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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2019-2020年全省供銷社係統鄉村助農服務示範體係建設等專項資金檢查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11-04 信息來源: 財務會計處 責任編輯:辦公室

  為確保省級扶持供銷社的財政資金落實到位、合規使用、發揮實效,根據省社工作安排,擬對2019-2020年度全省供銷社新型鄉村助農服務示範體係建設專項資金、“粵菜師傅”工程培訓專項資金、農業麵源汙染治理示範體係建設資金等總計15320萬元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2019年新型鄉村助農服務示範體係建設專項資金15個地級市建設縣域助農服務綜合平台4000萬元,2020年新型鄉村助農服務示範體係建設專項資金15個地級市建設鎮村助農服務中心4000萬元;2019年省供銷社“粵菜師傅”工程培訓專項資金2800萬元,2020年省供銷社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粵菜師傅”培訓工程)2520萬元;2020年省供銷社農業麵源汙染治理示範體係建設資金2000萬元。

  二、檢查的重點內容

  (一)資金到位及落實情況

  地市縣專項資金到位及製定分配方案的情況,是否及時將專項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實施單位。

  (二)資金使用情況

  用款單位是否按照批準的項目和用途使用資金,做到專款專用;有無未投入或未全額投入情況;有無改變資金使用範圍,挪作他用或超範圍使用的情況;資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虛報冒領、虛列支出等問題;資金使用效果。

  (三)資金管理情況

  是否按照《廣東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管理辦法》(粵財農〔2019〕115號)、《廣東省供銷合作社新型鄉村助農服務示範體係建設專項資金管理細則(試行)》(粵供綜函〔2020〕158號)、《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粵菜師傅”培訓工程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要求使用和管理資金;是否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供銷合作社係統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意見》(粵供財〔2018〕17號)落實監管責任;各地市供銷合作社是否製定相應的資金使用管理製度;用款單位使用資金的程序、手續是否規範;是否按照財務會計製度規定,實行專賬(戶)管理,會計核算的合規性、合理性。

  三、檢查的工作方法

  檢查工作分自查自糾、重點抽查、綜合總結三階段進行,自查自糾從11月開始,重點抽查從12月開始。具體要求如下:

  (一)自查自糾。由各地級以上市社負責組織布置本轄區自查工作,各用款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的檢查內容和重點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填寫《2019-2020年度全省供銷社係統專項資金自查情況表》(附表1),形成自查報告;各地級以上市社填寫《2019-2020年度全省供銷社係統專項資金檢查情況彙總表》(附表2),並形成檢查報告。各地級以上市社要在11月25日前將檢查情況表(附表2)、檢查報告,連同各用款單位填寫表格(附表1)和自查報告一並書麵報送省社(財會處),電子文檔發至省社(財會處)郵箱(gd37621025@163.com)。

  (二)重點檢查。在自查的基礎上,由省社組成檢查小組進行重點抽查。檢查方法和步驟如下:1、聽取用款單位關於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等自查自糾情況彙報;2、查閱、複印相關會計報表、賬簿、憑證以及用款項目建設等有關資料;3、向相關人員詢問核實有關情況和問題;4、實地檢查用款項目的建設、運作、效益情況;5、根據檢查內容的要求,填列有關檢查情況表;6、向有關單位反饋檢查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三)綜合總結。省社檢查小組根據各地自查、重點抽查情況,進行彙總、分析,形成2019-2020年度全省供銷社係統專項資金檢查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單位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專項資金監督檢查工作。省社由分管副主任領導,財會處會同監事會辦公室、合作指導處、科技工業處等相關職能處室並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組成檢查小組。各地級以上市社要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和承辦部門負責人,按本通知要求製定工作計劃,抓好落實,組織指導本轄區按時高質高效完成本次檢查工作。各市社分管領導、承辦部門負責人名單(附表3)於11月5日前報省社(財會處)。聯係人及電話:李美蓉,020-37629637。

  (二)嚴格檢查,務求實效。各地市縣社、各用款單位要切實開展2019-2020年度全省供銷社係統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工作,自查、檢查必須深入現場,依照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對照項目實施內容及具體情況,逐項檢查,不走過場,全麵摸清項目實施情況及資金使用效果。對發現的違規問題,要積極進行糾正,並針對暴露的問題和管理薄弱環節,認真分析原因,製定針對性措施,切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長效機製。

  

        附表1-3:(正式)2019-2020年度全省供銷社係統專項資金檢查情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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