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係列新舉措推進省以下財政體製改革
《廣東省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製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近日印發。《實施方案》聚焦做強縣域經濟、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提升體製規範性水平等方麵,推出一係列新舉措,再造財政體製機製新優勢,全力支持省委“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以下簡稱“百千萬工程”)落地見效。
支持縣域振興,建立縣級財力保障長效機製。針對廣東省縣域較為薄弱的實際,省財政重點聚焦促進縣域高質量發展,建立縣級財力保障長效機製。一是財政省直管縣“全覆蓋”。將財政省直管縣擴圍至全省57個縣(市),促進財政資源下沉,讓基層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增強縣域發展內生動力和財政保障能力。二是地市管理幫扶責任“嚴落實”。壓實地級市對縣(市)財政的管理、幫扶和指導責任,地級市對縣(市)幫助越大、管理越好,獲得的補助越多。三是縣級高質量發展“強保障”。加大對困難地區的財力和庫款支持力度。按照“誰發展得好、財政資金就獎勵誰”的政策導向,圍繞“百千萬工程”分類考核體係,省財政拿出“真金白銀”,大力支持各地比學趕超、賽龍奪錦。
促進協調發展,推動城鄉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施方案》對此作出四方麵安排。一是繼續堅持分稅分成財政體製“保穩定”。省與市縣繼續嚴格按稅種、按比例分享收入,各級收入劃分保持穩定、公平和規範。重點完善市以下收入劃分體製,穩步統一市內同一稅費收入在市與所轄區之間的歸屬和分享比例,促進財政體製規範有序,優化橫向財力分布。二是鞏固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框架“減負擔”。省財政建立與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相適應的支出責任分擔機製。推廣基本公共服務共同財政事權分類分檔、按比例分擔財政支出責任的管理機製,探索推進同一市縣不同領域的財政支出責任分擔比例統一,科學設計分擔比例,減輕基層支出壓力。三是夯實財政轉移支付調節功能“促均衡”。省財政加大對老區蘇區、民族地區、生態地區、省際邊界地區等財力薄弱地區傾斜支持。健全“錢隨人走”轉移支付機製,推動財政資源配置“跟人走、可攜帶”。四是完善專項領域轉移支付“提效益”。落實“先有項目後有預算”管財理財理念,推動專項轉移支付管理改革,編早編細編實年度預算,分類做實預算項目,提高預算執行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
突出規範統一,提升全省“一盤棋”管理效能。《實施方案》提出,進一步促進管理規範、協同、高效,充分考慮和保障鄉鎮“一線施工”的實際需求,係統加強建製區和開發區的協同管理,統籌好發展和安全,不斷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一是加強鄉鎮財政管理“增效能”。推動各地將財力較為困難、管理能力薄弱的鄉鎮納入鄉財縣管範圍。深化鄉鎮街道體製改革,加強鄉鎮財政隊伍建設,確保有效履行鄉鎮財政職能。強化縣級政府對財力薄弱鄉鎮財政支出的保障和預算約束,防範化解鄉鎮財政運行風險,促進基層經濟社會加快發展。二是規範開發區財政體製“促發展”。加強開發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強化開發區管委會等政府派出機構舉債融資約束。壓實市縣政府對開發區的管理主體責任,統籌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行和轄區民生社會事務管理。三是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風險”。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常抓不懈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健全長效監管機製,消除違法違規舉債融資產生的土壤。建立健全專項債券項目常態化儲備機製,對項目閑置資金及時組織調整,對使用管理不佳的地區收回部分額度重新分配,提高債券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