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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國家疾病預防控製局 關於做好縣域巡回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信息來源:基層衛生健康司 發布日期:2023-03-17 分享到:

  國衛基層發〔202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疾控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期印發的《衛生健康係統貫徹落實以基層為重點的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若幹要求》(國衛基層發〔2022〕20號)、《鞏固拓展健康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國衛扶貧發〔2021〕6號),推動建立城市醫療衛生人才定期服務鄉村製度,有效提升縣域特別是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高農村居民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便利性,現就做好縣域巡回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堅持“以基層為重點”“中西醫並重”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立足縣域人口流動變動趨勢和鄉村形態變化實際,遵循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方向,優化縣域醫療衛生服務供給,進一步強化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采取“固定設施、流動服務”的方式,推動服務重心下移、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適應農村居民健康服務需求,持續鞏固拓展基本醫療有保障成果。在鄉村兩級探索建立柔性用人機製,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提供更有力的支撐。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基本建立穩定的縣域巡回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機製,鄉級醫療衛生人員隊伍進一步壯大,持續保持村級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農村居民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明顯提升,實現“一般的病在市縣解決,頭疼腦熱在鄉鎮、村裏解決”。

  二、主要措施

  (三)因地製宜發展村級巡診服務。對縣域內服務人口少、服務需求較小、不適宜配置固定村醫的行政村以及尚未設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移民搬遷安置點,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要組織鄉鎮衛生院開展村級巡診服務,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技術支持。鄉鎮衛生院能力薄弱、難以開展巡診服務的,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統籌安排縣級醫療機構提供巡診服務。承擔巡診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要選派合格的醫務人員提供巡診服務,可組建由臨床類別醫師、中醫類別醫師、護士、公共衛生人員、輔助科室人員參與的巡診團隊。巡診時間要相對固定,原則上每周至少2次,每次至少半天,對服務需求較小的地區可調整巡診頻次。要結合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特點合理安排巡診服務時間,通過巡診(巡回醫療)車、流動醫療車等多種形式向農村居民提供上門服務,使農村居民在“家門口”就能獲得優質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四)麵向鄉村兩級做好派駐服務。對服務人口多、服務需求較大、短期內招不到合格村醫且鄰(聯)村服務難以覆蓋的地區(行政村),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要組織鄉鎮衛生院選派合格的醫務人員開展村級派駐服務。村級派駐服務人員原則上每周在村衛生室工作時間不少於5日,每日不少於半天,在同一個行政村至少連續服務半年,醫務人員可分片包幹若幹村。對縣域內衛生人力不足、服務能力較弱的鄉鎮衛生院,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要結合縣域醫共體建設,指定縣級醫療衛生機構選派醫務人員開展鄉級派駐服務,省、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中醫藥主管部門指派所屬醫療機構給予補充支持。對尚未按要求配齊公共衛生醫師的衛生院,由縣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選派公共衛生醫師開展鄉級派駐服務,有條件的地區可組織省、市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公共衛生醫師開展鄉級派駐。鄉級派駐服務人員應具備中級或以上職稱,原則上需在鄉鎮衛生院連續駐點工作半年以上。

  (五)明確巡回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內容。各級巡回醫療隊主要根據受援地區的實際需求,開展疾病診療、健康宣教等服務,結合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重點地方病醫療救治等工作,對受援地區醫務人員開展培訓,提高當地醫務人員疾病規範化診療意識和臨床技術水平。鼓勵派出醫療隊的醫院與受援地醫療衛生機構搭建遠程醫療協作網。村級巡診和派駐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常見病、多發病的中西醫診療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及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等,並承擔家庭醫生簽約工作職責。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對鄉鎮衛生院的派駐服務,還應通過人員培訓、帶教等方式加強鄉鎮衛生院科室能力建設,提高鄉鎮醫務人員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三、工作要求

  (六)加強組織領導。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負責統籌管理、指導監督轄區內派駐服務和巡診工作,製定具體辦法,明確規範實施範圍和工作要求,定期開展相關人員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服務能力。省、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和疾控主管部門要加強督促指導和幫扶,確保縣域巡回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有序開展。

  (七)落實保障責任。派出巡回醫療隊的醫療機構要保障參與巡回醫療的醫務人員在基層工作期間收入水平不降低。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要為開展派駐和巡診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配置必要的藥品和設備,為有需求的醫療機構配置巡診(巡回醫療)車。加強基層衛生信息化建設,為巡診服務提供技術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應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互聯網+”簽約服務、慢性病管理和遠程醫療服務,提高工作效率、減輕醫務人員工作負擔。

  (八)完善激勵機製。執業醫師晉升為副高級技術職稱的,巡回醫療、巡診和派駐服務作為其基層工作經曆累計計算。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參與巡診、派駐服務人員的工作補助與待遇,對在偏遠地區開展巡診、派駐服務的人員可適當提高補助標準。

  (九)強化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鼓勵和引導醫務人員積極參與縣域巡回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要采取多種方式加大對群眾的宣傳力度,提升群眾知曉率,引導群眾充分利用巡回醫療等服務提高健康水平。要積極挖掘巡回醫療和派駐服務中的典型案例,廣泛宣傳參與服務醫務人員的優秀事跡,為廣泛開展縣域巡回醫療和派駐服務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疾控局

  2023年1月1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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