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規章庫

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誌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誌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誌辦公室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誌辦公室(以下簡稱“廣東省地方誌辦”)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要求,製定本指南。

  廣東省地方誌辦政府信息公開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的範圍

  廣東省地方誌辦主動向社會公開的內容具體參見《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誌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從我辦門戶網站(http://dfz.gd.gov.cn/)查閱。

  1.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2.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係方式、負責人姓名;

  3.地方誌工作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

  4.辦理行政許可等yabo2018柏林赫塔 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5.省地方誌辦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6.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7.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8.扶貧等方麵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9.辦領導出席重要活動情況(工作動態新聞稿);

  10.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11.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的方式

  廣東省地方誌辦主要通過門戶網站,對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進行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廣東省地方誌辦申請獲取地方誌工作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受理機構: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誌辦公室人事秘書處

  受理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10號樓9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聯係電話:020-83134501

  傳真號碼:020-83132882、83132889

  郵政編碼:510031

  電子郵箱:dfz_rmc@gd.gov.cn

  互聯網申請地址:https://ysqgk.gd.gov.cn/70/choice

  (二)提出申請

  向廣東省地方誌辦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誌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政務信息公開指南(網頁地址:http://dfz.gd.gov.cn/gkmlpt/guide)中下載附件1,或者在廣東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係統(互聯網申請地址:https://ysqgk.gd.gov.cn/70/choice)在線填寫並提交。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係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於受理機構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隻用於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範圍。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麵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以“當麵提交”或“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我辦門戶網站“依申請公開”專欄中選擇申請項目,根據網頁引導在線填寫《申請表》後直接提交。或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後發送受理機構電子郵箱。

  (3)電話谘詢。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谘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

  1.經初審申請的內容描述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應當提供身份證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予以補充。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複。

  (四)答複

  對於能夠當場答複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複;不能當場答複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複;確需延長答複期限的,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誌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複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受理機構依據《條例》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並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於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係方式。

  6.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複、申請人重複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複處理。

  7.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於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並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8.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符合《條例》第三十二條之應當公開條款規定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並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麵告知第三方。

  9.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於《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信息範圍的,告知申請人。

  詳見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誌辦公室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附件2)。

  (五)收費標準

  我辦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

  (六)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複處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部門舉報。


附件:

1.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誌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doc

2.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誌辦公室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