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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讀:《廣東省省級財政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資金的管理監督辦法》政策解讀

2023年05月11日 來源:本網

  相關文件: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審計廳關於印發《廣東省省級財政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資金的管理監督辦法》的通知

  一、省財政廳、省審計廳印發《廣東省省級財政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資金的管理監督辦法》(以下簡稱《管理監督辦法》)的背景是什麼?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幹意見》(國辦發〔2021〕32號)、《yabo 11选5 關於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2〕14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我省省級財政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結合本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實際,製訂《管理監督辦法》。

  二、《管理監督辦法》適用範圍是哪些?

  本辦法適用於省級財政安排用於資助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促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發展、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以項目製方式由省項目主管部門立項或項目承擔單位自主立項管理的資金。

  本辦法施行前立項、項目執行期已結束、進入結題驗收環節的項目,按照原政策執行,不作調整。本辦法施行前立項、尚在執行期內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可按本辦法執行。

  三、《管理監督辦法》具體在哪幾個方麵賦予了科研人員更大經費使用自主權?

  (一)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將科研項目直接費用預算科目精簡為設備費、業務費和直接人力成本費;設備費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至項目承擔單位,除設備費外的其他直接費用調劑權全部由承擔單位下放給項目負責人。

  (二)提高科研人員激勵力度。參照中央做法,如結題結果為優秀,間接費用將50萬元及以下部分提高到60%,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提高到50%,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提高到40%。項目資助總額5萬元及以下的研究類項目,可采用包幹製項目資金管理,並實行負麵清單機製。

  (三)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合並財務驗收和技術驗收,實行一次性綜合績效評價。包幹製項目無需編製項目預算。

  (四)完善經費撥付機製。對於跨多年度的科研項目,資金安排應當與科研項目進度相匹配,按進度分年度安排資金。完善經費到賬信息反饋機製,項目承擔單位要建立完善內部溝通反饋機製,確保項目負責人等科研人員能及時掌握省級財政經費撥付到賬情況。

  四、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的內容和管理要求有哪些變化?

  直接費用是指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與之直接相關的費用。直接費用具體包括業務費、直接人力資源成本費、設備費。

  間接費用是指項目承擔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直接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項目承擔單位為項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電、氣、暖等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激勵科研及相關人員的績效支出等。其中績效支出納入單位獎勵性績效單列管理,不計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調控基數。間接費用的比例根據項目結題結果來予以核定。

  五、包幹製的項目負責人責任是什麼?

  包幹製項目負責人在承諾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作風學風誠信要求、經費全部用於與項目研究工作相關支出的基礎上,本著科學、合理、規範、有效的原則自主決定資金使用,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的開支範圍列支。對於激勵科研人員的績效支出,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實際科研需要和相關薪酬標準自主確定。績效支出納入單位獎勵性績效單列管理,不計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調控基數。

  六、項目資金如何撥付?

  項目資金可依據項目立項書、項目合同和立項回執等直接撥至項目承擔單位賬戶管理使用。

  七、項目設備費和間接費用如何調整?

  設備費和間接費用均由項目承擔單位按照實際需要自主調劑,間接費用可在核定比例範圍內調增、調減。除設備費外的其他直接費用調劑權由承擔單位下放給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項目實際自主安排。

圖片鏈接: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 圖片鏈接:廣東省財政廳網上服務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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