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補碘的常見誤區
誤區1:隻要食用加碘鹽就肯定獲得足夠的碘?
食用加碘鹽不一定意味著能獲得足夠的碘。加碘食鹽中的碘化物在潮濕、高溫和酸性環境下容易發生化學反應轉變為分子碘揮發損失。有關實驗表明,加碘鹽加熱20分鍾碘含量減半,而加熱1小時以上幾乎成為無碘鹽。
因此,在購買、保存和使用加碘食鹽時應該注意下麵一些問題:第一,請購買小包裝和印有指定標識的加碘食鹽,一次購買的加碘食鹽不宜過多,存放時間不宜太長;第二,存放在陰涼、幹燥、遠離爐火的地方,最好避光保存;第三,為減少碘損失,菜品出鍋時放鹽。
誤區2:食鹽加碘導致甲狀腺癌高發?
目前,尚無證據表明食鹽加碘與甲狀腺癌高發的現象有關聯。全球主要國家,無論是否采取補碘措施,無論碘攝入量增加、穩定或下降,甲狀腺癌的發生率都增加,並且主要以直徑小於1.0cm的微小癌增加為主。
針對近年來人群甲狀腺癌發病呈上升趨勢的現象,國內外學者分析認為有兩方麵原因。一方麵,甲狀腺癌發生與電離輻射、環境、飲食、生活方式、精神壓力等多種因素改變有關;另一方麵,群眾就診率和健康體檢率明顯上升,特別是高分辨率B超和細針抽吸細胞學診斷技術在臨床的廣泛應用,大幅度提高了甲狀腺癌的早期診斷率。
誤區3:沿海地區居民不需要吃碘鹽?
2009年,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地方病控製中心、營養與健康所在福建、上海、浙江、遼寧 4 省(直轄市)開展的沿海地區居民膳食碘營養狀況調查結果顯示:上海、遼寧、浙江和福建成年人、哺乳婦女和兒童的尿碘中位數均在100~250μg/L之間,說明這些地區人群碘營養狀況總體上是適宜和安全的;但上海、浙江沿海城市、福建沿海城市和農村妊娠婦女尿碘中位數分別為131μg/L、140μg/L、130μg/L和109μg/L,均低於國際組織推薦的標準150μg/L,屬於輕度碘營養缺乏。雖然,沿海地區生產海帶、紫菜等富碘食物,但當地居民食用頻率和食用量都較低,沿海地區居民膳食中的碘大部分來自於加碘食鹽。如果沿海地區居民食用未加碘食鹽,其大部分居民碘攝入量就會低於國際組織和我國推薦攝入量,發生碘缺乏的風險很大。
誤區4:經常食用海產品的人不需要食用碘鹽補碘?
部分海產品含碘量確實較高,如幹海帶(可食部,下同)是海產品中碘含量較高的,約為36240μg/100g,但帶魚、瀨尿蝦、棱子蟹等海產品含碘量則低很多,約為40μg/100g;未加碘的海鹽則幾乎不含碘。每天從食物中攝入碘量是由食物的碘含量和食用量決定的,比如基圍蝦含碘量為16.1μg/100g,每天要吃超過750克才能達到成年人正常需碘量(120μg)。如果每日食足夠的海產品,是不需食用碘鹽也能夠滿足人體碘需要量的,但實際上每天食足夠量海產品的普通群眾是非常少的。而且從經濟、方便、實用和安全角度考慮,食用碘鹽補碘的優點是非常明顯的。
誤區5:達到消除碘缺乏病狀態後不需繼續食用碘鹽?
食用碘鹽是防治碘缺乏病的基本措施。即使已達到消除碘缺乏病狀態,仍然要堅持食用碘鹽。因為碘缺乏危害是由於自然環境缺碘造成,而自然環境缺碘現狀是難以改變的。我們能達到消除碘缺乏病狀態是因為食用碘鹽的防治措施落到實處而取得的成效,但人體內儲存的碘最多能維持3個月,如果中斷防治措施,碘缺乏危害肯定會卷土重來。如德國和英國,在五、六十年代由於措施得當,碘缺乏病得到了較好的控製,但由於防治措施中斷,造成碘缺乏病病情回升。經驗教訓足以說明控製了碘缺乏病以後,仍要長期科學補碘,才能持續消除碘缺乏病。
誤區6:長期食用碘鹽會導致補碘過量?
碘是人體必需的微量營養素,長期過量會產生危害。碘過量的原因很多,常見的有:①水源性碘過量:由於外環境飲用水碘含量超標(大於 100μg/L)造成人體長期碘攝入過量(注:廣東省尚未發現水源性高碘地區)。②食源性碘過量:長期大量食用高碘食物(海帶、海草類等)所致。③藥物性碘過量:服用或注射高碘藥物或製劑所致(如胺碘酮、碘油造影劑等)。碘過量的危害包括急性碘過量和慢性碘過量引起的危害。由於甲狀腺自身具有調節機製,一定時間內的碘攝入過量,一般不會引起明顯的甲狀腺功能紊亂。但長期碘攝入過量可導致甲狀腺自身調節失衡和功能紊亂,進而導致甲狀腺疾病發生。
按照我省一般人群的食鹽強化碘量水平、攝鹽量等計算,每天從加碘食鹽中可攝入碘100μg,加上飲水和食物中攝入的碘,每天攝入的碘共約120~200μg之間,能達到一般人群碘推薦攝入量(120μg/d)需求,而這個量又遠低於可耐受最高攝入量(600μg/d),是安全和可控的。
假如,個人某天或短時間內食用較多的海產品,即使當日/次攝入的碘超過600μg,但因不是長期性或經常性的,所以也不用擔心會發生碘過量。倡導健康飲食行為,避免食源性碘過量的發生。
參考資料:《中國居民補碘指南》