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轉發省農業農村廳關於
開展2022年廣東省農村鄉土專家
認定工作的通知
粵供合函〔2022〕180號
各地級以上市供銷合作社,深圳寶安、龍崗區供銷合作社,省社直屬學校、省供銷集團和各出資企業:
現將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開展2022年廣東省農村鄉土專家認定工作的通知》(粵農農函〔2022〕340號)轉發你們,請按照通知精神,積極動員和組織係統內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要求申報。
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
2022年4月29日
關於開展2022年廣東省農村鄉土專家認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