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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學中心管理辦法(試行)》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信息來源:醫政司 發布日期:2023-01-09 分享到: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了《國家醫學中心管理辦法(試行)》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對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以下簡稱“雙中心”)的管理,推動雙中心發揮積極作用。

  一、製定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緊密圍繞人民群眾對優質醫療服務的新期盼,結合當前我國醫療服務體係建設實際,積極研究實現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的有效路徑,在“十三五”和“十四五”醫療衛生事業和醫療服務體係規劃中,積極謀劃雙中心整體布局,將雙中心設置與建設工作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遠景目標綱要》,並通過立法形式將雙中心固化下來。

  國家衛生健康委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抓緊研究推進雙中心規劃設置工作,印發設置規劃等一係列規範性文件,明確設置標準和程序,搭建信息係統,確保工作有序、有力推進。截至2022年10月,已經設置了呼吸、中西醫結合、老年、兒童、創傷、神經、傳染等國家醫學中心和兒童類別的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近5年來,雙中心培養了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醫學領軍人才,醫療技術水平和CMI值持續提升,牽頭或參與製定多項國際領域的指南,在建立現代醫院管理製度、落實分級診療製度中發揮表率作用,成為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先行者”。為進一步規範雙中心設置與管理,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形成有利於雙中心發展和發揮作用的政策環境,國家衛生健康委製定了《國家醫學中心管理辦法(試行)》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管理辦法(試行)》。

  二、文件內容

  《國家醫學中心管理辦法(試行)》包括7章32條,《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管理辦法(試行)》包括6章23條,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一是明確管理辦法製定的依據、雙中心的功能定位,以及國家衛生健康委作為雙中心主管部門的有關職責。

  二是確定雙中心管理的組織架構,對國家衛生健康委組建的工作專班、技術專班和專家組提出要求,並明確了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托的主體醫院、雙中心的職責任務。

  三是規定雙中心的設置流程包括製定規劃和標準、組織申報和審核、提請審議和設置等步驟,提出編製規劃的主要考慮、設置標準的主要內容,並進一步明確了雙中心的申報、審核、設置的具體要求,充分體現了“規劃引領、標準在前、客觀評價、規範設置”的工作原則。

  四是明確雙中心依托的主體醫院隸屬關係不變,實行主體醫院黨委領導下的中心主任負責製。要求雙中心明確內部架構,特別強調了各中心之間要建立協同工作機製,重大事項和年度工作應當報告,並且不得以中心名義設立分中心、分支機構。

  五是明確主管部門對設置的國家醫學中心進行年度考核,並確定了考核形式、考核內容以及根據考核結果建立動態調整機製的具體要求。

  六是強調專家組的規範管理,提出專家組成員實行聘任製度,對專家的基本條件、工作紀律、解聘情形進行了描述。

  此外,文件進一步規範了雙中心的中英文名稱。兩份文件核心內容保持一致,同時根據雙中心的不同定位,有針對性地進行了區分。

  三、組織落實

  各專業類別雙中心要按照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落實功能定位,主動擔當作為,率先實現高質量發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按照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劃,遴選轄區內符合雙中心設置標準的醫院,嚴格審核醫院材料,製定支持雙中心發揮作用的建設方案並按程序申報。國家衛生健康委將做好對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申報醫院的指導,依據設置規劃和標準,按程序設置雙中心並加強考核管理,為構建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係,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打下堅實基礎。

  相關鏈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醫學中心管理辦法(試行)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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