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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有關人群第二劑次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補種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信息來源:國家疾控局衛生與免疫規劃司 發布日期:2024-03-13 分享到:

  一、起草背景

  脊髓灰質炎(以下簡稱脊灰)是由脊灰病毒引起的一種急性腸道傳染病,在我國曆史上曾廣泛流行。1978年我國實行計劃免疫後,脊灰發病率逐年下降。2000年,我國實現了消滅脊灰的目標,此後我國進入維持無脊灰狀態。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按照全球消滅脊灰工作進程和我國維持無脊灰工作需要,近年我國先後2次調整了國家免疫規劃脊灰疫苗免疫程序。2016年5月,我國對脊灰疫苗免疫程序進行第一次調整,全國範圍內實施1劑次脊灰滅活疫苗(以下簡稱“IPV”,含Ⅰ、Ⅱ、Ⅲ型病毒)和3劑次二價脊灰減毒活疫苗(以下簡稱“bOPV”,含Ⅰ、Ⅲ型病毒)的免疫程序。2019年12月,我國對脊灰疫苗免疫程序進行第二次調整,全國範圍內實施2劑次IPV和2劑次bOPV的免疫程序。目前,《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兒童免疫程序及說明(2021年版)》規定的脊灰疫苗免疫程序共接種4劑次,其中2月齡、3月齡各接種1劑次IPV,4月齡、4周歲各接種1劑次bOPV。

  近年來,全球多個國家相繼發生脊灰疫情,特別是Ⅱ型疫苗衍生脊灰病毒(VDPV)引起的疫情。在全球最終實現消滅脊灰目標之前,隻要有其他國家和地區存在脊灰病毒的傳播和流行,我國就持續麵臨脊灰病毒輸入及傳播風險。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提升有關人群免疫水平,根據我國維持無脊灰工作安排,國家疾控局、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6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有關人群第二劑次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補種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補種工作通知》),決定對第一、二次脊灰疫苗免疫程序調整期間(出生日期在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間)僅接種過1劑次IPV的兒童(以下簡稱有關人群)補種第二劑次IPV,以加強有關人群針對Ⅱ型脊灰病毒的免疫保護效果。

  二、文件內容

  《補種工作通知》主要從落實工作職責、按時完成補種、加強規範管理、及時指導評估等四方麵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要求高度重視,落實工作職責。各級疾病預防控製、教育、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衛生健康、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補種工作,切實落實工作職責。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將補種工作落實落細。二是要求明確目標,按時完成補種。各地要穩妥有序推進有關人群第二劑次脊灰滅活疫苗補種工作,做好應種人群摸底並采取多種方式通知有關人群監護人,做好疫苗使用計劃製定、疫苗采購及供應管理,合理安排工作進度,於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有關人群第二劑次脊灰滅活疫苗補種工作目標。三是要求統籌協調,加強規範管理。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和《補種工作通知》有關要求,規範開展補種,加強人員培訓,並按照有關政策對補種工作進行補助。四是要求加強宣傳,及時指導評估。各地要做好宣傳科普和溝通解釋工作,對補種工作及時開展評估,確保補種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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