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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撥付2023年及以前年度農業保險省級補貼資金的通知 粵農農計〔2023〕115號

粵農農計〔2023〕115號

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安排2023年及以前年度農業保險省級補貼資金的通知》(粵財金〔2023〕43號)和廣東省農業保險工作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結算方式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已將2023年第二筆省級保費補貼資金、2023年省級保費獎補資金、2022年及以前年度省級補貼資金和統籌用於2022年及以前年度農業保險省級補貼資金撥付至承保機構省級公司賬戶(具體金額詳見附件1-3)。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3年省級補貼資金69,935.8994萬元用於對2類地區(包括肇慶、惠州、潮州、汕頭、揭陽、汕尾、梅州、湛江、茂名、陽江、雲浮、清遠、河源、韶關市,以及江門的恩平、台山、開平市)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二、三季度簽單的中央和省級財政補貼型種植險、養殖險進行省級補貼資金結算。2023年省級獎補資金28,493.392萬元用於對全省各地政策性地方特色險種進行省級財政獎補。 2022年及以前年度省級補貼資金10億元統籌用於補充2022年及以前年度農業保險省級補貼資金,具體用於以前年度簽單的中央和省級財政補貼型種植險、養殖險進行省級補貼資金結算。

  二、請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部門加強與保險公司對接,確保保費補貼資金盡快全額撥付有關市縣保險公司,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市縣做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賬款核銷工作,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資金使用規範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請於2024年2月7日前將該筆資金撥付和核銷賬款情況報告加蓋公章後同時報送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

  四、根據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要求,現將本次下達資金的績效目標和任務清單一並下達(附件4、附件5)。請嚴格按照廣東省農業保險保費財政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加強財政資金監管,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1.2023年省級補貼資金撥付表

     2.2023年省級獎補資金撥付表

     3.2022年及以前年度農業保險省級補貼資金撥付表

     4.2023年及以前年度農業保險省級補貼資金績效目標表

     5.2023年及以前年度農業保險省級補貼資金任務清單

     6.關於安排2023年及以前年度農業保險省級補貼資金的通知(粵財金〔2023〕43號)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3年12月29日

  相關附件:關於撥付2023年及以前年度農業保險省級補貼資金的通知附件(1-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