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辦函〔2020〕63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50號),鞏固和提高我省糧食生產能力,實現農業提質增效,促進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優化規劃布局
修編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2019—2025年),確定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數量和質量標準,統籌安排規劃期內任務,製定分年度工作計劃。以提高糧食產能、保護耕地和提升地力為目標,以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為重點,在耕地資源較豐富、潛力較大的地區繼續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統籌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中有高標準農田建設需求的地塊,在2021年以前安排建設;已建成高標準農田的地塊,優先納入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範圍。在確保完成“十二五”以來新增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的基礎上,鼓勵具備條件的市縣結合實際,率先對已建項目區進行改造提升。持續改善農業生產條件,補齊農田基礎設施短板,保證糧食安全,保持糧食自給率。
二、提升建設內涵
以績效為導向,按照《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30600—2014),實行田、土、水、路、林、電、技、管綜合配套,重點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科技服務等方麵加大建設管理力度,有效提升耕地建設內涵。通過合理規劃、適度歸並,實現耕作田塊相對集中。采取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等措施,提高耕地地力和提升土壤質量。根據旱、澇、漬和鹽堿綜合治理的要求,對灌溉排水進行統一規劃布置,推動實現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麵積符合計量條件和節水要求。以“宜機化”為目標,規範田間道路、田塊長度寬度與平整度,改善農機通行和作業條件。加強綠色農田建設示範,因地製宜構建生態溝渠、道路和塘堰濕地係統,改善農田生態環境,增強農田防災減災能力。結合田間道路、灌溉與排水等工程,完善農田輸配電設施。大力開展良種良法、測土配方施肥、病蟲害統防統治、水肥一體化、新型農機裝備示範等農業科技應用推廣。建立全省農田建設管理專家庫,服務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農機農技應用推廣。
三、提高耕地質量
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開展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等工作,促進耕地資源永續利用。將土壤改良作為高標準農田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集成推廣調酸控酸等土壤改良技術模式,建立土壤酸化耕地治理示範區,提升土壤有機質含量和耕地質量等級。支持在高標準農田開展秸稈還田、種植綠肥、增施有機肥等耕地質量保護和提升措施,加快形成農業綠色生產方式。指導督促耕地使用者合理使用肥料、土壤調理劑、植物生長調節劑、農藥、農用薄膜等農業投入品,及時清理、回收農用薄膜等廢棄物。健全耕地質量監測網絡,在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區、墾造水田項目區和其他有代表性的地塊建設耕地質量監測點,對耕地質量和耕地利用情況實行長期監測。
四、加快項目建設
各地、各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建立高標準農田建設審批“綠色通道”,簡化報批材料和審批流程。市縣要充分發揮項目庫的作用,原則上應提前一年以上建立縣級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庫。項目初步設計經市級審批立項後,立即啟動投資審核和工程招投標工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組織實施的農田建設項目,可采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等方式簡化項目審批流程,加快項目建設進度。根據當地氣候條件和農業耕作習慣,製定合理的施工計劃,搶抓冬春施工有利時機,早開工、早建成,做到當年項目當年實施,並在次年3月底前完工。按月統計項目建設和資金支出進度,強化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績效評價。
五、建立管護機製
各地要將高標準農田建後管護置於與建設同等重要地位,按照《農田水利條例》有關規定,建立完善政府主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農戶、專業管護人員以及專業協會等共同參與的管護工作體係,按照“誰受益,誰管護”的原則,壓實高標準農田受益主體管護責任。通過引導和撬動社會資金、用好涉農統籌整合資金等多渠道籌集管護資金,保障管護要求落實到位。加強高標準農田電力設施管護,確保電網和輸配電設施安全運行。縣級以上水利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農田水利管護監督工作,鄉鎮政府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維護等工作。農業農村、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和水利部門要共同做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上圖入庫工作,建成全省農田建設“一張圖”和監管係統,充分利用係統實現項目排重、精準定位和全過程監督。
六、加大保障力度
各地要高度重視高標準農田建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府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的工作機製,堅決落實糧食安全政府責任。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工程質量。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水利等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形成合力,協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
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定期開展調度和跟蹤評估,省每年將通報各地上一年度建設任務完成情況,適時通報建設任務階段性進展情況。對已立項的建設任務要建立工作台賬,及時跟蹤建設進展情況。繼續將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完成情況納入耕地保護責任製考核範圍,對工作不實、進度滯後、效率低下的地區實施約談;在項目規定實施期內未完成的,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提請省政府暫停該縣(市、區)用地報批(重點項目、民生工程、搶險救災等項目用地除外)和農業相關項目建設安排,直至完成任務為止。
鼓勵有條件的市縣特別是珠三角地區在國家確定的投資標準基礎上,積極統籌財政資金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提高項目投資標準。引導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受益主體籌資投勞,支持金融和社會資本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
省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25日
相關附件:《yabo 11选5 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通知》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