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關於提前下達2024年省級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專項資金的通知
粵財社〔2023〕337號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有關縣(市、區)財政局:
為提高預算編製的完整性,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和《關於報送2024年省級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分配方案的函》(粵中醫函〔2023〕348號),現提前下達2024年省財政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專項資金(具體項目、金額和列支科目見附件1)。此項資金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49醫療衛生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4年“21017中醫藥事務”相關科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財政部門應將上級財政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全額編入本級預算,切實提高預算編製的完整性。此項資金待2024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程序分配撥付。
二、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好省級補助資金,盡快將本次提前下達資金分配撥付至有關單位或縣(市、區)財政部門。市、縣(市、區)財政部門應將上級財政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編入本級預算,切實提高預算編製的完整性。
三、請各市、縣(市、區)按照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照績效目標表(附件3),科學設定項目績效目標,在收到補助資金的60日內報省財政廳備案。審核確認後的績效目標作為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的依據。請加強資金監管,專款專用,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四、此次下達的省財政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專項資金納入直達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09其他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向下級下達該項轉移支付時,應單獨下發文件,在數字財政係統中及時下達包含直達資金標識的指標,並與直達資金監控係統準確銜接,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直達基層。
附件:1.提前下達2024年省財政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專項資金分配總表
廣東省財政廳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