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財政委開展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自評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全麵實施績效管理”決策部署,切實增強地方主管部門以及資金使用單位的支出責任和效率意識,近日財政部印發通知,首次開展2017年度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自評工作。深圳市財政委緊扣通知要求,結合深圳市中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具體情況,及時采取措施切實做好2017年度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自評工作。
一是分類梳理,明確自評範圍。深圳市財政委結合財政部印發的《2017年度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自評清單》54個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名稱,對深圳市轉移支付資金進行分類,梳理出共計27項涉及深圳市的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形成《2017年度中央對深圳專項轉移支付績效自評清單》,明確自評範圍。
二是落實責任,明確工作分工。結合深圳市轉移支付資金涉及的範圍,起草印發了《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於開展2017年度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自評工作的通知》,明確了不同的責任主體——各區預算單位、各區(新區)財政部門、市級主管部門和市財政部門的責任分工,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重視應用,明確結果運用。為強化預算單位績效管理主體責任及支出責任,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深圳市財政委將自評通知抄送市審計局,要求市區財政部門會同審計部門適時對績效自評結果進行抽查,並加強抽查結果應用。同時,將轉移支付績效自評情況作為2018年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預算單位及各區開展預算績效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