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關於提前下達2024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省級補助資金的通知
粵財社〔2023〕294號
有關地級市財政局,有關縣(市、區)財政局:
為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預算編製的完整性,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及《關於報送提前下達2024年其他事業發展性支出預算資金分配方案的函》,現提前下達2024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305,575.37萬元(詳見附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該項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49醫療衛生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地財政部門應將上級財政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全額編入本級預算,做好2024年預計數分解下達相關工作。此項資金待2024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程序撥付使用。
二、請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好省以上補助資金,嚴格按照《廣東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不得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三、請嚴格落實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附件3)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此外,要組織本級主管部門製定項目明細績效目標,於60日內報送省財政廳和省衛生健康委備案。
四、此次下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為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9其他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環節保持不變。市縣財政在分配該直達資金時,應單獨下發文件,在數字財政係統中及時下達包含直達資金標識的指標,並與直達資金監控係統準確銜接,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資金直達基層。
五、此次下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為“三保”資金,請按照《廣東省財政廳印發關於全麵實施“三保”資金專戶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財預〔2022〕52號)等有關規定,將該項資金納入“三保”資金專戶管理,嚴格專戶資金使用管理,禁止挪用和擠占專戶資金。該項資金標識為“A0402-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此標識貫穿項目入庫、預算編製、預算執行和資金撥付全過程,且保持不變。市縣財政部門應按規定接收上級下達的轉移支付項目,在一體化係統中及時下達包含“三保”標識的指標,不得隨意增加、刪減和修改,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附件:1.提前下達2024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分配總表
3.績效目標表
廣東省財政廳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