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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應對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種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來源:國家衛生健康委 發布日期:2023-06-08 分享到:

國衛明電〔2023〕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製(領導小組、指揮部),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製疫苗接種工作協調組各成員單位:

  現將《應對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種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疫情聯防聯控機製綜合組

2023年4月6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應對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種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有效應對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保障和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疫情形勢、疫苗研發、免疫效果評估、人群免疫力水平等因素,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人群

  現階段疫苗接種的重點是針對不同目標人群補齊免疫水平差距,進一步降低重症和死亡風險。目標人群如下:

  (一)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包括3-17歲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礎免疫的人群,18歲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一劑次加強免疫的人群,以及18歲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的人群(感染高風險人群、60歲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較嚴重基礎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

  (二)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礎免疫的人群。

  二、時間間隔和疫苗選擇

  (一)時間間隔。

  未感染的目標人群按照既定免疫程序及其時間間隔要求完成後續劑次疫苗接種。其中,完成基礎免疫的18歲以上人群,第一劑次加強免疫時間間隔調整為3個月以上。

  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礎免疫的人群,可在感染3個月後接種1劑次疫苗。

  (二)疫苗選擇。

  神州細胞重組新冠病毒4價S三聚體蛋白疫苗、石藥集團新冠病毒mRNA疫苗已納入緊急使用,可用於18歲以上人群加強免疫接種。

  未感染目標人群基礎免疫接種使用的疫苗,參照前期有關要求執行,加強免疫優先推薦使用神州細胞重組新冠病毒4價S三聚體蛋白疫苗、石藥集團新冠病毒mRNA疫苗接種,也可選擇其他已獲批附條件上市或納入緊急使用的重組蛋白疫苗或病毒載體疫苗進行序貫加強免疫接種。

  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礎免疫的18歲以上人群,優先推薦使用神州細胞重組新冠病毒4價S三聚體蛋白疫苗、石藥集團新冠病毒mRNA疫苗接種,也可選擇其他已獲批附條件上市或納入緊急使用的重組蛋白疫苗或病毒載體疫苗接種。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礎免疫的3-17歲人群,接種使用的疫苗參照前期有關要求執行。

  後續將根據疫苗研發、審批進展,結合疫情形勢、病毒變異等情況,適時研究調整接種策略。

  三、確保接種安全

  各地要繼續把接種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要求,規範組織接種實施。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落實接種單位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急診急救人員駐點保障、有急救設備藥品、有120急救車現場值守、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救治綠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種安全。接種單位要做好接種信息登記和疫苗流向管理,及時準確更新免疫規劃信息係統和預防接種憑證中接種記錄相關內容。

  四、加強組織實施

  (一)強化屬地主體責任。各地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高度重視並統籌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要加強對轄區內疫苗接種工作的指導,全麵掌握工作進展。地方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接,做好工作協同。

  (二)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本行業人員所在單位積極配合地方統一安排,共同做好組織動員工作。

  (三)加強監督指導。要密切跟蹤監測各地疫苗接種進展,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相關問題。健全疫苗流向全程追溯體係,完善疫苗全鏈條安全監管機製,持續加強全流程管理和安全防範,切實保障疫苗運輸高效順暢。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地和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製定疫苗接種工作的宣傳措施,重點宣傳疫苗接種的目的意義,回應社會關切,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積極引導目標人群主動接種,特別要引導提升老年人群的接種率。


目標人群、時間間隔和疫苗選擇一覽表

目標人群

時間間隔

疫苗選擇

未感染

未完成基礎免疫人群

按現行規定執行

新冠病毒滅活疫苗(國藥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興公司、國藥中生武漢公司、深圳康泰公司、醫科院生物所);

重組新冠病毒疫苗(智飛龍科馬(CHO));

腺病毒載體新冠病毒疫苗(康希諾肌注式)。

18歲以上未完成第一劑次加強免疫人群

完成基礎免疫3個月後實施第一劑次加強免疫

神州細胞重組新冠病毒4價S三聚體蛋白疫苗、石藥集團新冠病毒mRNA疫苗;

重組新冠病毒疫苗(智飛龍科馬(CHO細胞)、珠海麗珠(CHO細胞)、成都威斯克(sf9細胞)、浙江三葉草(CHO細胞)、神州細胞2價S三聚體);

腺病毒載體新冠病毒疫苗(康希諾吸入用);

流感病毒載體新冠病毒疫苗(北京萬泰)。

18歲以上未完成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的人群(感染高風險人群、60歲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較嚴重基礎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

完成第一劑次加強免疫6個月後實施第二劑次加強免疫

已感染

未完成基礎免疫人群

感染3個月後

  注: 3-17歲人群僅可使用國藥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興公司、國藥中生武漢公司新冠病毒滅活疫苗和智飛龍科馬重組新冠病毒疫苗(CHO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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