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關於“無證經營”會計師事務所名單(2023年度第2批)的公告
公告〔2024〕14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有關規定,會計師事務所領取營業執照後,需向財政部門申請執業許可。
大印會計師事務所(廣東)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118MACD8HWG5X)在取得營業執照後,未到財政部門依法申請執業許可,我廳對其發出公告責令整改,現上述機構逾期未予以整改。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現對到期仍未整改的“無證經營”大印會計師事務所(廣東)有限公司予以公告。
公眾如發現上述機構在未取得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期間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注冊會計師法定業務(包括:審查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辦理企業合並、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可向省財政廳舉報。
監督舉報方式:
1.監督舉報電話:020-83170155;12345。
2.廣東省網上信訪投訴平台:https://ts.gdwsxf.gd.gov.cn/web/index。
3.郵寄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北京路376號。
廣東省財政廳
2024年3月13日
文件下載:廣東省財政廳關於“無證經營”會計師事務所名單(2023年度第2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