵、客觀、係統搜集、整理、記錄。同時,開展鄉村特色地情書籍編修,在第三輪修誌規劃中重視對鄉村內容的記述。
(二)加大方誌館搜集、整理、展示鄉村曆史文化的力度。各級方誌館加大對反映鄉村曆史文化、時代風貌等文獻、實物的征集,加強對能夠反映時代特色、地域特色且具有存史、育人、資政價值的各類物品以及重要實物的征集。創新形式,保護傳承村落曆史文化,全麵展示廣東多彩鄉村風采。
(三)借助新技術新媒體加強對鄉村曆史文化的宣傳推介。充分利用微視頻、微信推文等方式,借助廣東省情網、方誌廣東微信公眾號、網絡新媒體等傳播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對我省鄉村曆史文化資源進行立體化宣傳,講好廣東鄉村故事,傳承鄉村曆史文化。同時,借助多彩鄉村係列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地情書、影像方誌、《廣東史誌》《當代廣東》等及每兩年舉辦一次方誌理論研討活動加強對鄉村曆史文化的關注、研究、宣傳等。
專此函達。
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誌辦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